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视频会议召开
新出台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27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条例》学习贯彻工作,推动全社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平安建设,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出席并讲话。省司法厅厅长王中毅主持。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围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等对《条例》作了细致解读。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郑军就监督推动《条例》落实作强调。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委政法委、金华市委政法委负责人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建设平安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多年来,浙江上下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指引,深入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形成了一系列原创性思考、变革性实践、标志性成果。浙江被公认为最具安全感、司法文明指数最高的省份之一。《条例》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法治升华,是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下平安法治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解决新时代平安建设新问题的重要指南和举措。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深刻把握《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深化学习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网格员业务培训等,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条例》精神,深刻领会要义,用以指导实践。要优化宣传引导,紧扣平安建设“十大主要任务”,丰富宣传渠道、手段、载体,分层分级解读好、阐释好、宣传好《条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细化落实举措,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计划,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找准贯彻切入点,有力有序有效抓好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收集、梳理、分析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和短板,组织专项督查,推动人大执法检查,保障《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牵引,推动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迭代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职责明确、高效有力的平安浙江建设工作体系,让“大平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夯实平安稳定基础,精心组织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夯基垒土。全面构筑铜墙铁壁,健全完善“五大体系”,开展百日攻坚“五大行动”,抓好市域社会治理“十六项任务”,确保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顺利举办。着力提升治理效能,用足用好“枫桥经验”,整合对接“浦江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畅通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制度渠道,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设区市。省平安办副主任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