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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上旬社工圈里发生的事

正在准备需求调研 邂逅社工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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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论坛举办

为了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服务经验的总结与推广,促进青少年司法矫正帮扶项目的落地和理论研究,营造社会、学校、社区、家庭四位一体化的健康成长环境,近日,由温州市黑眼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瑞安市黑眼睛公益发展中心承办的“浙江省首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论坛暨青少年司法社工研讨会”在浙江瑞安举办。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处长关笑丹,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浙江省检察、民政、共青团等系统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省内外103家社会组织的150余人出席论坛。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处长关笑丹,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浙江省检察、民政、共青团等系统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省内外103家社会组织的150余人出席论坛。


当前,中国城市和农村间的无缝隙沟通形成了数量巨大的松散型家庭结构,青少年青春期身心发育特点与学校家庭教育的不匹配性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专业社工总体数量少、社会认同度低等问题也严重制约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从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组织更是少之又少。


论坛聚焦青少年事务社会重点工作,通过剖析特色示范项目和服务经典案例,分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先进经验,探讨社会工作在青少年预防教育和司法帮扶领域的应用方向,传递行业资讯、学术动态等有价值的声音,倡导形成“民生导向、政府推动、民间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发展模式。


关笑丹处长在发言中表示,社会工作的基础在于制度、队伍和机构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尤其注重专业和技能,其终极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服务。浙江省的社会工作发展已经有了非常好的基础,我们对于此次论坛充满了期待,我们要把这种期待转化为一种成果和资源,实现三个辐射,一是带动更多的领域开展专业服务,二是带动更多县市区在实务上做深做实,三是带动更多的群体助推志愿服务。


童小军教授从“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司法的理论与操作”的角度阐述了儿童保护的四大权益,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明确了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和社会工作安置服务模式中应该具有的目标共识、过程协作和实务能力,提出了从顶层建设实现建成国家兜底儿童福利制度。


瑞安市副市长林增丰在欢迎致辞中讲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对我们发展社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通过本次论坛的各种思想、理论和方法的交流研讨,提升全市社会工作理论水平,进一步形成全市社会工作合力,推动全市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论坛期间,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和司法领域的从业者、研究者,围绕“新时代青少年事务社工如何有效参与社会治理”、“青少年服务的多元与创新”展开了深入探讨。来自检察、民政、共青团系统的代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经验,分别就青少年权益维护法律体系的完善与现状、社会工作嵌入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服务形式等进行了演讲。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通过一系列详实的数据报告展示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中的最新研究成果。来自北京、上海、浙江的10家社会组织和合作方负责人分享了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并针对在为青少年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途径和取得的效果进行交流。

来源:中青在线


济宁市兖州区创立“时间银行”鼓励志愿者参与社区养老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首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暨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在山拖小区启动,这也是济宁市首家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据了解,山拖小区养老服务中心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家政服务、休闲娱乐、健身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可满足社区老年人日常的养老需求。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首次突破40万人

2018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已于近日结束,据统计,今年全国报考总人数达42.45万人,比去年增加9万余人,增长率达27.6%。其中,浙江报名人数8.4万人,广东6.1万人,江苏4.2万人,上海、北京、山东、四川、吉林、湖北、重庆、湖南、辽宁、福建等地均突破万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18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9日—10日举行。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


贵州省黔东南州救助管理站引入专业社工开展救助服务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救助管理站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向黔东南州关爱流浪乞讨社工服务中心购买社会工作入站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将社工“助人自助”的理念充分的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融合,丰富救助服务内容,提升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5月2日,州救助管理站首先为开展服务的社工进行了救助知识及业务岗前培训会,让社工充分了解救助站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帮助社工迅速进入角色。随后,救助站开展了以“我运动、我快乐”为主题的未成年人趣味运动会,社工和孩子们一起一起打羽毛球、篮球、乒乓球,很快就熟悉了,孩子们也知道了社工,有助于建立信任关系,为以后开展服务奠定基础。


专业社工进入救助管理站开展服务,为救助站探索“如何更专业化的救助流浪群体,如何畅通救助渠道,如何形成有效的救助机制”等难点工作中加入了专业力量支持,将促进救助管理工作从传统型的救助向专业化的服务转变,推动救助管理服务工作迈向新台阶、新阶段。(黔东南州民政局:吴嫦珍  蒋丽)


浙江建德出台新政 取得社工证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近日,浙江省建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含“社工新政十五条”,涵盖总体思路、教育培养、岗位开发、激励评价、保障措施五个方面。


《意见》提出要重点在城乡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领域相关部门单位重点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40周岁以下干部职工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建立一次性奖补政策,对取得高级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在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时,对持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的,笔试分别5分和3分。


《意见》鼓励在社区发展社会工作,建立职称津贴和督导津贴制度。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分别给予600、400元、200元的职称津贴;对取得杭州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督导助理、社会工作初级督导、社会工作中级督导、社会工作高级督导资格,并从事社会工作督导岗位且年审合格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每月分别给予600元、1000元、2000元、4000元的督导津贴。


据悉,建德市还建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协商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建德市今年报考社工证考试的人员达400余人,是去年报考人数的4倍,创历年新高。(张文城)


湖南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能力特别是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增加民政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根据安排,湖南将加强市县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建立村级民生协理制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为社会组织属性),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能力培训。


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的主体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由同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同步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承接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将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等。(记者 王 铭)


江西省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青团江西省委、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以下简称“两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通知》指出,在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支持下,针对农村“两类人群”,重点开展关爱保障工作,回应其心理社会需求,积极引导家庭尽责,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当地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机构,从各地工作实际需要和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常识、心理教育、行为纠正等社会关爱保障服务。


《通知》要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将基层工作人员纳入相关部门社会工作培训范围,壮大农村基层社会工作力量。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以“两类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社会工作站点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方式提供关爱保障服务。加强相关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使用,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发设置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开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强化对托管服务机构的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督查。


《通知》强调,全省各地有关部门要将政府提供且社会适宜承担的“两类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宣传,影响带动更多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两类儿童”关爱保障。(何珊)


安徽举办首届社会工作行业演讲比赛暨知识竞赛

弘扬社会工作精神,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展现社工专业形象,宣传社会工作知识,近日,由安徽省民政厅主办的全省首届社会工作行业演讲比赛暨知识竞赛在合肥举办。全省16个地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同志、高校专家教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代表、参赛选手等80余人参加了活动。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超英出席活动并致辞。


经过紧张激烈的比赛,最终黄山市民政局获得组织奖一等奖,芜湖市、淮南市民政局获得组织奖二等奖,亳州市、安庆市、六安市民政局获得组织奖三等奖。六安市启明社会工作服务社的黄未、蚌埠市福利院的葛梦婷、黄山市休宁县睿泽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张捷睿等3名同志分别获得演讲比赛最具魅力奖、最佳文采奖和最佳人气奖。通过举办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提升了各地各单位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本领和素质,为凝聚社会工作发展共识、推进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王娇佼)


广东中山:社工服务指导意见出台,社工下村居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社会工作者要围绕底线民生和基层社会治理,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为双低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空巢与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困难残疾人等民政对象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


■中山市共有持证社工4244人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自2009年启动社会工作试点以来,不断强化社工队伍建设、深化专业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初步建立了多层次、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广覆盖、宽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然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社工机构快速增长,某些机构利用社工平台谋利,严重违背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和社工服务公益性的初心;部分项目专业性服务能力不足,华而不实,服务成效不明显等。


为推动中山市社工服务“脱虚入实”,市民政局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拟订《意见》,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正式下发实施。


据了解,目前中山市登记在册的民办社工机构超过60家,建立社工服务站点86个,全市共有持证社工4244人,其中一线社工500余名,每万人持证社工数居全省第一。全市各级政府累计投入社会工作购买经费达1.5亿元,购买服务项目近500个。


■社工入村驻点每周不下三天

《意见》指出,推进全市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党委政府对社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将兜底性社工服务项目外包转变为由基层政府主责部门主导或直接管理,社工主要面向村(居)开展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着力解决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问题。民政兜底性社工服务主要围绕底线民生和基层社会治理,为双低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空巢与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困难残疾人等民政对象,提供专业、精准、有效的服务,协助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要坚持把村(居)作为民政兜底性社会工作的主要阵地,推动社工深入基层、直面民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根据《意见》,社工主要面向村(居)开展兜底性社工服务,镇区社会事务局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对社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每周下村(居)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可将社工“分组划片、入村驻点”,有条件的可以采取“一村(居)一社工”工作方式。


中山社协秘书长陈洪认为,《意见》对社工在基层服务提出每周不少于3天的具体要求,是比较符合实际的。目前社工单位基层服务开展有所转变,由综合服务转向专业服务,由预防社会问题转变为面向社会问题解决方面。“社工机构不单单是做个案和小组,还需要有社区营造,社会建设的中观、宏观思维。”他介绍,中山社协也把重心放在基层社工人才的培育方面,特别加强这方面的投入,包括送培训到镇区。

来源:中山日报


福建省出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检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效果,客观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顺利开展,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深入发展,结合福建省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以规范社会工作行业人员从业活动,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工作服务是指社会组织承接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凡在福建省承接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民办社工机构、社会团体或事业单位及相关从业社会工作者及督导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社会工作者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工联”)制定实施。


第二章 社会组织投标社会工作项目资质认证办法

第四条  评估指标体系

《社会组织投标社会工作项目资质认证办法》指标体系将社会组织评估内容分为基础条件(150分)、内部治理(350分)、工作绩效(350分)、社会评价(150分)四个部分,将评估总分值设为1000分。850-1000分(含850分)为优秀等级;700-850(含700分)为良好等级;600-700分(含600分)为合格等级;60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具体指标见附录1


第五条 评估办法

省社工联将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组织第三方评估,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六条 实施办法

在开展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时,为各级政府提供不同级别的投标主体资质认定标准。社会组织在上一年度评为“不合格等级”时,当年不得申请承接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项目后如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中止服务合同,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效果评估办法

第七条  评估指标体系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效果评估办法》指标体系分成《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效果中期评估标准》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效果末期评估标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效果中期评估标准》将社会服务评估内容分成专业服务(70分)和项目管理(30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效果末期评估标准》将社会服务评估内容分为专业服务(50分)、项目管理(15分)、服务成效(15分)四个部分。两项指标将评估总分值均设为100分。85-100分(含85分)为优秀等级;70-85(含70分)为良好等级;60-70分(含60分)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具体指标见附录2,附录3。


第八条 评估办法

省社工联将根据政府要求,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组织第三方评估,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工作服务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九条 实施办法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参照此标准进行评估,检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效果,客观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顺利。社会服务项目中期评为“不合格等级”时,将中止服务合同,并追究责任。社会服务项目末期评为“不合格等级”时,该社会机构当年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新一轮投标。鼓励政府对服务评价等级为“良好等级”及“优秀等级”的项目,在下一轮服务投标中予以一定加分,以保证服务延续性。


第四章 社会工作者及督导资质评估办法

第十条  评估指标体系

《社会工作者及督导资质评估标准》分为基本从业标准(60分),职业水平认定标准(40分),总分值设为100分。项目评估中85-100分(含85分)为优秀等级;70-85(含70分)为良好等级;60-70分(含60分)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具体指标见附录4.

第十一条 评估办法

承担政府购买项目的社会组织须将项目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并存档相应证明备查。省社工联将根据政府要求,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组织第三方评估进行项目评估时,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工作者资质做出评估。

第十二条 实施办法

政府在进行社会工作服务采购时可根据服务需求,规定专业人员在项目中的比例,以保证服务质量。各机构在配置项目人员时,相应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本办法相应资格水平的基本标准。

依照本办法评估,上一年度为合格的社会工作者方可享受当地社会工作人才政策;上一年度评估为良好及优秀的社会工作者方具有省市社会工作人才评先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的相关细则及操作指引将另行制定,具体解释权归福建省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所有。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颁布实施,自颁布日起试行一年。


湖北9部门联合出台方案 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题

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题如何破解?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老龄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的现实问题。


《方案》提出,以促进农村留守老人安享幸福晚年为落脚点,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农村留守老人救助保护机制,使农村留守老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关爱服务。力争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省农村贫困留守老人全部脱贫。


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方案》有哪些暖心举措?5月14日,记者采访了参与起草《方案》的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


子女必须承担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

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留守老人承担着抚育孙辈和农务等繁重的劳动,其中很多人存在着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


《方案》明确指出,家庭是农村留守老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扶养人要依法履行扶养义务。


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留守老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支持家族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人提供关爱服务,避免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


子女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赡养义务人可与亲属或其他有能力的人签订委托照顾协议并妥善安排老人生活,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患有严重疾病、已经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内部应协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


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监督其履行;情节严重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定期探访,空巢不空心


老有所养还要老有所乐,如何丰富“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方案》强调,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应经常看望问候留守老人,同时也要发挥村委会、为老组织、志愿者等相关方面的综合力量,不断丰富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探索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使农村留守老人心理得到疏导、孤独得到排解、精神得到慰藉,生活更加充实,心情更加愉悦。


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探访留守老人,及时了解其生活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予以照顾。


关爱留守老人,还要积极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开展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创新以老助老、结对帮扶、抱团养老的方式方法,组织会员之间采取“一帮一”“多帮一”“一帮多”等形式,广泛开展低龄健康老人扶助高龄、失能老人的互助关爱活动。


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志愿服务,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人结对帮扶,为留守老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务。

探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通过向乡、村延伸设立社会工作站点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建立农村留守老人救助保护机制

近年来,农村留守老人权益侵害案件增加。如何保护农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方案》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专人通过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并为留守老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切实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风险。


对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人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发现留守老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报告,紧急处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要求和分工实施关爱救助。

来源:湖北日报


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领域。社会组织章程是社会组织制定各种制度的基本依据、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行动准则,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应及时要求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并在成立登记和章程核准时加强审查。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具体表述为:“本会(基金会、中心、院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具体表述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各地民政部门应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求正在办理成立登记和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尽快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考虑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修改章程需召开理事会,对于暂时无法召开相应会议的,可以允许社会组织先行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待开会时再予以确认,并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各地民政部门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出发,积极宣传引导,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民政部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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