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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平山,戴志同实名状告政府不作为!

斋坛 我的大平山 2022-01-09


枉顾事实、欺上瞒下、肆无忌惮、践踏公权

今日平山,戴志同状告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邢国辉: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马宇骏:

平山县委书记董晓航:

平山县政府县长张前锋:


我叫戴志同,男,汉族,身份证号130104195803050611,原国网平山供电公司变电工程技师,家住河北省平山县孟贤壁村,是七十年代插队落户孟贤壁村知青家庭。

我实名反映平山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在县城冶河西路西延拆迁中,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暴力强拆村民住房,不给任何安置补偿,并对拆迁户依法维权肆意打压,手段令人发指,性质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在国内殊为罕见!


2013年7月,平山县政府成立由城建局、平山镇参与的孟贤壁村旧村改造拆迁指挥部,负责对县城冶河西路西延拆迁改造,然而,政府拆迁指挥部在我们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将我儿子168平方米房院摧毁!随后,对我母亲的二层楼房院屋顶砸塌并断电断水断路,摧毁屋内实施,还将我们夫妻翻建的知青点房院也同样断水断电断路被勒令停止施工。转眼之间,我们家三处房院全部被摧毁,废弃!然而,拆迁指挥官员却以:“我们拆除的不是你家的房屋,你不是孟贤壁村人,打出去!”的肆无忌惮,拒不给我家任何安置补偿。

更令人发指的是,拆迁指挥部竟然把我儿子房院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和安置房划归到冀*文的名下!

盛怒之下,我依法维权,却遭到各行政职能部门对我残酷迫害。七年多时间里,先后对我实施2次拘役、10次刑事拘留、19次行政拘留,强迫我所在单位停发我工资6年时间60余万元,并株连我家属“莫须有”被扣发由副科晋升正科的职务工资,同时雇佣大量社会闲散人员耗资上千万元长期在我家周围看管、限制我人身自由1961天,并继续在2020年发生对我故意殴打报复的“6.4”被故意伤害案以及“5.27”我家二层楼房院屋顶被砸塌和2021大年里我家迈腾新轿车天窗被砸的故意毁财案。
                            
2013年9月17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我反映房屋拆迁问题通过建访转冀【2013】115号《来访事项转送单》转交河北省石家庄市信访局处理。

2014年1月11日6时(平山)城关中队郄黎明带着4名社会人员在马甲楼门口截住我强行带我回平山,不但拧伤我膀子,还威胁我“再不老实整死你,信不信,要不试试”。

2014年3月11日,我进京上访在马家楼,又被郄黎明和平山供电公司赵龙带着4名社会人员,又强行将我带到北京室内某宾馆,对我拳打脚踢,使我眼部耳部多处内伤,后又被戴上手铐、戴上头套押回平山县城桥东新大道商务酒店继续关押折磨,致我五天五夜休克后,被送县医院內二科急救室抢救,一直到4月23日为我办理了出院手续。

2014年国庆前夕,河北省综治办印发《关于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冀综治办【2014】23号),将我所反映问题列为平山县重大矛盾挂牌督办案件。         

报假警、做假证、肆无忌惮、制造【(2018)冀01刑终186号戴志同涉嫌妨害公务罪】冤假错案


2016年10月13日下午,我因病遵医嘱带相关病例欲前往北京某医院复查,但在石家庄火车站候车室,遭遇县信访局副局长刘英龙、群众工作部部长杨程、和我所在单位职工赵龙以及平山县群英保安公司杜新中4人前来“劝返”并拉扯我,随后由杨程报假警、由其他3人共同做假证诬告我殴打杨程。随后我被“钓鱼执法”押回平山,整个过程充其量在杨程等4人拖拽我胳膊过程中,杨程眼镜被呼啦到地上,摔坏了一只镜片并且验损只有50元,而我却先以“故意伤害罪”杨程被收押,又以“寻衅滋事罪”被批捕,最后在我不承认犯罪情况下被走按简易程序,既不通知我家属,也不通知我律师,就速判我六个月拘役!一直到2017年4月13日我已被收押六个月到期但二审法院的判决还没下来。


什么是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吗?律师告诉我:简易程序是在刑事案中,必须是当事人承认犯罪、伏法认罪、犯罪事实清楚且没有争议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的程序。但是本案中【(2018)冀01刑终186号戴志同涉嫌妨害公务罪】,我自始至终根本不承认我自己犯罪,是按北京专家医嘱到北京就医,而且我当时包里就装着北京专家的诊断医嘱。


以上只是原平山县少数官僚操纵公检法强加罪名迫害我的一次神操作。试问在法庭上冒充我本人签字给法庭做假证的平山镇孟贤壁办事处主任谢建武,以及报假警、做假证配合“钓鱼执法”的杨程、赵龙们,你们随意杜撰假证明诬陷我戴志同,是否有过良心的拷问?


以上案例只是迫害我的冰山一角。一直到2017年9月13日,中共平山县委副书记武自军将我所反映问题批转到了平山县疑难纠纷调处中心要求调查调解。


2017年9月13日平山县疑难纠纷调处中心立案调查,历经三个月抽丝剥茧,于2017年12月29日作出《关于戴志同上访反映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对我上访所反映7个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我儿子房院被强拆问题:“建议县领导责成建设局、开发商与戴志同夫妇协商,将应补给戴志同2.2分宅基地补偿款予以落实”。
2、对我知青点房子断水断电断路问题:“建议县领导出面责成相关部门及开发商,清除戴志同原知青点宅基地周围的建筑垃圾,恢复通行道路;恢复原知青点的水、电基础设施,不再妨碍房屋建设”。
3、对我家菜地问题:“我们认为孟贤壁村分给戴志同家菜地耕种的事实存在,建议由县领导责成平山镇、孟贤壁村对此地块菜地予以确权”。
4、对转让我儿子承包地确权问题:“我们建议由县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在承认刘*兵与付春生、付青春遗赠抚养协议基础上,承认刘*兵与戴**(注:我儿子)所签《承包地合同》的合法性”。
5、对反映我父母老宅院被损、被盗问题:“建议县领导协调公安机关,对戴志同父母老宅院被损被盗案件予以侦破,或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损失做出评估,适当给予赔偿”。
6、对反映国网平山供电公司停发我多年工资奖金问题:“建议由县领导研究并出面协调国网平山供电公司以事出有因为由是否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7、对反映我29次被拘被判问题:“通过调查发现,戴志同所申诉被拘被判及被限制自由实施存在,其申诉与调查事实相符。……据此,我们建议由县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就戴志同被拘被判造成的伤害进行适当补偿”。

但,以上调查报告于2017年12月29日上报给县主要领导后,便石沉大海。


2019年9月,我向平山县政府书面递交《调查处理申请书》,请求依法落实因申请人房屋拆迁引发的各项补偿事宜;但平山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0日签收后之字没有答复

2019年12月11日,我向石家庄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平山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我的《调查处理申请书》后未予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落实因申请人房屋拆迁引发的各项赔偿事宜。但石政行复【2019】149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平山县人民政府没有进行答复的法定职责为由,驳回我的行政复议申请。

2020年2月24日,我向石家庄市中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起诉市、县政府行政不作为,请求依法撤销石政行复【2019】1495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依法确认平山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原告《调查处理申请书》后未答复不作为行为违法;同时依法判令平山县人民政府限期为原告落实因房屋拆迁引发的各项补偿。但石家庄市中院于2020年9月17日作出(2020)冀01行初58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书,驳回我的起诉。

2020年9月22日,我向河北高院递交《行政上诉状》,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行初58号行政裁定书;2、依法撤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政行复【2019】1495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3、依法确认平山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原告《调查处理申请书》后未答复不作为行为违法;4、依法判令平山县人民政府限期为原告落实因房屋拆迁引发的各项补偿。5、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1年2月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案件名称:戴志同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其他一案,案件类别:行政;案号:(2021)冀行终54号;立案日期:2021-02-05。

综上,从2019年12月11日我向平山县政府递交调查处理申请书,迄今为止,平山县政府一直没有纠错,更无任何处理结果。并在此之后接连又发生数起针对我本人和家庭的故意伤害案、故意毁财案————

——2020年6月4日上午,我在康乐街电力局家属院,遭遇国网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丁建沼带领办公室财务主任张红军、局长司机齐聪会3人一起,在门口监控摄像头下,由张红军使劲抱紧并狠掰住我的大拇指(后肿痛数月)、并由丁建沼、齐聪会2人一起,毒打我鬓角、头顶、腰部、胳膊、腿部,招招狠毒使我毫无还手之力。从案发前的突然下手,到案发后门卫处监控电脑主机随即被“不知去向”,其作案手法、熟练程度、下手之狠,完全有预谋的故意伤害,导致我头部、手部、胳膊、腰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脑袋恍恍惚惚,随后我报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办案民警却说看不到我被打伤情,还说不会调监控,当场我很气愤,指责他们故意包庇。

一直到第二天,我被打身上各处一直疼痛,尤其脑子时而清楚、时而恍惚,就在老伴陪同下到县医院进行伤情检查。随后找办案民警,将诊断书、伤情彩照交给办案的,要求对丁建沼等3人立案处理给我一个结果,但至今已7个多月没有处理结果。


——2020年5月27日16时许,我家位于县城冶河西路香榭丽都B区西侧的二层楼房院屋顶又被砸出约1、5米见方大窟窿。


———2021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三,我家2017年10月新购置的迈腾私家车天窗玻璃又被砸。
 


以上多案并发,尤其“6.4”我被故意伤害案,丁建沼等3人对我报复殴打的犯罪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非常确凿、故意情节也非常暴力。但城关派出所涉嫌故意包庇,既不正常调查取证还故意在“案情简报中”,将丁建沼3人对我殴打的情节篡改为只有丁建沼和我两人“发生的肢体冲突”。因此,我严重怀疑办案负责人齐慧涛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故意包庇丁建沼、张红军、齐聪会3人不被追究的逍遥法外!

清明社会,朗朗乾坤。
请求专案组依法彻查齐建沼、张红军、齐聪会3人对我殴打报复的2020“6.4”故意伤害案、“5.27”我家房子被砸塌案、2021“2.14”我家迈腾车天窗被砸的故意毁财案,以及2013年以来县政府重点城建项目拆迁中将我祖孙四代三处房院强拆、断水断电断路、破坏等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恶性问题,请求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维护公平正义。 

反映人:戴志同叩求
联系电话:19930556828  
时间:2021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八)

【编后】
      这是骇人听闻的前所未有的罪恶!是持续不断肆无忌惮的罪恶!如果,一个法治社会里,不能保护弱小,或心怀正念的善良。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真正的充满阳光。如果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总是如入无人之境,它就会渐成习惯,就会肆无忌惮。长此以往,依法行政就只是渐行渐远。 正如,一个地方的形象,不是路灯那么耀眼,不是口号多么震天,不是总结经验夸夸其谈。而是,在每一个我们遭遇不公时,还能感受到没有被侮辱的尊严,还能感受到希望的公平和正义。
      
    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渡人,亦是渡己。
     最后感谢分享,感谢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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