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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91岁的农民黑恶势力,我怎么倒觉得他挺可怜

武兴 只为百姓 2020-02-01

91岁的陈迎先,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和81岁的老伴,连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居然和凶悍的黑恶势力有关系,岂止是有关系,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日前发布关于举报范沛荣、陈迎先、陈广礼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告称,邳州市公安局经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沛荣、陈迎先、陈广礼三人(陈广礼系陈迎先、范沛荣夫妻三儿子),即日起公开收集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


当然,年龄大不是为违法犯罪开脱的理由。尤其是近些年,有太多的报道,让我们莫名其妙的感觉到,坏人不但变老了,而且坏到我们不敢把他们怎么样的年龄,有坑小学生的,有坐到孕妇身上的,有掌掴年轻司机的。老年人慈眉善目的形象丧失殆尽。


从警方披露的情况来看,老两口长期无故霸占村集体房屋拒不退出,并在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依法调查期间,多次到派出所对调查民警辱骂、阻挠调查,造成较坏社会影响。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陈广礼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陈迎先、范沛荣被取保候审。


“不是说年龄大了就不会涉嫌犯罪”。当地警方对媒体如此回应。道理虽然没有错,但“黑恶势力”可不是个小罪名,扣下去时一定要谨慎。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反复强调:“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这也是“特别慎重”的题中之义。


若这两位耄耋老人果真“涉黑涉恶”,邳州市公安局也应按照全国扫黑办意见精神,在后续的调查中向公众公布更多详实有力、经得起检视的犯罪证据,及时向公众澄清疑惑,透明执法。


通告上留下了联系电话的邹警官接受了媒体采访,他介绍,被悬赏通报的三人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和年龄大小没有关系。不能说你年龄大了就不能违法犯罪,不能说他年龄大了他违法犯罪了,公安机关就不能对他采取措施,这是错误的。”


邹警官称上述3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至于为什么,邹警官说,“非要举个例子的话,可以说一下,比如他(陈迎先)经常到很多的场合胡噘乱骂,以任何理由去骂去吵去闹。”“(他们)经常到派出所骂人,阻扰警车出警,具体案情不方便多讲。”


犯罪嫌疑人陈京理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几年前,家里一部分地被占用修了马路,父母不服,到派所讨过说法。


陈京理解释,因为有个村部,父亲陈迎先住进去过,但是,村干部认为父母有损坏公物,就报警让派出所把父亲陈迎先抓了进去。母亲范沛荣气不过,也到当地派出所讨要说法,结果也被抓。


如果老两口仅仅是为了自己土地被非法占用一事,和当地村委会闹矛盾,并无涉及他人,很显然,这个标准,跟“很恶势力”相距十万八千里,为了把这个“涉黑”案件落实,万一有人无中生有怎么办?


凭目前有限的信息,很难简单判断是非曲直。但很多人看了警方通报,都有同样的困惑:法律对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有适当宽松的处理原则,退一步说,即使老人侵占集体房屋、阻挠调查等指控属实,此事也更像民事纠纷或治安案件,至多是普通刑事案件,与“扫黑除恶”应该关系不大。


什么叫黑恶势力?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3个特征:1、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3、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可见,91岁的陈迎先及其老伴无论怎么套也套不上黑恶势力。如果仅仅因为辱骂、上访就定为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滥权?不要把表达诉求简单定为寻衅滋事,你见过哪个黑恶势力到派出所表达诉求的?只有弱势群体、感觉自己受到不公的人才来上访表达诉求吗?


真正的黑恶势力是活得很潇洒的,不会像这位老人穿得那么寒酸。那种制造社会不公、强取豪夺、鱼肉百姓、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人或组织才应该定为黑恶势力。恶霸孙小果又是打人又是强奸,居然20多年来还那么潇洒的活着,而且还当上了老板,如果不是中央巡视组这次动真格,恐怕还是拿不下。


当然还有更大的黑恶势力,他们压榨百姓,强取豪夺,富可敌国,恐怕不是一两个派出所就能打得了的。


这个社会是存在恶人先告状的,不排除恶人打压异己。前段时间在朋友圈看了一则漫画,说的是狮子状告斑马,狮子装着很可怜,斑马却很无奈。


如果把斑马捆起来,这样狮子就放心吃肉了。如果法官这样判,那叫助纣为虐。


近期很多网友都在讨论,欠薪的不违法,反而讨薪的违法了。

看到这条标语,我震惊了!       
薪:
付出劳动应该得到的报酬。
讨薪:该给人家的报酬,你不给人家,人家去要。
非法讨薪:不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讨要该属于自己的报酬。
按说非法讨薪是该打击。
但,不明白的是:
你不给人家应得的报酬,本身就是违法在先,应该先打击,你打击了违法欠薪,何来违法讨薪?你法律规定的程序能讨得报酬,人家谁吃饱撑的去非法讨薪呢?


所以我也在怀疑这位91岁的黑恶势力,是不是也吃饱了撑的天天跑去派出所闹事?派出所是不是对狮子不敢动手,反而对这只91岁的老斑马动手了呢?


正因为弱势群体经常处在被压迫被欺凌一方,难免发生吵吵闹闹吧。一个家庭很穷吃不上饭,你不去找吃不上饭的原因,去找那些强取豪夺你家财产的人理论算账,反而把家里饿得哭闹的孩子定为黑恶势力暴打一顿,这是无能的表现,也是荒唐至极。


扫黑除恶目的在于激恶扬善,如果只拿弱势群体开刀,真正的大恶却不敢碰,那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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