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实务】同样是收取的租赁费,为何有的需要缴纳房产税,有的不需要?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专注于房地产财税管理人才培养10年,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实战技能”为目的,聚焦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汇聚国内知名财税专家,“培训+咨询”双管齐下,是房地产财税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航者!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案例分享:同样是收取的租赁费,为何有的需要缴纳房产税,有的不需要?


01

案例

案例一企业出租园区内的厂房和办公楼,年不含税租金收入10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答复:需要征收房产税=100万元*12%=12万元提醒: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案例二企业出租园区的空地,年不含税租金收入10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答复:不需要征收房产税。提醒:场地不属于房产。
案例三企业出租园区的设备,年不含税租金收入10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答复:不需要征收房产税。提醒:设备不属于房产。


02

参考依据

参考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规定:“一、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参考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RECOMMEND
推荐阅读

☞  全国土地增值税政策集锦(2020年5月版)

☞  建筑企业常用政策集锦

☞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一)

☞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二)

☞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三)

☞  谈判定价,吃亏与否,财务得算!

☞  2019年所得税汇缴必备新政盘点!

☞  怎么把公司的钱“安全的”转给股东?

声明

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还望谅解;同时,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您点的每个“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金穗源商学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