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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贤壁“10.15”杜傻娃血案;沉默的真相,永远不能被掩杀
昨日孟贤壁,再多谎言也掩盖不了事实!
昨日孟贤壁,看他们在黑暗的夜里,对熟睡中、上访被截回的七旬老人做了些什么!!
今日孟贤壁,决不能让罪恶之花继续在黑夜里绽放!!!!
历史的今天,2017年10月15日深夜23时30分许,平山县孟贤壁村七旬上访村民杜傻娃熟睡中,遭遇3名蒙面歹徒闯入家中,先将室内灯泡打碎,然后用镐钯将杜傻娃打伤致身体多处骨折。后经平山中山医院诊断,杜傻娃右肱骨多段开放粉粹骨折、右尺骨开放骨折、左胫腓骨上段开放粉粹骨折、右胫骨远段骨折、右腓骨多段粉粹骨折、四肢多发皮肤软组织挫裂伤。
杜傻娃,又名杜文习,直系烈属,其父亲杜白白,1937年入党,生前担任回舍二区财政助理员,于1949年1月1日解放战争中遭遇敌伪特务暗杀,时年父亲牺牲时杜傻娃年仅7岁(下附杜白白烈士证明书)
何人何冤何仇下如此毒手?!!
近日,孟贤斋坛获得平山县法院一刑事判决书,揭开“10.15”孟贤壁杜傻娃血案真相——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冀某平(原孟贤壁村党支部书记)供述:“自2015年开始,因为杜傻娃总是上访告状,多次做工作也没有效果,上级给村干部压力很大,就想通过殴打杜傻娃让他长个记性。”
该判决书还显示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0月15日,被告人冀某平找到张某军,让张某军帮忙找几个人殴打教训本村上访村民杜傻娃。张某军找到桑某贤,桑某贤又找到闫某峰、刘某杰、韩某武帮忙。次日凌晨,冀某平、刘某利驾驶汽车拉着张某军、桑某贤、闫某峰、刘某杰、韩某武来到孟贤壁村杜傻娃家附近。张某军带着桑某贤、闫某峰、刘某杰、韩某武手持镐钯,戴手套、口罩闯入杜傻娃家,将杜傻娃打伤致身体多处骨折。
另判决书显示被告张某军、桑某贤等多人供述与辩解:
判决书最终认定:被告人冀某平为教训上访村民杜傻娃,雇佣张某军、桑某贤、闫某峰、刘某伟、刘某利、韩某武对被害人杜傻娃进行殴打并致其轻伤一级,其犯罪目的就是伤害被害人身体,犯罪对象就是指向被害人一人,并且提前预谋并实施了伤害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七被告人在故意伤害案中系共同犯罪,冀某平、张某军系主要组织者,张某军、桑某贤、刘某杰、韩某武、闫某峰系组织实施参与者,在实施犯罪中只是分工不同,不存在主次之分,均系主犯,但桑某贤、刘某杰、韩某武,闫某峰作用相对较小,可相对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利负责购买作案工具和开车接送,但没有具体实施殴打行为,作用较小,系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另被告人张某军、闫某峰、刘某杰均有前科。
最终,判决书判决以原孟贤壁村党支部支书冀某平为首的7人涉案犯罪团伙全部获刑,其中首犯冀某平获刑二年,其他6名涉案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