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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付廷祥案|就旁听事宜与涪陵区法院公开商榷函

法治观察员 观察法治 2023-05-21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不顾律师庭审时间冲突,强行开庭,限制旁听,变相不公开审理付廷祥等人案件,接下来能否公正审理此案,我们极其担忧!

编者按‍‍

由孙渝、周泽、刘沛谞、王飞、杨矿生等律师参与辩护的重庆付廷祥等人被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不顾多名律师庭审冲突,将于2023年4月20日强行开庭。被告单位于4月11日收到法院传票,开庭地点设在容纳300人左右的228大审判庭,但一名被控主体(单位、自然人)限制两个旁听名额。4月17日,单位再次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开庭地点由大法庭变更为仅能容纳几十人的218小法庭,每名被告依然限制两名旁听,并要求提供旁听人员身份信息、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旁听证。涪陵区法院完全是恶意安排庭审,人为限制旁听,变相不公开审理付廷祥等人案件,涉案三被告单位员工以及被告人亲属难以接受违法审判。

就付廷祥等人案件旁听事宜
涪陵区法院公开商榷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被告单位江都建材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贵院传票,贵院定于2023年4月20日9时30分至5月20日在法院中楼228审判庭审理付廷祥等人被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诉讼代表人在签收传票时被告知“每个被告单位以及每名被告人,只发放两张旁听证”。据我们了解,228审判庭是一个能够容纳300人左右的大审判庭,贵院采取发放旁听证的方式,且每个被控主体限制两张,如此安排,是将本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变相不公开审理,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接到贵院电话通知,开庭地点由大审判庭228法庭,变更为小法庭218法庭,每名被告的两个旁听名额,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旁听证。我们认为贵院完全是恶意安排审判以及旁听,采取近乎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违法审判!我们坚决反对。

付廷祥等人案件是一起极其特殊的案件,该案历经一审,付廷祥不服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重一审开过庭后,该案又被无限拔高,变更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涪陵、丰都两地乃至重庆市对该案高度关注,目前付廷祥等人案件属于重大影响案件。被追诉的三家企业,因涉案导致大部分员工失业,企业举步维艰,员工们关心自己和家人饭碗,关注三企业生死存亡,作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付廷祥等人案庭审,意愿极为强烈!初步估计,涉案三家企业员工以及其他被告人亲属,约150人左右要求旁听。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9条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显然,容纳300人左右的228审判庭,作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涉案三企业员工)以及当事人亲属,至多占用一半旁听席位(150人),228审判庭是能够满足旁听需要的,贵院根本没有必要采取发放旁听证的方式安排旁听。228大法庭应彻底向社会敞开,公民持身份证登记均可旁听,这样既会满足审判接受社会监督需要,又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因此,我们无法接受贵院限制旁听的违法安排,更无法接受由228大法庭,变更至218小法庭开庭。

公开促公正,我们保证遵守法庭秩序,依法有序参与旁听。我们再次重申旁听诉求:

1.坚决反对贵院将庭审地点,由228大法庭变更至218小法庭。

2.228大法庭能够满足旁听需要的前提下,坚决反对贵院违法采取发放旁听证的方式,限制旁听,变相不公开审理付廷祥等人案件。涉案三公司员工以及其他被告人亲属约150人,不希望被贵院无端阻碍旁听。

3.不排除因付廷祥等人案件影响重大,庭审时社会各界纷至沓来,人数一旦超过300人,228法庭不能满足正常旁听需要时,贵院发放旁听证,应当依法优先安排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职工和当事人亲属,约150人。

                                        致函人:
被告单位职工及付廷祥等人亲属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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