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发票系统2.0版功能优化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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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优化简述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重要组成部分,其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为: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回退税款所属期、异常发票查询等功能,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一
所有发票均需确认用途后再进行勾选
可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发票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项用途相互独立、同一份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通途。此外,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用途为申报抵扣,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
二
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优化后的抵扣勾选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在确认签名之前撤销勾选,重新确认用途后再次勾选。
三
注销勾选
系统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当期准备注销、需要进行注销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在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也可根据需要“撤销注销勾选”。
四
回退税款所属期
纳税人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时,可做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回退税款所属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系统才会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具体包括: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五
异常发票查询
系统提供异常发票清单查询功能,纳税人可统计发票勾选确认后状态为异常(含作废、失控、红冲或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清单信息。异常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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