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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厦门这些钱要涨!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 业翔民安 2023-08-28





   涨!涨!涨!



官方明确!7月1日起

厦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又要提高了


经市政府批准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联合发布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点击图片可跳转阅读原文件


在这份最新批准的通知中

多项保障标准提高



具体调整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每人每月1005元,提高至1120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508元,提高至1680元;


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由每人每月305元、705元、1210元,提高到340元、790元、1350元。


其他特定对象补助标准

上世纪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矽肺病救济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10元,提高到2470元。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515元调整为2800元。


受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未成年人和特殊类型受助人员由每人每天34元提高到37元,成年人由每人每天25元提高到28元。


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每人每月2010元调整到2240元;家庭财产由72360元/人,提高到80640元/人。




厦门低保去年已涨155元

今年继续提高!


去年5月,厦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在去年的调整中,厦门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850元,提高到1005元,每人每月增加155元,增幅18.2%。到了今年,厦门在1005元基础上再次提高至1120元,惠及大批厦门困难群众。


另外,厦门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去年由每人每月2125元提高到2515元,今年再次提高,由2515元提高至2800元。


值得一提的是

去年这两项新标准提高后

均保持全省第一

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标准再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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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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