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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答疑】对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地理位置怎样划定?

刘玉章 金穗源商学苑
2024-08-24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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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所在的中原旅游区既不是城镇也不是工矿区,我公司建在旅游区的房产是否应当征收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1、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这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因为农村的房屋、除农副业生产用房外,大部分是农民居住用房。对农村房屋不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有利于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有利于社会稳定。
你俗称的旅游区如果没有被划入建制镇或工矿区,不应当征收房产税。具体划分情况请你公司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虽然房产地理位置属于征税的范围,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房产,免征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附:【收藏】房产税优惠备案(附房产税的稽查风险防控)

小金带大家回顾上一期“对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应如何界定?”,大家可以结合“对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地理位置怎样划定?”一起看。

下期我们学习“房产税的税基、税率是怎样规定的”,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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