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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前端控制的制度体系、通知和指南梳理
资金前端控制的制度体系包括“一个规则、两个细则”:
一个规则。即2017年12月1日两所一司联合下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中国结算官网→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
两个细则。即2017年12月1日沪市、深市分别和一司联合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实施细则》(中国结算官网→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实施细则》(中国结算官网→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
除了制度体系的“一个规则、两个细则”外,两所下发了技术准备通知,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分别下发了指南。
两个通知。即《关于做好上海市场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相关技术准备的通知》(中国结算官网→资讯中心→公告与动态→通知公告)、《关于做好深圳市场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相关技术准备的通知》(中国结算官网→资讯中心→公告与动态→通知公告)。
两个指南。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指南》(中国结算官网→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上海市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指南》(中国结算官网→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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