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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不能靠中小学食堂赚钱!还有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 业翔民安 2022-10-21


先来说说幼儿园收费


这几天,一些家长给我们留言:

秋季幼儿园推迟到9月5日开学,

而不是9月1日,

那么,幼儿园怎么退费?



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具体收取办式由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双方协商确定,每个学期按4个半月计算;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下同)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只有幼儿园放假那个月,可以按照实际天数收费。当然,伙食费都是按照实际天数收费。


此外,福建省幼儿园收费办法还规定:


☛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的、休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


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休园和因个人原因请假,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采取按月收取的,一律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今天来说说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近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简称《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新《制度》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制度》,

它的几个变化和学生密切相关。


我们列举其中两个

↓↓↓

不能靠食堂赚钱


《制度》的一大变化是,对学校采取自主经营食堂、委托方式经营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供餐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

 第十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


▲ 学校采用委托方式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不得向被委托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


▲ 学校采用配餐或托餐方式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餐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


这意味着,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所有中小学的食堂都不能营利,即便有结余也不能用于分红、转为他用,只能用于食堂的继续经营。





几个意思?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此次从财务制度上明确中小学食堂的非营利性,规定所有餐费必须用于食堂经营,所有经营者没有股份、不能分红,经营结余也不能作为“利润”收入用于发奖金、津贴等。简单来说,学生的餐费除抵扣食堂运营成本外,都应吃进学生嘴里国家营养午餐计划,甚至还明确要求建设食堂、食堂服务人员工资等成本由各地政府部门解决。


此外,此次《制度》规定,学校不得向被委托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熊丙奇认为,这是对学校层面作出要求,防止“公开”的利益交易,避免“羊毛出在羊身上”,被委托方把建设、修缮费用转嫁到学生身上,提高餐费标准,或者降低服务质量。



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管理要求


《制度》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


 第二十五条   为在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计入中小学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


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票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服务性收费应当使用税务发票。




几个意思?


用大白话说,《制度》明确学校是可以收取课后服务等服务性费用计入中小学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使用税务发票。


在此之前,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一直不明朗,因此,曾经有一段时间,因为没有收费名目,学校没有直接收取课后服务费,委托青少年宫等收取;在福建,省里明确学校课后服务费可以按照劳务费来收取。


此次《制度》则进一步明确,为在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计入中小学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



新学期课后服务何时开展?

还未开学,就有家长在询问:

课后服务何时开始?


《厦门日报》从教育主管部门获得的消息是:9月1日,有条件学校可以开展课后服务的基础服务。


从经验看,特色服务(兴趣项目)一般要开学后两周后才会开展。



多区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近日,思明区、海沧区、翔安区教育局都发布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2022-2023学年课后服务的公告。


也就是说,区教育局复制遴选2022-2023学年第三方机构(含市、区青少年宫、非学科类校外机构,简称“机构”),遴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学校特色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库”,入库名单实行动态更新,供区属学校选择,家长代表也要参与学校遴选小组。思明区规定,家长代表不得少于50%。




遴选对象准入条件


业务范围为体育、艺术、科技、劳动技术等非学科培训的机构;


机构应持有民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民非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证件有效期均需在一年以上;若同时持有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可在评审时给予优先考虑;


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


在托管银行开设财务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


培训课程与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怎么收费?


✔ 思明区规定:学校无偿向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校内场地、水电及部分教学设施设备。自愿参加服务的学生家长须缴纳一定的费用,由机构向家长收取。收费标准可参考市、区青少年宫同类型培训收费标准;或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核算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并进行专项管理。


✔ 海沧区和翔安区规定:机构服务收费及资金监管参照《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厦教规〔2021〕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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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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