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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影响

2017-07-11 王皓鹏 金穗源商学院

营改增之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显得琢磨不透,似有多种选择,我们“开门见山”聊聊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影响。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税费不同的账务处理


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首先得了解城建税的不同会计处理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理城建税、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城建税)有三种模式。假设当期计算应交城建税为10万元,则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种:

借:税金及附加   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0万元


第二种:

借:待摊费用—待摊税金    1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0万元


在会计确认收入的时候

借:税金及附加   10万元

   贷:待摊费用—待摊税金   10万元


第三种:

不进入当期损益,也不计提,挂往来。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资产负债表形成“应交税费”红字余额。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105010试填


假设某房地产企业2016年度预收账款当期发生100万元(强调未完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利率10%,城建税税率7%(不考虑项项目所在地和注册地税率的差异),教育费附加为3%,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不考虑其他税费。假设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第三种处理模式(这个假设很重要)。


2016年度,由于涉及营改增,因此企业很有可能同时存在5.1之前营业税体制下的预收账款计税收入;5.1之后增值税老项目预收账款计税收入;5.1之后增值税新项目预收账款计税收入。因此,该申报表分为三次填报,然后汇总合并申报才可以形成正式申报表。


     第一步:试填营业税体制下《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


 

     第二步:在假设情况不变的情况下,试填增值税老项目情况下的《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


 

      第三步:在假设情况不变的情况下,试填增值税新项目情况下的《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


      第四步:合并以上报表。形成正式《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具体合并数字不再赘述。

通过以上试填申报表我们需要注意:


1、25行的税金栏,如果没有计入当期损益,在25行有数字;如果计入当期损益,则25行数字填报0。


2、25行的税金栏,是实际缴纳数字,不是计提数,不是应缴税金,是已缴税金。


3、23行的收入营业税时代是含营业税收入,营改增后是不含增值税税金的收入。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这个精神和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是一样一样的。


4、营改增后,收入和税金不成配比关系而形成企业所得税税负上升。


5、随着计税毛利率的提高企业所得税税负在增加。


6、随着计税毛利率的提高,企业所得税税负相对数在减少(倍数)。

       王老师的案例和课程,追求的就是实战、实用,用了就可以立竿见影、事半功倍!涉及到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申报及土地增值税申报的影响还有很多精彩内容。


       例如:

       1、营改增后收入与税金不相配比,将如何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


       2、预缴土地增值税,70号公告与43号文件,您怎么看?


       3、房产项目涉及营改增过渡,《土地增值税清算报表》您将如何填              报? 


       金穗源商学院(JSY-GSB)专家王皓鹏老师将于2017年7月13日晚八点在税苑微课中进行上述内容的分享,欢迎参与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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