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京法巡回讲堂丨北京互联网法院走进芳草地国际学校开展“首互未来”普法驿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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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精神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少年法庭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更好地护航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2023年5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王红霞法官走进芳草地国际学校,开展“‘首互未来’普法驿站——数字原住民的网络素养”主题讲座,为青少年扣好第一颗“法治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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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法官从未成年人用网情况、网络保护立法情况、网络风险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涉网典型案例等方面,向同学们讲解了网络的优点、沉迷网络的危害以及科学上网的方法,希望通过本次讲座,可以让作为网络时代的“数字原住民”的小学生们,能够增强自身网络文明素养,在网络环境下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用网情况
2021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1.91 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6.8%,较2020年(94.9%)提升1.9个百分点。小学生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升,2021年小学生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5.0%,较2020年(92.1%)提升2.9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未成年网民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设备上网的比例分别为41.1%、38.4%、45.7%和39.3%,较2020年均有所提升;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0.7%,较2020年下降1.5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情况
一直以来,我国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基本法律层面,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其中多为原则性、宣示性条款,实际执行中,还要和其他法律进行衔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均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另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各类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通知等,均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
网络是把“双刃剑”
网络的正向积极作用
网络是重要的学习工具,过去半年中89.9%的未成年网民会使用互联网进行学习,连续两年保持增长。网络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学习效果、弥补城乡教育差距的作用。
未成年人的网络风险
王红霞法官通过3个典型案例,为同学讲解了网络中的风险。
大额充值、打赏
通过观看相关新闻报道及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多起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案件,王红霞法官向同学们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原告系未成年人,其所进行的大额充值打赏行为与其身份、年龄和经济状况不相适应,该行为无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在监护人有明显过错的案件中,法院并没有判决全额返还充值款项。因此,家长要对自己的网络设备、电子设备,账号密码等妥善保管,还要关注孩子的用网内容。
不良信息影响身心健康
在一起案件中,原告系未成年人,在某网络漫画产品充值长达1年多,用于阅读漫画,共计1000余元。该漫画主要内容都是描写年轻人情爱的内容,有一定的性暗示、性挑逗、裸露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最终法院判定本案中被告提供的内容违背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序良俗,判令被告返还全部充值款。
网络人格权保护
6岁小女孩因不愿上学而哭闹,父母将其绑在树上进行教育,路人使用手机拍摄了上述过程,并将视频私信给网络大V进行传播,引起广大网友对小女孩父母教育方式的热议。视频中,小女孩的面部特征清晰,还露出了内裤。小女孩的父母以拍摄者侵犯小女孩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
被告方抗辩称,其传播视频的目的是想借助舆论监督制止可能存在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该案的审理涉及到未成年人人格权保护与舆论监督两者的平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公众对于社会上发生的不当行为均有权发表言论进行批评,但这种批评应当有一定限度,特别是涉及到未成年人时,应当把未成年人权益放在首位。
因此,法院在认定拍摄者的行为是否侵犯小女孩的人格权时,需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作为解决相关矛盾冲突的基准,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进行判定。最终,法院认定拍摄者侵害了小女孩的肖像权、隐私权。
四、如何提升孩子的网络素养
01
育儿先育己,父母自身需要提升网络素养,加强与孩子的了解、陪伴、沟通,建立亲子信任是根本。
02
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网络并非虚拟,要强化网络安全基本知识与法治教育,合理安排学习、娱乐的时间,提升真正的“数字能力”。
03
用好平台、监管、司法手段。根据法律要求,各网络平台应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投诉处理渠道,依据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要求履行好监管责任。
03
依靠相关组织,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安全使用互联网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芳草地国际学校校长为王红霞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并希望能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课程。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互未来”志愿队也将芳草地国际学校评选出的网络安全小卫士吸纳成“法治小种子”,在以后共同开展志愿活动。
今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加强和学校的联系,通过开展普法驿站、法治进校园、邀请学生走进法院等系列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和水平,全面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能力,家校一道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共同做好网络安全的守护者,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供稿:高雅、张雨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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