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翔安朋友们的一封信
致全体翔安朋友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对防控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这也意味我们向回归正常生活迈出了一大步。但疫情尚未离去,调整不等于“躺平”,为更好守护您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在此,我们呼吁:
请您强化自身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请提前备好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药品。请您尽量减少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在出入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当您出现身体不适时,请不要焦虑和惊慌,可采用自我抗原检测,若检测结果显示阳性,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可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如果您选择自我居家隔离/治疗,希望以下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一、居家隔离期间关照自己和家人。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您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有条件的可单独居住,不与家庭成员共用生活用品,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其他家庭成员接触,进入家中公共区域规范戴好N95口罩。
二、自我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
居家治疗人员建议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没有症状的不需要用药治疗,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物治疗,注意不可重复叠加用药。有需要时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或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必要时到医院进行救治,避免病情加重。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
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四、外出就医提示。
居家治疗人员居家隔离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戴好N95口罩,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抗原自测。
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通过手机APP小程序(i厦门或美丽厦门智慧健康)结果上报。
六、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办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降低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没有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群,尤其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群,作为新冠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尽早“应接尽接”,共同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最后,万众一心就没有翻不过的山,心手相牵就没有跨不过的坎,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是我们战胜疫情的最大底气和最强力量。
让我们勠力同心,携手战疫,共御疫情寒冬,同迎疫散云开,共同守护好我们自己和身边最爱的人!
为了畅通居家治疗患者
我市已开通了咨询、畅通绿色通道
请有需要帮助的
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可随时拨打居住地所在辖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咨询电话
将有专业人士24小时为您解答
请您安心居家治疗
如果您不是
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请您为正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让出上述的绿色咨询通道
我市24小时新冠咨询热线
也将随时为您解答
您可拨打——
0592-3279055
同时,针对所有居民朋友们的疑惑
“业翔民安”微信公众号
也将及时发布有关提醒
请大家持续跟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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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琳
校对\新媒体采编小组
审核\任旭萍 朱毅力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