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两起学生在校离奇死亡事件,这两起事件已经官媒报道,涉事学校也已回应,否则还真不敢写。第一起发生在南京师范大学,时间是9月12日。这件事很诡异,因为发生一周之后,网上居然没有任何报道,结果还是死者的哥哥将事情捅出来的。当然,这仅仅是死者家属的一家之言。究竟是否完全属实,我们不好判断,但是主要的事情经过应该是描述清楚了。
究竟他弟弟在进入宿舍的27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没有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保护,甚至允许同舍学生回去拿东西?而校方不谈责任,急于让死者家属处理后事,也显得耐人寻味。悲剧发生在开学的第一天,宁波市宁海县第一职业中学一位年仅16岁的女生坠楼身亡。但是女孩的家长表示质疑,因为他们从同学处了解到,女孩坠楼前,曾经被4名男生抬上了楼顶。生前曾经因换床位与室友发生过争执,两人长期不和。很奇怪的是,事发地点周围的监控全部坏掉,学校解释的原因是下雨打雷,涉事宿舍楼的监控全部被劈坏。事发半个月了,尽管家长对很多细节质疑,比如孩子脖子上有明显淤青,比如孩子的眼镜据说被纸包得好好的放在六楼栏杆旁。但并没有立案调查,女孩的父亲说:“民警表示栏杆上并没有留下任何我女儿的脚印或指纹,脖子上的淤青是冲击造成的内伤,至于坠落地点则是当天风向的缘故,排除他杀,不予立案,要求我们自行协商解决。” 两起事件,一个20岁风华正茂的优秀大学生,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就这样不明不白的离开了。
我的读者,很多都是为人父母者,人心都是肉长的,说实话,这事搁在任何一个父母身上,看到官方如此冷漠,含混不清的解释,追问事情发生的真相,质疑充满疑点的死因,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人类情感吗?人命关天的大事,为何总是有人想遮遮掩掩,总是想蒙混过关,总是想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现代科技这么发达,学校又是人群集中的地方,就算是正常的自杀也不可能没有留下一丝蛛丝马迹,调查清楚事情真相,究竟有多大的难度?视频监控,一到关键时刻就坏掉,这样的解释如何让人信服?事实上,两起事件的死者家长,都在质疑一件事情,孩子生前究竟是否遭受过校园暴力?实话说,校园暴力才是家长最担心的事情,也是导致孩子受伤,甚至死亡的最大威胁。事发柳州某校,一男生手里还拿着U型锁,被打的是个女孩:前几天,我还写过湖南吉首市,“一名14岁的初二学生遭15个同学群殴”(点击可回顾)的事情。
通常我们能看到被网络曝光的恶性事件,都只是现实生活中很少的一部分,而更大一部分却隐藏的更深,不为人所见,恰如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是它的百分之一,而水下的部分足可把“铁达尼”这种庞然大物撞沉一百次。恰恰这个世界,所有看得到的东西,其实都是由看不到的东西决定的。也就是说,更多的校园暴力事件从未被曝光过,但是这些暴力事件却深刻的影响着每一个施暴者和受害者的一生。有些施暴者,没有得到有效的惩罚,从而成长为暴力犯罪者或潜在犯罪者。有些受害者,在恐惧不安、绝望焦虑中成长,甚至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后依旧缺乏安全感,甚至患上抑郁症。据媒体报道,2016年儿童节,青海互助县的一名15岁的初中生,因难以忍受被同学欺凌,选择了喝剧毒农药自杀。而这样的案例,显然并非个案,在很多神奇的青少年自杀案背后,都有校园霸凌的影子 。针对校园暴力,由于很多涉及到未成年人,所以目前的法律显得格外无力,往往只能是批评教育,但这种无法触碰到灵魂和肉体的惩罚方式,显然无济于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孩子,不是保护罪犯。14岁以下的很多孩子,已经是牛高马大的成年人体格了,在犯罪上,除了手段显得略微稚嫩,往往比成年人更凶残。这样的例子我就不举了,太多太多。
上次我写15个坏学生群殴1个男生,反被捅伤3个的事,希望当地法院严格执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正当防卫制度指导意见”,简称“十个准确”。说实话,只要给受害者反抗的权力,校园暴力起码能减少一半。第三,要给学校、老师、以及见义勇为者制止暴力的权力。够不上犯罪的暴力行为,学校要有处罚权。老师和学生看见有人施暴,有见义勇为的权力。再说简单点,老师或学生,把一帮欺负他人的小混混揍了,不但白揍还要奖励。当然,我就随便提提,肯定有更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对制止校园暴力真正能够有所作为的,是学校和当地的警方。但现实却是,恰恰最重要的角色学校,却有种奇特的心理。但凡发生点什么事,他们不是第一时间去调查取证,弄清事实真相,而是拼命的捂盖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谁提出疑问,他们不是想解决问题,而是想方设法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但凡人命关天的大事,一旦最终事实调查清楚,对于那些故意隐瞒真相的学校领导,是不是该搞个一票否决呢?作者简介:难得君,一个三观比五官正的温情大叔,985硕士,曾任企业高管,大学教师。为防走散,关注微博@我是难得君。最新电影精选40部
最权威的BBC《二战全史》纪录片26集
再推20部不太容易看到的电影
周末推荐10部你平时看不到的电影
小说(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