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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确定了!7月1日起,涨!涨!涨!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 业翔民安 2022-08-30



重磅发布!事关民生!
厦门确定了!
7月1日起执行!
这两项补助标准涨!涨!



全省先行先试!
厦门这项补助7月起上调!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
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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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本文有效期为2年,《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部署
加快厦门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建设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厦门先行先试
率先调整低保标准联动机制
实现2022年低保标准较大幅度提高

此次调整!
厦门低保标准
从每人每月850元,提高到1005元
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增幅18.2%
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新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主要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新标准占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比为28.9%,“十四五”期间将逐步达到30%以上;
新标准占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比为49.5%,率先超过省民政厅低保标准占最低工资标准42%-48%的规定;
新标准保持全省第一,位居全国前列。
据悉,此举旨在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作用,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好消息成双!
7月1日起
这项补助也将随之上涨!



2515元!厦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升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厦门儿童关心关爱服务水平,根据厦门近期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相衔接同步调整

从今年7月1日起
厦门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2125元提高到2515元
增幅达18.35%
新标准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新标准施行后
预计每年增加财政投入360多万元
惠及全市700多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值得一提的是
以上两项新标准均保持全省第一
位居全国前列!

除以上
厦门这项补助也涨了!



厦门市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再提升


为提高厦门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生活水平,按照生活补助标准增长幅度略高于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2021年度12.33%)的动态调整机制,厦门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偶补助标准再提升

“五老”人员生活补助
从1870元/月调整为2110元/月

“五老”遗偶生活补助
从1000元/月调整为1130元/月

“五老”人员全护理补助
从1020元/月调整为1210元/月

半护理补助
从595元/月调整为705元/月

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提升民生!为民造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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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各项补助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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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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