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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答疑】已经投资联营的房产由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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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7年9月,我公司以房产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取得了股权,承担投资风险、参加利润分配。但是,我公司一直没有给被投资企业办理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由谁缴纳房产税?
答: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应根据投资联营的具体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取得了股权,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说明被投资企业已经将房产入账,应当由接受投资方按房产原值(账面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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