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很多人!别错过
即日起至12月31日
是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
在集中缴费期缴费
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为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参保人
能享受到下列待遇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疫情期间,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平时最长2个月的用药量延长至3个月。医保支持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减少病人来回奔波。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各统筹区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
医疗救助
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据了解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
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财政补助是城乡居民医保的
主要筹资来源
约占三分之二
个人缴费仅占三分之一
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医保的本质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
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每个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万一哪天生病需要用钱,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
省医保局提醒
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
缴纳一次保障一年
如果不按时缴纳
次年就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请大家不要忘记缴纳哦!
上年度已参加过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首次参加居民医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人员,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也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参保流程: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居民参保】,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缴费流程:点击“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底部【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进入,点击【社(医)保缴费办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为了个人医保权益不受影响,大家要按时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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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听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