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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发布第1号通告!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 业翔民安 2022-05-13

厦门市翔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1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重点区域人员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对2020年1月12日后,从湖北等重点区域出发或途径返(来)翔人员进行摸排、报告及追踪管理。上述人员及与其有接触史的对象,需主动打电话至所在村(居)委会报告登记,镇(街)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做好追踪管理。未有发热症状的,按照健康管理要求进行居家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立即报告所在村(居)委会,由辖区卫生院安排救护车送医就诊。普通居民有发热且无湖北旅居、接触史的,请自行戴好口罩,至我区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湖北等重点区域返(来)翔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并根据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和追踪排查等工作。对拒绝配合的,各部门、镇(街)会同公安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停止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停止举办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香山等景区景点暂时关闭。各镇(街)要劝导群众暂停举办农村婚丧喜庆、祭祀、集会等集体聚集聚餐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医院、车站、码头、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以及汽车、出租车、轮船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清洁等措施,并督促商场、超市、酒店、民宿、出租屋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信息报告制度。所有人员进出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近期湖北等重点区域来翔要入住酒店、民宿、出租屋的,统一引导至我区指定的鑫博雅酒店入住,相关部门要做好健康管理及人文关怀。
四、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全区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先行开展全面自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翔安区卫生健康部门(联系电话:0592-7889656)。各学校单位、工厂企业、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等劝导外出湖北等重点区域的人员推迟返厦,返厦具体时间等待后续通知,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追踪管理。
五、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播、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信息的宣传报道以及卫生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努力营造群防群治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广大居民群众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向翔安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92-7886865)和所在村(居)委会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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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祺赟审核\袁晓敏翔安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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