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演变
现阶段,中国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政策、汇率政策、道义劝告和窗口指导等。本文是存款准备金相关的。
一、1984-1998年:中央银行筹集资金手段
此阶段,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存款准备金制度筹集资金,用以支持信贷结构调整以及为大型建设项目融资。与此相对应,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准备金支付相对较高的利率。具体地,人民银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率使当时的专业银行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不得不通过再贷款(即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专业银行。
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促进各专业银行资金自求平衡,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开始将法定存款准备率统一调整为10%。
1987年和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当集中资金,支持国家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为了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两次上调了法定准备率。1987年从10%上调为12%,1988年9月进一步上调为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到1998年3月20日。
当时,各专业银行在央行的法定准备金存款不能用于支付和清算。金融机构按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统称备付金存款账户,用于资金收付。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备付率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保持在5%-7%。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家银行经营的特点重新确定了备付率,工行、中行不低于6%,建行、交行不低于5%,农行不低于7%。
二、1998-2004年:一般性货币政策操作工具
1998年,同业拆借市场恢复运行,再贴现利率生成机制实行改革,我国基本上构建了间接型货币政策操作框架,存款准备金制度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般性货币政策操作工具。
1998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统称为“准备金存款”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至8%,准备金存款账户超额部分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对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旬考核;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将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人民银行。
三、一般性与结构性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与支付清算保证
2003年,我国出现经济过热,并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过热特征。从2004年4月25日起,央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创造性地将存款准备金工具改造成具有结构性调整功能的一般性操作工具,将银行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确定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指标联系起来,对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实行相对较高的存款准备金要求,建立起正向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实现了货币政策职能与金融监管职能的有机结合,也创造性地发展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属性。
2006年以来人民银行针对流动性供需形势变化,多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特别是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针对“双顺差”持续扩大、外汇大量流入的态势,为对冲多余的流动性,防止经济由过快向偏热发展,央行频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006年下半年先后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1.5个百分点,2007年年内上调达10次之多(共上调5.5个百分点),2008年上半年又先后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共3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由2004年的7%调高至2008年6月的17.5%。这段时间存款准备金政策成为了央行应对流动性过剩的主要货币政策操作工具。
2008年下半年以后,随着国际金融动荡加剧,为保证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充分供应,人民银行先后4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其中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累计下调2个百分点,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累计下调4个百分点。
2010年,全球流动性宽松,我国国际收支顺差仍然较大,我国银行体系流动性供给总体偏多。中国人民银行在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的同时,较多地使用了存款准备金率工具,先后6 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 个百分点,累计上调3 个百分点。
四、2011年至今: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与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2011年初,在总结国际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引入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该机制将信贷投放与宏观审慎所要求的资本水平相联系,并考虑了各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和稳健性状况,以及经济运行和经济景气程度,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自我保持稳健,并逆周期调节信贷投放。
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与之前的差别准备金率制度相比,两者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是从宏观审慎的角度、逆周期地调节信贷投放;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仅是从微观审慎的角度,建立了微观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正向激励与约束机制,防止金融宏观调控中的“一刀切”。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是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它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的总量调节与宏观审慎政策结合起来,使准备金制度的政策内涵更加丰富。
在国际收支总体上继续保持较大顺差的背景下,2011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先后6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累计上调3个百分点。2011年第四季度,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加剧、市场避险情绪上升等因素影响,我国外汇占款出现波动。人民银行在12月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使银行体系流动性处于适度水平。
2012年根据流动性供需形势变化,人民银行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在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方面,2012和2013年人民银行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及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对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有关参数作了调整,以有效发挥该机制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引导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提高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
注:本文大篇幅引用了来源于中央银行与货币供应的盛松成文章,特别感谢!
注:本文封面照片为桂林最美遇龙河,取自杜飞朋友圈,特别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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