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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鲁迅》(五)谁在吃人

美文拾遗 2021-02-11

【主讲人简介】

孔庆东,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祖籍山东,系孔子第73代直系传人。1983年自哈尔滨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钱理群先生的开山硕士、严家炎先生的博士,主攻现代小说与武侠小说,语言驾驭出色,文章不仅生动有趣且愤世嫉俗。著作有《北大往事》《47楼207》《黑色的孤独》《口号万岁》《青楼文化》《井底飞天》《金庸侠语》《空山疯语》等。

【专题简介】

鲁迅是一个伟人,同时也是一个凡人。

在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令他痛苦的事情。

他的家庭究竟遭遇到怎样的变故?过早的生活重担,精神压迫对鲁迅的成长有什么影响?

而令他终生痛苦的那场包办婚姻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鲁迅以他的弟弟周作人,曾经被人称为中国现代文坛的“双子星座”,为什么最后会发展到“老死不相往来”?

一对最亲近的兄弟变成冷漠宿敌的真实原因究竟是什么?

导致鲁迅英年早逝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孔庆东将为您讲述一个真实鲜活的鲁迅。

(五)谁在吃人

首先我们看在《呐喊》集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历史上有一些事件好像是上天安排的一样,当时你并不觉得,事后去看,总觉得它有很微妙的象征意义。作为五四新文学的第一篇发聋振聩的小说,它的名字叫《狂人日记》,这个很有意思,新文学的开山之作,第一是狂人,狂人的话,第二是日记,这两个词都有特殊的意义,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新文学小说就是日记,当然这不是真的日记,真的日记发表出来那不叫小说,你把你的日记发表了那不叫小说,那就叫日记,用日记的形式构成的一个艺术作品,那才叫小说。而《狂人日记》在形式上的特点,新文学的第一篇小说出手就不同凡响,在形式上就很奇特,是个日记。更重要的是它的思想意义,这样一个振聋发聩的小说,居然他的主人公是一个狂人,狂人就是疯子,说的很文雅是狂人,什么叫狂人,不就是一个疯子吗,疯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疯子是不算数的,呐喊是一个了不起举动,了不起的声音,但是早期的呐喊往往是那些被认为是疯子的人所发出的,所以鲁迅先生不出手则已,不出手文章惊海内呀,不同凡响,用一个疯子的口吻发出了人们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声音。《狂人日记》的一个核心词,就叫做吃人。

《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出身于封建士大夫家庭,深受封建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而他自己正处在即将被吃掉的危险之中,半夜起来查看历史,却看见满纸都写着吃人,在《狂人日记》这篇小说中,究竟是谁在吃人,孔庆东先生,又是如何理解鲁迅先生所写的吃人呢?

这个狂人,是个疯子,在家里没事,被关在家里不许自由的出入,他在家里没事就读书,读什么书呢?读历史,鲁迅先生教给我们一个办法,当我们对现实情况判断不清楚的时候,怎么办?去读历史,过去的事情跟现在丝丝入扣地联系着,世界上没有多少真正新鲜的事情,大部分事情都不止一次的发生过了,就在于你会不会读,你只要去读历史,你对现在就看的清清楚楚,当然你如果像为了考试的复习学生一样去背历史,你恐怕发现不了什么东西,你必须用现在的眼光,人的眼睛去读历史。这个狂人他读历史就读出心得来了,他说“凡事总需研究,才会明白。”

这狂人是个学者,在家里没事做学问,研究,总需研究才会明白,就像毛主席说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家在家里好好研究,并不是擅自的说一些疯话,“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些着“仁义道德”几个字。”这是对的,人家确实是这么写的,所有的《二十四史》中都写着“仁义道德”。“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这个狂人他有失眠症,晚上不好好睡觉老琢磨,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这句话非常重要,不能光看字,要从字缝里看出字来,这才是真本事,从字缝里看出字来,看出什么了呢?这句话我们今天都知道了,但是在当时是像电闪雷劈一样的一句话,“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鲁迅的语言真是有力量,就好像武功高手一剑捅下去,整个真相大白,一下觉醒了,我们从来都想中国历史多么好,仁义道德,仁义道德也是有的,不能否认有仁义道德,但是在字缝里仁义道德夹杂在那个缝隙中有“吃人”。

这个“吃人”它是有多重意义的,第一人类历史上,中国文明史上,确实有真的“吃人”,因为我们在原始社会的时候,一开始是吃人的,我们经常有的人说,现代社会不好,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原始社会多好,有的人想回到原始社会去,他没有想到原始社会其实是吃人的,两个部落打架,胜利的一方把被俘虏的一方拿来吃的,都烤了算了了,都吃了,而且连点佐料也不沾的,就那样生吃,所以原始社会并那么美好,并不那么理想。后来发现,把人活活吃掉太可惜了,并不是说人道主义,良心主义,人道梦想了他才不吃了,不是,发现这人不吃更好,留着让他给我干活多好,吃了就一次性消费,这没啥意思,最好留着,这男的给我种地,女的给我那什么,这多好,所以这并不是良心发现,还是经济学原理,是经济学进步了,觉得这样生产效率更高,这样我留着他,不吃他,我就不用干活了。所以,后来才不吃人,然后发现人也并不一定比其他动物好吃,人类历史上真实的有吃人史的。

后来,我们文明了,文明的第一个标志是不吃人了,所以后来就叫做奴隶社会,我们今天说奴隶社会不好,但是我们知道奴隶社会是一大进步,因为不吃人了,让人给我干活了嘛,当然人一开始不被吃了挺高兴,后来给人家干活也不高兴了,还要造反,所以人类文明史才不断地进步,可是即使到了奴隶社会以后,吃人的事还是经常发生,比如说饥荒的时候,战乱的时候,一个城市被包围的时候,我们在历史上就会经常发现,“人相食”这个词,历史上是常有的,还有一个词是易子而食,这是非常残酷的,没办法把孩子吃掉,可是自己孩子舍不得吃,亲生骨肉谁舍得吃呀,交换,我的孩子给你吃,你的孩子给我吃,想到这些事情都是非常残酷的,吃人的事情是史不绝书,现在在一些发生饥荒,发生战乱的地方,还是有吃人的,因为人虽然文明了,但是血液里还流淌着吃人的基因,我们看《水浒传》里面有人肉包子,古代有人肉包子店,所以吃人首先是一个人类历史上真实的存在,鲁迅作为医生出身,他也了解吃人的事实。

但是更重要的是鲁迅把这个吃人引申了,引申为精神上的相斥,精神上的迫害,你把人作为奴隶,不从肉体上吃掉他,难道就不是吃人吗,这还是吃人,他虽然像猪狗一样的活着,但是他丧失了人的自由精神,所以说奴隶社会,也是吃人的社会,封建社会不吃人吗,也是吃人的社会,人只要不自由就是一个吃人的状态,你或者吃别人,或者被别人吃,鲁迅这是一大发明,发现了吃人,更重要的是发现,原来自己也不干净,自己被别人吃,自己也吃过人,这个发现使这个狂人非常内疚,原来我也是不干净的人,于是作为人有了罪恶感,人必须有罪恶感才能自新,没有罪恶感你怎么自新呀,不能自新,一个民族从来不承认自己吃过人,不承认自己侵略过其它的民族,侵略过其它的国家,这样的民族他就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他不可能自新的,他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所以,这个“吃人”从鲁迅开始,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重要主题。而中国人作为人的觉醒,在文学上就开始了它的第一页。

鲁迅写《狂人日记》就是要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端和毒害,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但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全部都写着“吃人”两个字,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那么,鲁迅为什么要借一个疯子的口,来表情达意,作为第一部白话体小说《狂人日记》的结构又有哪些新意呢?

《狂人日记》在结构上有一个奇妙的现象,它是新文学中的第一篇文化小说,用现在的白话写的,可是它正文前面有一个小小的序言,小序,这个小序却是用文言写的,非常好玩儿,正文是狂人的口气写的狂人的日记,而前面的序言是用作者的口吻写的,写的什么呢?写的说,我有一个朋友,兄弟两个,都是过去的中学同学,分割多年了,日前听说有一个病了,我就去看他,我看他的时候,知道病的是他的弟弟,哥哥在家,哥哥说好不容易这么远你来看他,他的病早都好了,现在已经赴某地候补矣,已经到某个地方准备去当官了,这个人去当官去了,病已经好了,现在是把他生病时候写的日记拿出来给我看一看,引出正文的《狂人日记》,这个小序很有意思。

这个小序里面,这个狂人已经病好了,不狂了,不狂了怎么样呢?他又回到这个社会秩序中去,他又是这个社会中的一个好人,他去当官了,他又去吃人了,他忘了他生病的状态了,他只有在生病的状态中他才看清了这个历史,他才要反抗,而别人继续地压迫他,给他治病,他眼中看所有的人都是要吃他的人,最后他的病好了。这个小序写出了我们现代人活在现代生活中的一种状况,当你不正常的时候,社会上的人,或者是怀着好心,或者是怀着恶意,总要给你治病,总要把你治的跟大家一样,他们才安心,否则,大家都不安心哪。

我看到一个新闻报道,雷锋班的一个战士,不但在部队里学雷锋,退伍之后,到单位上,到地方上继续学雷锋做好事,他周围的人,包括他的家人,都认为他有精神病,就强迫的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个战士非常的痛苦,因为所有人都认为他不正常,因为他跟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你怎么还学雷锋,还到处做好事呢,还怎么把自己的钱给别人呀,就不许他出院,最后怎么才出院呢,一次一次考察发现他正常了,再也不做好事了,认为他的病好了,所以他回到了正常的社会中,被我们的社会接纳了,否则你就是有病的人。《狂人日记》这个结构上的对比,是更加深刻的,它说明狂人并不是胜利者,狂人并没有胜利,狂人最后是失败了,不但自己的主张,自己的呐喊是失败的,连自己都失败了,自己又变成旧的人,只有发狂的时候才能说出真理,这一点是更加沉痛的。所以,这个《狂人日记》它的结构非常奥妙,是读不完的。

鲁迅的《狂人日记》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本质,被誉为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在小说集《呐喊》中,排在《狂人日记》之后的,就是小说《孔乙己》,那么鲁迅写《孔乙己》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

《孔乙己》这篇小说,是鲁迅自己最满意的小说,你要让他说,你自己最喜欢自己那篇作品,他不说《狂人日记》,也不说《阿Q正传》,他最喜欢《孔乙己》,为什么最喜欢《孔乙己》呢,因为这篇小说写的非常冷静,客观,《狂人日记》是不冷静,我们可以读出《狂人日记》那一腔奔腾的热血,要呐喊的声音,吃人,剑拔弩张,而《孔乙己》写的非常冷静,故事我们都知道了,他写的是一个传统的知识分子被吃的悲剧。

《孔乙己》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个心底善良的人,但他在科举制度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困潦倒,却自命不凡的孔乙己成了人们的笑料,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写小偷小窃的事,终于他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的死去,在小说《孔乙己》中,鲁迅是以什么样的视觉,来描写这个落魄的知识分子,在这个故事中,谁又是吃人的真凶呢?

《孔乙己》是一个可笑的人,我们读《孔乙己》会笑,但是我们笑了之后,不会恨他,恼他,讨厌他,我们会同情他,孔乙己的悲剧是怎么来的?孔乙己是一个被吃者,是被一套制度,被一套游戏规则给吃掉了,具体的说,是被走到末端的,走到末路的科举制度给吃掉了,科举制度本来是一套非常好的选拔人才的这样一套制度,但它的初期是极有生命里的,因为在科举制度之前是门阀制度,是用出身来决定人的升迁,你爸爸是大官,你就可以当大官,用这种出身世袭制,不考试,所以科举是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这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大进步,也正是因为有了科举制,中国的封建社会才进入了它的强盛期,通过科举来考察嘛,不管你出身是什么,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早上你还种地呢,晚上你中了,你就去当官,所以给无数的有才华的青年提供了人生的希望,大家都奋发有为。

但是,任何一套体制它都有消耗殆尽的时候,后来这套体制就僵化了,很多人就日夜背那些八股文,其实没有真正的本事,没有真正的思想,最后就变成孔乙己这种不了解社会,不了解时代,就是钻研那个“回”字有四种写法,变成这样的知识分子,所以这样的知识分子于事无补,他觉得自己很有学问,可能也算一个学问,但这个学问跟别人没有关系,跟时代没有关系,我们今天仍然有很多知识分子,有很多学者,在津津自得,炫耀自己的“回”字有四种写法学问,那是学问,但是这个无需骄傲,人人都有自己的几手绝活儿,你知道“回”字有四种写法,他知道某个字有八种写法,这个知识如果不能跟社会前进挂起钩来,那你就是一个立地的书橱,没有用。

而孔乙己的悲剧很妙的是,小说本身并没有对他加以评论,没有抒情,从来没有说孔乙己呀,多可怜呀,没有这样,孔乙己封建社会的牺牲者呀,没有,非常冷静,客观的写,为什么能做到这么冷静,是因为小说采取了一个独特的视觉,孔乙己的故事是由谁来讲的呢?主人公“我”,主人公“我”是酒店的一个小伙计,通过一个小伙计的眼睛来看孔乙己,看孔乙己在众人的大笑声中这种尴尬,他是唯一的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把他的身份写的非常准确,穿着长衫是知识分子,但是他不能坐到里面去喝酒,因为他没有钱,非常穷,不知道哪弄来几个钱,还很有气派地排出九文大钱,他是唯一的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通过这一个小孩子的视觉,就写出了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冷漠,孔乙己活着,大家是嘲笑他,他给大家带来的是欢笑,这个欢笑不是幽默的欢笑,是用他自己的尊严换来的,孔乙己自己活在屈辱中,小说写的很好,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孔乙己不来的时候,大家便也这么过,没有人关心他的命运,他的痛苦,他的生死,没有人关心,只有一个人关心他,是酒店的老板关心他,为什么关心他,因为他还欠着酒钱没还呢,想着是自己的那个钱,所以一到八月十五就在黑板上写着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好久没来了,大家判断孔乙己是死了。最后写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不知道他确实死没有。

孔乙己的悲惨境遇造就了他的迂腐、可怜、可悲,所以说孔乙己的生与死是科举制度决定的,这个制度的腐朽本性已经深入孔乙己的灵魂深处,那么孔乙己是怎样在潜移默化中成了旧时代的殉葬品呢?

《狂人日记》是一个抽象的,总体上的吃人的总论,孔乙己下面是具体的讲怎么样吃人,首先写了一个知识分子被吞噬的悲剧,在时代的转换时期,在时代的衰败时期,有一批知识分子首先就被牺牲掉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他不能及时的转化为现代的知识分子,鲁迅自己也是参加过科举考试的,他也是晚清的人,参加过科举考试,但是最后他走向了新文化,他去学习了新知识,在他学习新知识的时候被认为是走投无路,被认为是把灵魂卖给洋鬼子,他在日本把辫子剪掉了,回到中国之后,没有办法,到街上买了一条假辫子装上,所以他走在路上,别人都指指点点,说看辫子假的假的,然后说这是假洋鬼子,就是每一个时代转换时期,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有的时候是进退两难,而像孔乙己这样的人,就完全被旧的时代给吞噬了。

小说孔乙己用轻松诙谐的语调,讲述了一个沉重而辛酸的故事,但同样是以幽默方式创作的《阿Q正传》一样耐人寻味,主人公阿Q是生活在辛亥革命前后的一个贫苦的农民,他一无所有,靠打短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是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存的危机,受尽欺凌的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辛亥革命的消息刺激了他改变生存地位的欲望,他向往革命,但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并且勾结官府把他充作革命党,拉长了法场枪毙,而阿Q对自己的悲剧至死不渝,时至今日,阿Q的口头禅仍然会被我们周围的人拿来调侃一下,值得玩味的是当时鲁迅笔下的阿Q有原形吗,这个阿Q到底写的是谁呢?

鲁迅的代表作《阿Q正传》,这个我们大家都知道,没有读过原文的人也知道阿Q是怎么回事,因为阿Q,从鲁迅写出这个名字之后,已经成了我们的日常用语,已经成了汉语中一个常用词,成为形容词,我们说某某很阿Q,别阿Q了,成了一个日常用语,所以它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小说,是鲁迅的代表作,但是这篇代表作的产生过程,却是很通俗的,当时有一个报纸,上面有一个开心话专栏,请鲁迅写一点滑稽的作品,滑稽幽默的,而且是连载的,所以这个小说的连载方式,问世方式很像通俗小说,跟张恨水、金庸差不多的,本来目的是逗人们开心,所以你看这个小说开始写的很好玩儿,调侃,调侃很多文化现象,可是读者会发现写着写着越来越不开心,越写越沉重,于是这个小说连载了不多久,这个社会上就被惊动了,大家就猜这阿Q是谁呀,很多人都疑心阿Q写的是我,很多人都疑心阿Q写的是自己,然后就去想,到底谁跟我有仇呀,就去找跟他有仇的人,因为当时鲁迅用的笔人是巴人,大家想巴人估计是个四川人,于是很多人就在四川人里面找仇敌。

就因为这个阿Q太典型了,很多人都疑心写的是自己,鲁迅后来说“我很悲愤,因为我觉得我自己还没有那么下作,用小说来攻击自己的私敌。”他说我不会这么做的,那么这么多人怀疑写的是自己,恰恰说明他写出了一个普遍性,我们在很长时间内,都认为阿Q是中国国民性的典型,现在看来他不仅是中国人的典型,也是整个人类病态精神的一个典型。我以前给留学生上课的时候,我说阿Q写出了我们中国国民性的典型,但是很多留学生说不,说孔老师,我们国家也有这样的人,我们也是这样的人,后来我发现日本的,韩国的,欧洲的,很多人都说他们国家也有阿Q,这个时候我慢慢的也认同了另外一种学术观点,说阿Q不仅是中国的,他是世界的,因为这个精神胜利法是很人性的一个东西,人的精神不太强大的时候,我们遇到挫折,自己无可奈何的时候怎么办呢?总不能自杀吧,总要找一些东西来宽慰自己,现在我们有很多心理医生,心理医生是干什么的呢?就是给那些精神胜利法不太强大的人工作的,告诉你没事,不就是考试考了第五十名吗,没事,我当年考第七十,给你宽慰一下,总不能让你自杀吧。

但是鲁迅写的这个阿Q的精神胜利,它同时对应着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的一部屈辱史,为什么我们说它主要还是写中国人的呢,是因为它对应着中国近代以来的一部屈辱史,近代以来连续的战败,这个国家内忧外患,但是这个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不知道反省,总是像阿Q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一样,自己被人家欺负了,总是签订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但是不以为耻,比如说鸦片战争,签订《南京条约》,人家认为你是投降了,签订这个投降协议的,不,我们没有失败,我们皇上说了,这叫赐和,赐给你和平,我们不打了,我们中国有的是地儿,你不就是割一个香港吗,给你,玩去吧,这就是阿Q,这就是阿Q心理,鲁迅就是用这个阿Q的典型,写出了一部不知耻的屈辱史,如果你总是这么不知耻,全国就会被人家一块一块的割完了,你不知反抗,阿Q就是这样,不知反抗。

 “你说你是我本家,你这混蛋,你姓赵吗,你配姓赵,你敢姓赵,父亲息怒,今天是大喜之日,不必跟这种人生气。”

 “还不快滚,滚,快滚。”“这个世界太不象话了,儿子打老子,给儿子打了。”

还有更不应该的一点,是他受了屈辱之后,向更弱的人发泄,阿Q被人打了,他打不过人家,怎么办呢?他去欺负那个小尼姑,小尼姑是最低下的人,他去起复人家小尼姑怎么欺负,就是摸人家的头皮。

 “呸,妈妈的,怪不得我今天晦气,原来是碰上了你。”

 “快来看,快来看,小尼姑下山来了,阿贵上,上,好。”

 “干什么动手动脚的。”

 “快回去有人等你呢。”

 “别人能动,我动不得。”

 “阿贵哥,好”

他自己受了屈辱,然后再去侮辱别人,所以阿Q一面是自悲自怜,另一面又自高自大,他在自高自大和自悲自怜两个一高一低的峰巅和峰谷间来回地跌荡,所以他的心理是不正常的。

阿Q非常穷,穷的只剩下一条裤子,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但是他的可悲却主要不在被物质生活条件的被剥夺,而在于他精神生活的被扭曲,他被压在生活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欺负他,可他并不在乎,好像还很得意,这里的关键是他有一套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分明挨了别人的打,他却想这是儿子打老子,分明是别人借乱抢走了他赌赢的钱,他却愤怒地抡起巴掌打自己的一个耳光,仿佛是在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厉害的欺凌他都能依靠类似这样的方法转败为胜,最后就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这都是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心目中,阿Q正是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表,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被压迫者身上最不可救药的一种精神病态,这种人同样会走极端,要么被屈,要么去吃人,阿Q身上也潜藏着可怕的**味儿,对于阿Q这种具有两面性的人,孔庆东先生又是如何评价的呢?

可是《阿Q正传》还写出另外一面,即使阿Q这样的人,他也有革命的要求,正因为他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一旦有革命运动起来,阿Q是可以革命的,他不是革命的发动者,但是他可以是革命的参与者,革命如果能够把阿Q这样的人也团结过来,那么革命会增加力量。但是,阿Q的革命是有问题的,阿Q心里有革命愿望,因为革命会给他带来好处。我写过一篇文章就叫阿Q的革命,就论述阿Q革命有什么问题,一方面的论述说像阿Q这样的人需要革命,只有革命才能改变阿Q的命运,包括他的精神状态,他的麻木,他的自悲,可是小说有两节专门写阿Q革命的问题,阿Q革命的目的是什么首先,我们通过阿Q的梦就知道阿Q革命的目的就是抢夺财务,那段写的非常好笑,他革命就想来了一对白盔白甲的革命党,他想的革命还是古代的那个白盔白甲,拿着三尖两刃刀然后走到他的门口说阿Q同去,于是同去,他就跟一伙儿土匪一样去。

 “阿Q,造反了,走,跟我们一块造反去,给你。阿Q快走啊,走,造反去。”

去了之后干什么呢?就把他平时见到了村里那些富裕人家的东西都搬到他的住所来,搬到土谷祠来,谁家的床,谁家的桌子,谁家的什么都搬来,这是阿Q革命的第一个目的。

 “别吵,别吵,得讲点规矩,我们都是革命党了嘛,来呀,把这些东西统统给我搬到土谷祠去。”

 “是。”

 “哎呀,我现在要什么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

第二个目的就是女人,因为阿Q除了精神上极度贫穷之外,在情感上也极度贫困,所以他想的第二个就是女人,把他平常见到的女人挨个想了一遍,谁有什么什么缺点,假洋鬼子的老婆怎么怎么样,谁家的女儿怎么怎么样,最后都否定了一番,他心还挺高,还都看不上去,他唯一看到的一个叫吴妈,这个吴妈也是受封建观念毒害很深的,这个阿Q刚向他求爱,这个吴妈就要跳井了。

 “吴妈,我和你睡觉。”

 “什么”

 “我和你睡觉。”

 “你该死的阿Q,短命的阿Q。”

所以,我说阿Q这方面是很惨的,我们看阿Q革命的目的,就是抢夺财务,抢夺女人,第二个问题阿Q革命的对象是谁?阿Q革命的对象是他的阶级兄弟,他并不能认识是谁造成了他命运的不好,他一想革命之后要报仇呀,报什么仇呢?就是平时打他的人,平时打他的人是和他同样生活水平的阶级兄弟,什么小D,什么王胡,要杀人家,还要指使人家去干活,让人家搬桌子,说搬的不快打嘴巴,就把他心里的潜意识都写出来了,所以阿Q革命思想是非常危险,首先,阿Q的革命愿望我们要肯定,但是他要真革命了,是非常值得担忧的,因为他革命就是一种强盗式的革命,不讲道理的革命,而鲁迅的这个预言是非常准确的,非常深刻的,不但鲁迅总结了以前革命失败的原因,以后革命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也都被阿Q正传所预言了,为什么以后我们**,毛主席领导的革命中一再要强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定要强调革命的目的,就是**的军队和旧式军队的最大区别在哪儿,就在于思想教育,总是反复的向战士们讲,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什么,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为什么要住在老百姓家里,要帮人家挑水、扫院子,为什么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些思想不是说毛泽东一个人关在屋里想出来了,它是有一个发展史,所以这支军队才成为战无不胜的军队,首先它是强大的思想武器,也正是因为这样,阿Q式的革命注定是要失败的,所以阿Q它的思想意义是无穷的,从革命的角度,,从精神胜利的角度来看,从文化性格的角度来看,都可以给我们无穷的启发。

通过孔庆东先生对《呐喊》中三部作品的分析,让我们了解到鲁迅的伟大之处在于真真切切看清了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看清了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质,以及民众的冷漠与麻木。那么,对于《呐喊》这部小说集,孔庆东先生又是怎样总结和评价的呢?

我们看这个《呐喊》里,一开始有十五篇作品,有十篇以上都成了著名的作品,都成了名篇,如果说主打歌的话是这么多,为什么传送不绝的,它的含金量是何其高啊,所以鲁迅作为中国现代小说第一大家,他一出手水平就这么高,有很多篇作品是世界水平,所以北京大学的严家炎先生有一个论断,他说中国现代小说,在鲁迅手中开始,并且在鲁迅手中成熟。所以鲁迅是非常了不起的,一出手就写了这么高水平的小说,这是从小说意义上来看,小说艺术的角度来看,从思想上意义上来说呢,因为有了鲁迅这本沉重的《呐喊》,中国的文化出现了真正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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