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能够投资哪些品种?不能投哪些?
先说一下“公募基金”这个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公募基金公司,二是公募基金产品。
一、公募基金公司
公募基金公司是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中一类。
公募基金管理人,是指拥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
公募基金管理人,目前有三类,分别是公募基金公司、券商或券商资管、保险资管。
截至2018年6月5日,公募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共有133家。其中包括119家基金公司、持有公募牌照的12家券商或券商资管、2家保险资管。(详见“学习金融-行业机构-机构名录”栏目中的《132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名录》,2018年6月5日新批了中庚基金,增加一家)
二、公募基金产品是资管产品的一类
根据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业内俗称的“资管新规”),资管产品从两个维度进行分类:
一是从资金来源端,按照募集方式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
二是从资金运用端,根据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详见“学习金融-行业跟踪-资管新规”栏目的《资管新规学习03-资管产品的范围和分类》)
三、公募基金公司的产品类别
公募基金公司的产品可以分为四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QDII基金。每个公募基金公司可以募集的产品类别取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司经营范围。
特别说明:本文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前两类产品。
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一般称为公募基金产品、公募产品、公募基金、基金等。募集此类基金,经营范围里需要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一般称为专户产品,属于私募产品。募集此类基金,经营范围里需要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从目前的情况看,自2017年9月6日开始,新批复成立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没有再给“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格。
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有三类投向:
(1)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投资于第(2)类和第(3)类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才能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止2018年3月,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共计79家。(详见“学习金融-行业机构-机构名录”栏目中的《一网打尽︱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名录(2018年3月)》)
自2016年开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没有再发放,基金管理公司不再允许设立此类子公司。
⒋QDII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首先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才可以募集QDII基金,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根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取得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运用基金财产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集合计划应当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产品或工具。
四、公募基金公司的公募产品和专户产品的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取决于政策规定和基金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本处说的是政策规定。
⒈资管新规的规定
①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公募产品可以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②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③金融机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资金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受(收)益权的投资限制由金融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④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⑤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
⑥跨境资产管理产品及业务参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执行,并应当符合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详见“学习金融-行业跟踪-资管新规”栏目的《资管新规学习07-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的规定》)
⒉投资范围的通俗解释
①行业在执行中的约定俗成:公募产品,只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投资的才可以投;专户产品,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投,但前提是符合场内交易的标准化证券。
②公募产品、专户产品都仅限定在场内交易的标准化证券。可以投沪、深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沪港通,深港通。
③公募产品、专户产品不可以投资B股。
④公募产品不可以投新三板(股转);专户产品可以。
⑤公募产品、专户产品可以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只是现在没有中小企业私募债了,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4号废止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12]21号)。
⑥公募产品中的FOF基金可以投资公募基金。
⑦公募产品、专户产品可以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证券衍生品以及黄金合约等商品合约,ETF的买卖、申购和赎回,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详见《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可以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专户产品可以投资场内股票期权。
特别致谢:
⒈赵坤2018年6月29日咨询我一个问题“公募基金有哪些业务不能做的?像B股……基金专户是不是跟公募基金是一样的限制?”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了这篇文章。感谢赵坤的点题!
⒉感谢王恒、孙霞、毛灵俊、张慧勇、董磊的专业指导!
⒊本文封面照片为上海淀山湖大道风光,取自孙霞朋友圈,特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