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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答疑】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用的临时性建筑是否缴纳房产税?

刘玉章 金穗源商学苑
2024-08-24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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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将新开发的项目出包给外地施工企业,为方便施工,我公司在施工现场建好了临时办公室、工棚、材料库、员工宿舍等供施工企业使用,合同规定不计提临时设施费。请问,我公司提供的这些临时建筑是否缴纳房产税?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附:【解惑】收取的人防工程维管费,不征房产税?

小金还整理了“房产税优惠政策”,大家可以结合“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用的临时性建筑是否缴纳房产税”一起看。

下期我们学习“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成待售的商品房是否缴纳房产税”,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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