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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网购、直播打赏、游戏充值、校园欺凌……如何为孩子撑起健康上网“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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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直播打赏、购买大额商品是否有效,什么情况下,家长可以主张平台退还?疫情期间居家上网课,家长如何引导孩子健康安全上网?

为充分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5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首互未来”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自建院以来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由审判管理办公室

(研究室)负责人李威娜主持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

通报案件审理情况


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76件。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60件,占比79.0%,网络侵权纠纷8件,占比10.5%,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8件,占比10.5%,纠纷类型集中度较高。在已审结的63件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占比74.6%,以判决方式结案占比22.2%。当事人中,年龄最小的受侵害者仅为5岁,当事人8至16岁的案件最多,占比86.8%


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案件主要特征

姜颖指出,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比达到75%。案件标的额差异较大,从1000余元至60余万元不等,充值打赏类案件涉案金额最高,其中游戏充值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84647元,直播打赏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69712元,网络购物类案件中平均标的额为34758元。

未成年人作被告的纠纷多因网络失范言论引发。未成年人多在涉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等侵害人格权的案件中作为被告,起因多为校园纠纷、日常琐事纠纷、听信网络谣言等。同时,案件反映出未成年人网络生活丰富,网络娱乐需求旺盛。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主要集中于消费娱乐、社交等领域,网络新型娱乐方式对未成年人影响明显。涉案平台中,短视频直播、游戏、网购、社交四类平台占比高达77.6%。

“此类案件当事人调解意愿较强,息诉解纷成效明显。”姜颖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优先调解机制,强化全过程调解,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调解或自行和解的比例达到74.6%。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

北京互联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在2021年5月,挂牌成立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我们制定出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多方位提出发展规划,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水平。”姜颖介绍,围绕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北京互联网法院创建了“首互未来”品牌,打造了“首互未来”未成年人虚拟谈话室,采用绿色、白色色调为背景,展示“首互未来”标识,用柔和的场景布置,缓解当事人接受法庭询问时可能产生的紧张、焦虑情绪,现已得到广泛运用。同时,通过依法裁判、提出司法建议、建立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引导全社会各主体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和水平。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建议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姜颖建议,家长应提升自身网络素养,指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上网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等,管理好个人电子设备及支付账户,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创造良好的网络使用家庭环境。相关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完善技术措施、身份验证、内容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的不足,积极提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产品及服务。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妥善处理校园纠纷。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职能履行,针对网络素养制定相关教学指标,明确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者要求,尽快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等。

“全社会都应进一步弘扬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姜颖表示。

北京互联网法院

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庭长孙铭溪

发布典型案例

为充分彰显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八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刘某诉赵某侵害人格权案

——舆论监督过程中

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人格权


案例二:

王某诉某网络公司

网络服务合同案

——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阅读服务

因内容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案例三:

李某诉孙某、张某

侵害名誉权案

——家长在处理子女校园纠纷时

不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

李某诉某网络公司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案

——未成年人网购大额商品

未经追认购买行为不生效


案例五:

某明星诉王某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未成年人在网络中谩骂他人

构成名誉权侵权


案例六:

王某诉某电子商务公司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网络平台对于侵害未成年人

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


案例七:

刘某诉某直播平台网络服务合同案

——发送司法建议

推动直播平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案例八:

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搭建全国首个线上家庭教育平台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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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提问

北京互联网法院

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副庭长颜君

回答媒体提问

疫情期间,未成年人参与线上学习往往需要使用网络,但由此引发的用网风险也不可忽视。对此,为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用网,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家长有何建议?

我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纠纷确为疫情期间学生用网所引发,反映出家长对孩子用网情况了解不足、监督教育引导不够、缺乏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等问题。对此,我们建议父母等监护人及时了解孩子用网情况,对上网设备设置身份验证和青少年模式,妥善保管身份认证和账户密码等信息。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合理安排用网时间和内容,审慎挑选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应用软件和终端设备,关注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信息是否健康,根据具体需求设置用网时限。同时,倡导家长加强亲子陪伴,引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学习知识、拓宽视野、提升素养。


作为专门审理涉网未成年人案件的少年法庭,北京互联网法院少年法庭与其他少年法庭有何区别?在通过案件审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有何特殊措施?

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对涉网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主要审理未成年人在用网过程中引发的纠纷,以及通过网络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纠纷等。由于未成年人用网多发生在家庭环境中,因此,相对于一般案件,我们审理的案件多反映出家庭教育存在问题。针对家庭教育中网络素养教育开展不足的情况,我们搭建了首个在线家庭教育平台,对用网安全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上网指导不足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通过在线方式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少年法庭在现有互联网法庭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探索设置了适宜未成年人的线上出庭环境;创建“首互未来”工作站,通过网络微课堂、公开日活动等多种举措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社会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共筑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



人大代表说

魏亦南、黄勇、黄一品、刘峰、李大中、李正斌、张雪梅、秦英瑞、李宇清、陈巴黎、刘洁、杨华、王丽军、许泽玮、赵海、景新、祖彬、高娟、齐凯利、张一丽、唐丛华、钱晓萌、周春秀、杨燕秋、贾月、王娇共26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在线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人大代表魏亦南:互联网法院正在做开拓的大事业,用法律定义和规范这一快速发展的新领域,相信有你们的专业和敬业,我们应该走在了国际前列,表示敬意!目前来看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应加强司法功能的延伸,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

北京市人大代表张雪梅:网络空间作为家庭、学校、社会等现实世界的延展,已经成为孩子们成长的新环境、新空间。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报告和典型案件,有利于指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指导家长学习有关知识帮助未成年人提高网络素养、网络使用能力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意识。

北京市人大代表王丽军: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的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意义重大。尤其是在目前线上教学的特殊时期,在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使用网络的情况下,更是及时有效地对社会、家长、学校等各方面都有积极的警示作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方协同配合。通过此次发布会,尤其是典型案例的通报,北京互联网法院明确了案件的警醒意义,提出司法建议,明确了相关问题的边界,对家长提出进一步提升信息素养、加强陪伴等建议,建立“首互未来”工作站及家庭教育平台等,这些举措对进一步推动营造清朗的未成年人上网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北京市人大代表李宇清: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北京互联网法院从互联网领域切入,以裁判树规则,推动全社会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并以研究成果为依据,提供全角度可行性建议,是非常有意义的。

北京市人大代表许泽玮:非常高兴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了解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情况和典型案例,我们应持续加大未成年网络司法保护力度。互联网企业应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既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不断完善青少年模式,同时也要对青少年模式的后台数据、推送内容进行常态化运营,提供优质内容才能与用户形成良性互动。要在全社会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召开联席会议,真正帮助未成年人实现安全上网、健康用网。





供稿:高雅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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