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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最新公布!这些人可申请营养餐及生活补助!
由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厦门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近日对外公布。
幼儿园阶段
幼儿可申请保育教育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到保教费全额;
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用交学费,不过,学生也可以申请营养餐补助和生活补助。
营养餐补助分别是:
对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按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元,每生每天10元标准予以营养餐补助;
对在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食堂寄午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在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每生每天6元标准予以营养餐补助。
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对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按每生每年7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戳图查看《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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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广电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