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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困境|第二期:社工是否可以将私人QQ/微信号/手机号给服务对象呢?

小编 邂逅社工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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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伦理困境丨社工是否可以将私人QQ/微信号/手机号给服务对象呢?

参与对象丨社工

资料整理丨罗颖

讨论开始

社工A

原则上不给, 实际中难以避免  看当时具体情况。你觉得合适、不会对服务提供造成不良影响就给咯,当然只是用于工作上的事,一般给工作电话 要么是工作QQ。

楼上说的对,看具体情况,怎么看具体情况,要去琢磨,在社区中心,就不可以避免了。

社工B

社工C

我们做项目的可能好一点,我主张不给,先说明有哪些渠道能够找到我们,一般说清楚,案主不会太执着于索要个人联系方式。但如果案主强烈要求,并且评估后的确有必要,我会给工作手机号码,并且再三澄清非工作时间可能回复不及时,出于安全考虑也请案主不要把我的号码再给别人,确保服务对象理解。

因为确实有些时候服务对象很愿意和我们在微信、QQ 上联系,而且有些服务反馈,服务对象也很喜欢发朋友圈。但是我们这里是岗位社工,没有公共微信号或者方便的QQ 号。所以我和我的小伙伴的做法是微信和QQ 都有两个号,一个生活号,一个工作号。但是即使有两个手机号码,也不会给手机号码给服务对象;还有社工G说得对的一点就是,即使给了服务对象,也要澄清,这是工作号,不在工作时间,不一定会回复。

社工D

社工E

在做好服务的同时,也要保护好个人的生活隐私(微信朋友圈),有一些服务对象会经常在非工作时间打电话找你诉苦(他们没有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的概念,就觉得跟你是朋友啊),如果是经常性,那就叫骚扰,虽然存在概率很低,但也是有这种案例存在的。特别是女社工,更要保护好自己。

我们是不会给服务对象手机号码的。因为即使说明了是工作号,但是也是私人号码,你不可能一下班就关机啊。那人家打电话给你,你也不一定知道是不是服务对象打给你的。所以不要给。

社工F

社工G

是要看岗位的,我这边随时要准备处理突发情况,任何时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的确看岗位,像我的岗位24小时看机的,服务对象随时联系。

社工H

社工I

有的机构,专门申请了工作号给每一位社工,要是离职了,工作号也就留给了接任的人了。

你的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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