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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付廷祥案|辩护律师王飞为协调庭审时间冲突,公开求助最高法院 张军 院长

法治观察员 观察法治 2023-05-21
编者按
王飞律师早在今年3月份就把上海李孝鹏案开庭通知(3月20日至4月28日)告知了重庆付廷祥案合议庭,以免安排开庭时间冲突。4月10日,付廷祥案合议庭成员变更,审判长更换为田凌法官,田法官不顾多位律师开庭时间冲突,强势通知4月20日付廷祥案开庭。据说涪陵法院院长都协调不了,无奈,王飞律师公开求助重庆高级法院院长李永利和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期待田法官能调整庭审时间。
                                                                                                                                                                                               文 |  王飞 律师
关于辩护律师庭审时间冲突问题,涪陵法院似乎从来都不在乎。

2023年1月19日,我就早早收到了上海市嘉定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一个七名被告人的保险诈骗案因合议庭成员更换、庭审程序需从头再来,所以通知本人作为辩护人于3月20日至4月28日参加开庭。

为了防止可能的庭审时间冲突,我早在今年3月份就把我在上海需要开庭到4月28日的情况告知了付廷祥案法官助理侯迎春,并将嘉定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发送在法院所建的微信群里,希望其转达合议庭。所幸的是,尽管涪陵法院在安排庭前会议或庭审时间时从来都不与律师沟通(直接丢一纸通知到群里,让律师自行协调时间冲突问题),但是经过沟通,3月底的庭前会议还是对我的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我也在上海临时休庭时赶到重庆参加了庭前会议,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

树欲静而风不止。4月10日,付廷祥案的审判长更换为田凌法官(听说很强势)。次日,在没有任何协商或提前了解辩护人有没有在先安排的情况下,涪陵法院就向所有辩护律师发出了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开庭的通知。多名辩护律师纷纷表示存在庭审时间冲突的问题(包括我本人),并诚恳提出在五一节之后大家时间都不冲突的情况下开庭的建议,但均遭到田凌法官为审判长的合议庭的无视,我们被无情地告知:自己协调时间!大有一副“后来者居上”的霸气。

是不是故意在我有其它开庭任务、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安排开庭?从此后沟通开庭时间变更的过程,我认为是有意的,至少是有重大合理怀疑的。在本人申请变更开庭时间的过程中:

1.审判长田凌法官的电话大多时间无人接听,沟通几乎无从进行,法官助理做不了主,只是负责通知。那么,是不是在有意躲避沟通?
2.审判长电话无人接听,只好打给其中一名审判员,该审判员自己也叫苦,说审判长定了4月20日开庭,自己手里的几个案子时间也冲突,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办。
3.时间紧迫,无奈我发短信给涪陵法院孙养统院长,院长口口声声说去协调,但4月17日晚上竟然通过法官助理电话转达,4月20日的开庭时间不变,让律师配合。至于我庭审时间冲突的问题怎么解决,则只字不提。

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出庭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并书面通知律师。律师因开庭日期冲突等正当理由申请变更开庭日期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予以考虑并调整日期,决定调整日期的,应当及时通知律师。”

到现在为止,对于本人变更开庭日期的申请,没有任何人以该条规定,对本人作出有说服力的回复。一味强硬地强调律师应当配合、自己协调时间。如果自己能够协调时间,我还用求爷爷告奶奶地、近乎哀求地申请涪陵法院调整时间吗?

话说,田凌审判长4月10日刚一上任,次日就确定20日开庭,请问,300多本案卷、几百张光盘都看了吗?如果没看完,能否高质量地完成审判?庭审到底是走程序,还是为了依法查明真相?涪陵法院此次更换这位强势的法官,到底是为了依法公正审判,还是来震慑辩护律师的?

离涪陵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只有一天了,时间冲突的问题还没解决好,我焦虑得吃不好睡不好。手心手背都是肉,两边的当事人都说离不开我,我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一个法庭上放一半。

以前的庭审冲突问题都能解决,可到了涪陵法院,到了重庆,它就是解决不了,跟院长反映都不行。说啥法律共同体啊!

看来,这事儿只能求助于重庆高院李永利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求求你们,给辩护律师一点儿卑微的尊严吧!请涪陵检察院、重庆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能帮帮我,我感激不尽!
相关链接:
重庆付廷祥案|就旁听事宜与涪陵区法院公开商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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