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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绍兴5地升级为高风险!上虞公布社区疫情防控“十不准”

平安鼎 2023-10-23
12月15日,绍兴市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8时起,将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南社区、恒利社区和曹娥街道振兴社区、银河社区、大通超市(舜杰路店)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将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其余区域、东关街道大西庄村马家自然村、南阳社区新东方家园13幢,道墟街道积山村诸家自然村、汇联村,梁湖街道天香华庭小区香榭居17幢,崧厦街道陆家村,章镇镇浙江胤亿科技有限公司、丰惠镇南源贾塔自然村,上虞英格菲尔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渔门村,驿亭镇新驿亭村、五夫村、鲁溪闸群英自然村、新横塘徐家岙自然村、鲁溪闸下闸自然村,盖北镇兴海村,长塘镇长塘村后庄新村,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三路浙江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致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此外,今天下午,绍兴市上虞区发布《社区疫情管控“十不准”》↓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彻底切断社区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十不准”:


1.不准出家门走动

2.不准串门聊天

3.不准擅自聚会

4.不准擅自使用车辆

5.不准进行户外文体活动

6.不准从事门店经营

7.不准阻扰社区干部、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人员开展防疫工作

8.不准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

9.不准隐瞒接触史

10.不准造谣传谣


以上规定请广大市民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本通告要求,拒不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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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新闻客户端、上虞发布

编辑 || 汪盼宏

审核 || 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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