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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有“你”—医务领域工伤个案的社工介入

49TH 邂逅社工 2018-10-31

邂逅社工聆听同工的心声关注


永远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出品|邂逅社工

作者|赖石秀

机构|深圳市日月社会工作服务社

关键词|个案、工伤、接案、结案

一、案例背景

(一)基本资料:

案主姓名:阿正(化名)

性别:男

年龄:45岁

······


(二)个案背景资料

接案原因:案主是湖南永州人,两年前来到深圳XXX的一家五金小厂工作,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住进XXX医院。经诊断,案主的左脚趾裂开粉碎性骨折。动完手术后,每天都需要打点滴,并给脚换药,但是案主的公司强制要求案主出院,案主自己不同意,想在医院待到康复为止;另外案主的主治医生也认为案主的情况不适合出院,不同意其出院要求。社工了解到案主他不清楚单位是否给其购买社保,即使是购买了也不清楚公司老板是否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而之前的治疗费用都是由公司垫付,公司代表表示如果案主继续住院他不再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


案主的情绪状况:比较困扰、混乱、焦虑,对目前的状况不知所措、迷茫。


案主的健康状况:左脚趾裂开粉碎性骨折,经手术成功后需要在医院休养一个月,案主自我照顾能力是需要他人或者辅具帮助。案主的睡眠质量很差,常常因伤口疼痛而睡不着,没什么精神。


案主的行为表现:对于工作员的到访,案主在访谈过程中,对他所工作的公司名称等基本资料都不了解,在这方面防范意识不强,社工鼓励案主主动去了解他公司情况。发现案主过于依赖工作员,容易陷入自己的负面情绪。


案主的人际关系:案主在深圳的朋友也是只有厂里面的七八个工友,与医院的其他病友极少沟通,关系一般。案主的妻子在老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老家工作,小儿子在广东东莞工作,目前案主的公司有安排一位同事每天给案主送饭。


案主的支援网络:案主有妻子、两个儿子、亲戚、工友等人际支持系统;住院期间有医生、护士提供医务资源,医院内有齐全的医疗设备,提供良好的康复条件;医务社工岗位的工作员可为案主提供有关处理工伤事故资源并协助案主解决目前的问题;医院内有法律援助可为案主提供法律资源。

二、问题分析

案主是通过医院的护士得知医务社工,并向医务社工求助,建立了比较良好的信任关系,工作员能够全面地掌握案主的相关资料。案主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康复问题:从案主的主治医生了解到案主目前的伤势严重,康复情况不稳定,不适合马上出院,但案主的公司不愿承担案主后续治疗费用,强制要求案主出院,但出院对于案主来说不利于案主病情康复。


工伤问题:根据工伤的基本法律规定,案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案主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案主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工伤认定也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再经社保局出鉴定工伤认定书才能认可案主是属于工伤。在工作员持续跟进中知道了案主与其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其公司也没有为案主购买社保。案主对如何进行维权所知甚少,且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较差,有很强的服务需求。


情绪问题:在工作员接触案主时,案主担忧后续医疗费用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对目前的状况不知所措。由于身体情况不适而导致睡眠极差引起情绪波动较大,极少与其他病友沟通,其情绪波动大,表现比较困扰、混乱、焦虑及迷茫。

三、服务计划

(一)介入理论

马斯洛需求理论把人的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依次排列。在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或基本满足后,人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满足。目前由于案主因事故受伤住院,其公司强制要求案主出院,就在案主康复方面受到威胁,即案主的生理需求及安全需求已经得不到满足。


“优势视角”理论就是着眼于案主的的优势,以利用和开发案主的潜能为出发点,协助案主从事故受伤的挫折和不幸的逆境中脱离出来。作为工作员所应该做的一切,在某种程度上要立足于发现和寻求、探索和利用案主的优势和资源,协助他们摆脱目前的困境,确信案主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服务目标

通过访谈和评估,案主认同工作员的分析,与工作员共同订立了服务计划:

1、发掘案主的自身的价值与主动性,鼓励并协助案主联系其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其单位承担起案主的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赔偿,继续留院治疗到康复。


2、理解和疏导病人心理情绪,缓解案主的精神压力或调整其负面情绪,防范可能出现对医护人员的服务和治疗不满及影响自己康复情况,并协助案主适应医院的环境生活。


3、协助案主以正面的方式认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以后的工作给案主带来的影响。


4、促进案主的自我认知,提高案主的维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介入过程(节选)

五、评估

(一)评估方法

1、案主在“个案结束评量表/意见反馈表”中评分填写内容如下:(1-10分,1分为完全不同意,10分为完全同意)

案主在维护工伤赔偿法律知识方面非常薄弱,维权意识不强,不主动联系上司处理事件。另外,对于处理个人的情绪方面,不善于控制情绪。在上述两方面经过工作员的服务介入有所好转,最终案主的公司愿意承担责任案主所有的医药费及生活各方面的费用,案主主动要求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并且给案主购买了社保。案主的情绪从困扰、混乱、焦虑迷茫到目前的情绪较好的稳定,睡眠稍好,脚的伤势康复情况也较良好。


(二)介入成效

目标达成情况:案主的伤势康复情况良好,已出院在公司宿舍休养,等完全康复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对于发生工伤如何维权法律知识有了更多的认识。经过工作员的一个多月的服务介入,个案前期的订立的所有的服务目标都达成。目前案主的情况良好。

六、结案

(一)结案原因:个案目标达成,自然结案。

(二)结案处理方式

在结案阶段,该个案的辅导目标全部实现,具体如下:

1、个人情绪方面:在工作员接触案主时,从案主的情绪比较困扰、混乱、焦虑迷茫,到现在情绪稳定,睡眠稍好。


2、身体健康方面:从案主康复情况不稳定不适合出院到案主已经基本康复,已出院在公司休养,并且其公司愿意承担案主后续医疗费用与生活费用。


3、个人权益方面:案主主动要求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并且给案主购买了社,案主的维权意识有所提高。


4、告知案主即将结案,在案主回到公司后,以后可通过电话对案主的情况进行跟进。

七、专业反思

1、由于工作员的专业训练与实践经验不足等原因,不过工作员会请教更专业、更有经验的同事指导,以后还需不断培训与实践。


2、在个案介入的整个过程中,工作员应当始终遵守自己的专业操守,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工作员经常面临价值中立的冲突,在这些方面问题还需要工作员积累更多的经验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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