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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一年二个月!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
让口罩成了供不应求的“爆款”
线上线下脱销
却有不少不法分子
盯上了这个“商机”实施诈骗
今天上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网络诈骗案,并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5日,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蔓延期间,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紧缺,被告人王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出售口罩信息。被害人蔡某某看见信息后,于1月31日向其订购一次性医用口罩800个、其他口罩54盒。
被告人王某某在实际没有口罩可供销售的情况下,虚构口罩马上要装车发货的事实,分五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被害人蔡某某人民币6440元后,将对方微信拉黑。
翔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假借销售防护物资名义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从重处罚,并结合其具有的累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因疫情防控需要,翔安法院经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多次协商对接及技术测试,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在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实时视频的 “无接触”方式参与庭审,并在新浪网全程同步直播。
疫情当前,正是万众一心,全民战疫的时刻任何人都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从事不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群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谨防不法分子,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或微信群内的信息,要做好信息甄别和财产保护,尽量选择正规购物渠道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一旦发现可疑信息,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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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翔安法院
审核\袁晓敏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