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通 | 土流并存、政教纷争与权势转移:1938~1943年甘肃卓尼地区的政治生态
引 言
在“人存政续”“人亡政息”的政治逻辑中,突发事件往往能调动区域社会的权势力量,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地域秩序,重组权力结构的版图。1937年8月,集政教权力于一身的第十九代卓尼土司杨积庆及其长子被哗变部属杀害于博峪村,史称“博峪事变”。国民政府借机“改土设流”,政教体系发生裂变,权力系统分化多元。大致而言,被改组的洮岷路保安司令部代表传统政治权力、新成立的卓尼设治局代表新型国家权力、禅定寺依旧代表地方宗教权力。但是,杨积庆次子杨复兴继任洮岷路保安司令,因年尚冲龄而实权掌于杨大太太和司令部参谋长杨世俊手中;幼子杨丹珠承祧禅定寺僧纲,实权则掌握在由卓尼僧俗两界共同推举的经师宋堪布之手。作为新进的地方政权——卓尼设治局执行上级政府的命令,积极推行各种新举措,加强对边疆社会的渗透和建设。由此,新型国家权力、传统军政权力和宗教权力集聚其间,彼此明争暗斗,影响着区域社会的政治生态。
卓尼地方社会显示出来的混杂紊乱背后,实为不同类型权力之间的博弈和较量。“改土设流”使得土流并存,新立的卓尼设治局下延和扩张国家权力,但很多政令的具体实施和推展都需借助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卓尼设治局的权力亦有所增长。处于新旧权力争斗之中的宋堪布积极维护教权,积极争取寺院的香火租粮和抵制杨大太太等人对寺规的违反、寺权的争夺,同时又心向政府推促禁烟等。然而,目前学界对此尚无关注,甚至不假思索地认为卓尼地区土流并存的结果为彼此和睦相处与互不干涉,进而忽视了情况复杂的政教纷争及其结果。有鉴于此,首次利用甘肃省档案馆藏档案资料,从香火租粮的划拨、寺权争夺和禁烟三方面来分析权力各方的互相博弈,以说明卓尼政教权力之间存在的歧异和争斗,揭示“改土设流”后出现的错杂纷乱的权势转移过程,有助于理解土司政治在新型国家权力进入后的命运,在地方权力结构变化过程中承担的角色,及其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发挥的作用。
一、卓尼设治局与禅定寺对香火钱粮划拨的较量
明永乐十六年(1418),卓尼部落头人些地受封“正千户”,其后因功世袭指挥佥事兼武德将军。正德三年(1508),第五代土司旺秀获皇帝赐姓杨,至此卓尼土司被称为杨土司。一直以来,卓尼杨土司就承袭了“土指挥司”和“土僧纲司”两大封号,实行以土司为中心的政权统摄教权的政教合一制。其中“土指挥司”掌管尘俗世界,统率藏族民兵,收缴兵马钱粮;“土僧纲司”则掌控宗教世界,管辖各寺喇嘛,收取香火租粮。杨土司所辖境内的四十八旗民众每年都会向土司缴纳粮食贡物,各旗因地理环境、气候及生产方式的不同,而缴纳的贡赋亦有差异。根据土地所有权、缴纳物产的差异,杨土司所统辖的土地主要分为兵马田、衙门田、章尕田和章珠田四类:(1)兵马田的所有权归属土司,由从土司衙门获得尕书的藏民耕种,“没有租税,惟有家中常备一兵一马,听候调遣,作战时粮草亦由士兵自备”。除应服兵役外,每家每户还须向土司衙门缴纳青稞卓尼斗一斗五升,合公斗四斗五升,三百文制钱及一背草或柴。(2)衙门田的所有权亦属土司,土司租与民众耕种,一年一次收取租粮或换取一定劳力。(3)章尕田全在卓尼城区,可自由买卖,与内地情形相同。(4)章珠田,又称香火田地,所有权属于禅定寺,每家每户按一定比例、分其收获向寺院缴纳租粮,即香火租粮。这些香火田地一部分来自历代卓尼土司的赠予,即将所属部分土地连同农户赠给寺院所有;一部分因农民欠寺院贷款债务无法偿还而以土地抵债;还有一部分则因农民受天灾人祸影响而转送寺院。据调查,1938年时禅定寺占有土地多达2400余亩。
按照当地惯例,香火田地由禅定寺僧纲委托各旗大总承、总管或头人,出租给藏、汉等族民众佃种,于每年秋按四六、五五或三七比例收取租粮,以及十五文草钱。其中,被土司赠予寺院的农户还要为寺院提供无偿劳役。此外,他们不再向任何机关和个人纳粮,如果部分香火田地的主权归属他者,则由禅定寺将应纳粮赋转交。博峪事变后,僧纲杨丹珠获得中央颁发的新印信,要求“所有从前执照自维符新,为此填发新照,仰该花户遵照管业每年应纳各项照旧交寺,不准拖欠”,缴纳标准为“香火地一分,年纳杂粮一廿升,官禄一百五十文,草三束,柴□捆”。
禅定寺四百多位僧侣的生活所需大多仰赖于俗家的赠予,前往藏民家念经获取的报酬,以及从香火田地收取的“僧粮”。但是,禅定寺“每年所收租粮总数亦向无精确之册籍可考,仅知纳麻、纳包、吾巴竜、着逊、他那、朱扎七旗,私吾什及岷县县城附近等处”。禅定寺往往将这部分僧粮钱财有所余留,将积储下来高达国币万元以上的香火资金作为贷款,每年向藏民发放,“自月利三五分以上而至滚算或对本不等”。而这不菲收入归为僧纲支配,各寺只能悉听尊便。第十九代土司杨积庆承祧土司兼摄僧纲后,将兵马钱粮和香火租粮混合收用,任意支配,“并不定以寺院应得者如数转发寺院,而寺院僧众以主权操之杨氏,亦不敢异议”。杨氏第三子杨丹珠于1933年出生后,各旗总承和寺院方面皆认为土司与僧纲将分别继袭无疑,便筹议划清租粮。“杨积庆虽有允准之表示,以承袭俗官、僧官均系己子,且以自身尚未衰老,无立时确定分袭之必要”,所以要求划清租粮的筹议被搁置未施。博峪事变中,杨氏及其长子杨琨遇害,次子杨复兴继任洮岷路保安司令,幼子杨丹珠接替禅定寺僧纲,政教分袭,兵马钱粮与香火租粮的清楚划拨显得十分必要。
当寺院方面听闻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征收的兵马钱粮将转由卓尼设治局来收取,纷纷议论,担心混杂不清的香火租粮难以保证。于是,代理僧纲宋堪布将禅定寺旧有香火田地七旗四世哈等处呈报政府予以备案,并借机表达心归国家和政府的诚意。蒙藏委员会、甘肃省政府转饬卓尼设治局将所有香火租粮彻底查照,造册列报,并将全年所能征收的香火租粮的数量详细具报。时任设治局长吴景敖“久历边疆,英年有为,敢任劳怨,旧人物不审其心”,故与司令部、各旗总承之间隔误渐多,在查照田赋册籍等行政事务上遭遇较大窒碍。直至接到饬令两个月后,吴景敖才在函复省政府有关禅定寺香火租粮的事宜时,说“租粮牵混既久,册籍散佚,划清不易”“如欲彻底查清,容仅有执地问粮一途可循”,并提出:为体现政府宽大为怀,不愿因为细故而引起寺院方面反感,甘肃省政府可饬禅定寺将自己所有香火租粮彻底查明,造册列报。后来,宋堪布向设治局长“面称该寺香火田地共有七处,每年应纳麦、杂两色粮七十六石”,但并无确切统计表册。甘肃省民政厅认为寺院的香火钱粮应该给予保护,这既可维护寺院产权,又不致引起寺院方面的反感,设治局请求划清香火租粮与兵马钱粮“原则上似可照准,惟两种钱粮,牵混已久,此时令饬划分,恐不免乘机攫取,似应俟钱粮交割后,由设治局查明办理”。甘肃省主席朱绍良认为没有确切表册作为依据,不宜贸然划拨,又担心寺院会“以少报多”,故决定暂缓划分兵马钱粮与香火租粮。如此一来,省政府既将问题搁置,暂缓议划,又将彻查香火田地和租粮确数的难题推回给了卓尼设治局,同时也不信任禅定寺所报的数据。
随着设治局长吴景敖的调离,划分香火租粮议案一再被搁延。到1939年3月,宋堪布方才开明香火租粮的清单,上呈省政府主席朱绍良,其所列数目共计七十六石,与此前所称数量一致。但因所列具数“较之吴前局长估计数目略有减少”,故省政府对之较易接受。最后,新任设治局长刘修月设法“执地问粮”,详查确数后,方才划定,寺院照例收取香火租粮,并将其作为发展僧侣教育和创办地方慈善事业的资金。由此,洮岷路保安司令部与禅定寺之间关于清楚划分兵马钱粮和香火租粮的事宜在省政府和卓尼设治局的积极参与和主导调处下,才告一段落。令人费解的是,洮岷路保安司令部本应深度参与钱粮划拨事宜,但笔者尚未查到任何与之相关的资料,或许是因为设治局成立之初,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就将户籍钱粮事宜交割给了设治局,故不便插言干涉。
二、洮岷路保安司令部与禅定寺对寺权的争夺
博峪事变爆发,杨积庆的家眷被送往位于博峪村下两里许之力赛(杨氏别墅)加以监视。其后不久,杨才尕(忠诚于杨积庆的部下)率部攻取力赛僧官行署,救出了“杨积庆遗孀大夫人(即杨守贞——笔者注)、二夫人,杨琨的二夫人以及8岁的杨复兴等”,护送至位于卓尼城边的禅定寺寄居。不久,他们前往北山暂住。驻留两个多月后,杨大太太携杨复兴等人重返禅定寺,并将洮岷路保安司令部设于禅定寺僧纲衙署,杨守贞以母亲身份借势成为卓尼地区军政权力的真正掌控者。她还把持僧纲印信,强行僧纲职权,这引起了宋堪布等人的强烈不满。无印信支撑的宋堪布常言自己无权,幽默地说:“权在那里?在太太——谓杨太太——的柜里锁着吗?等我两人去找看!”由此,洮岷路保安司令部与禅定寺针对寺权进行了反复斗争。
第一,针对风化问题以牙还牙。保安司令部移驻禅定寺后,人员攒集,“兵士杂沓,俗人云集,饲畜养牲,男女混迹”,让一向清净的禅定寺开始喧嚣起来。杨大太太虽持掌印信,享有军政教权,但权力必须依靠政令的正常施行方可体现,所以她不得不倚重实力派人物。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参谋长杨世俊为杨氏姻亲,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汉人,在司令部里供职已经有五年多了”,因常任枢机,深得上级政府的信任,又在民众中具有较高威望。外地宾客到达卓尼后,都是他代表保安司令部予以接洽,故杨守贞遇事垂询,日常离不了他。无论僧人还是对藏传佛教充满神圣信仰的普通民众,他们都视禅定寺为神圣净域,是卓尼地区“各旗寺院之首,佛法正大,僧规严明”“诚为四十八旗藏胞信仰佛教之中心,关系极为重大,向不准男女相集,僧俗溷迹”。这些扰乱僧界、侵损僧规的行为将寺院这个清净之地变成了是非污秽之所,引致众多寺僧和藏民的强烈不满。宋堪布还多次联名僧众向蒙藏委员会、甘肃省政府等检举控告,要求保安司令部迁出禅定寺。这无疑损害了保安司令部在各旗内的威信和权望,助长了各旗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导致保安司令部实际控制范围不断萎缩。
此外,保安司令部内部官佐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有人要求尽快撤去参谋长杨世俊的职务。1940年冬,保安司令部第一团团长杨汝葑义愤填膺地向杨大太太等陈明意见,结果反遭陷害,被加上刺杀幼司令之罪名,欲为“极刑正法,幸经各界请求,始行法办革职”。杨汝葑去职后,参谋长在司令部内的障碍陆续被扫除,独断专行更盛,这使他在与禅定寺之间的争斗上愈来愈为所欲为,加剧了矛盾演绎的烈度。
随着僧俗纠纷时起,双方矛盾加剧,杨大太太与参谋长认为这是宋堪布从中唆使所致,故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为了避开锋芒,宋堪布常常返回临潭县王旗乡的阎家寺(宋堪布为该寺僧纲)居住。保安司令部为了瓦解宋堪布的权威,借其外出之机诱捕驻守寺院的宋堪布之孙,称他与藏妇有肌肤之交。1941年4月11日,宋堪布前往临潭县阎家寺主持佛会,让孙子宋海林、工役和一名喇嘛留守寺中,照管日常。为了打理大家膳食,宋海林雇佣曾姓母女三人淘晒麦子、蒸馍和缝补破旧衣物。藏族喇嘛们平时“只知奶茶、酥油、炒面,至于针线几完全不知,间有精敏者亦只能做面片,对于蒸馍鲜有能者,且烹饪一道亦实非男人所长”,所以寺中喇嘛每每雇人蒸馍或缝补旧破衣物,是为常事。保安司令部则借机发难,试图用风化问题以牙还牙地击垮宋堪布。大致经过如下:
(4月26日)散工之时,天尚未黑,因寺门早已锁闭,禁止出入,不得已,容彼女工三人宿于住宅。不料至夜半,人皆入睡,忽有司令部之营长杨赛高、队长梁鼠拉(梁国藩——笔者注)率枪兵二十余人来宅叩门。及门启后,蜂拥而入,称谓捉奸,比将堪布之孙及女工三人捆绑,并于(宋)海林手上抹去金戒指一枚,身上搜去眼镜一副,又于各处搜检后一并带赴司令部。对曾姓母女三人严刑拷打,逼招奸情,直至次晨始报卓尼设治局。待刘局长(时任卓尼设治局长刘修月——笔者注)派人来时,始将堪布之孙释绑。事后清理宅内,见小皮箱已开,竟于忙乱中劫去法币五千元,念珠一串,玛瑙鼻烟壶一个,红氆氇一匹。
第二,针对僧纲之权明争暗斗。杨大太太执掌僧纲印信,欲控制教权就需扶植新人,以反对宋堪布代行僧纲职权,她便选中了安云扎什、乔杰刀(道)、杨工卜等人。安云扎什曾任禅定寺内大头目,任事期间,“纳娶妻室于寺内,侮辱佛规,欺压僧众,鲸吞寺院公款,致僧众不堪受辱,曾禀控上峰法办,特派胡专员处理,革去头目职权,不准再入寺内及任用”。杨大太太则任命他为保安司令部第一团团长,令其来寺居住。乔杰刀曾任寺内头目,持权压迫蹂躏僧众,且忍受不了寺院单调孤寂的生活,不守清规,为所欲为,并于1940年秋被寺内高僧等议决,永远不准叙任头目。他心有不甘,开始“勾结不良分子杨工卜与绰号赛面之云次力等,怀恨在心,变本加厉,欺压众僧,捣乱清规,对于寺院佛事,无时不谋破坏,致害僧众不能安然诵经,一切佛事停顿”。他们趁宋堪布赴岷县参加会议之时故态复萌,乔杰刀、梁尧次刀等人前往杨大太太住所怂恿她。视听被迷惑的她滥施职权,弃用正直贤能之人,重用乔杰刀等人,倚为心腹,听任谗言挑拨。杨世俊则任命乔杰刀为禅师署头目,委任僧人班麻次力为压床喇嘛,以侵夺僧权,意图致使代行僧纲职权的宋堪布成为无权的虚名。获得保安司令部支持的他们倚官为势,挟嫌报复,为非作歹。
司令部妄派寺院头目,侵夺教权之举引起了禅定寺僧众的强烈反对。宋堪布等多次向省政府呈控,请求速派要员彻查,“以正寺规而息后患”。省政府虽迭令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和卓尼设治局长从中调处,他们却无法真正遏制,“实则不过敷衍而已”。保安司令部的爪牙继续妨碍寺院正常的佛事活动,还武力威迫,破坏寺内的安定团结。他们在杨世俊的支持下,率领从迭部调来的挟刀荷枪的三十余名藏兵直奔寺院,对向省政府上控过他们罪行的大管僧丹巴、小头目借道及十七密支那僧众实施武力报复,威吓势迫,使得其不敢留居寺中。他们还离间僧众,以反宣传力量使得普通藏族民众对宋堪布一手创建的禅定寺喇嘛半日学校狐疑不决,一些已入校学徒不再返校学习。此外,他们还破坏设治局编组保甲、劝购储券等各要政的宣传,使得设治局的政令不能有效推行。
宋堪布、禅定寺大法台和大管僧丹巴等多次向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甘肃省主席谷正伦、军委会西安办公厅主任、甘肃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等上控上述种种劣迹,要求杨大太太交出僧纲印信,保安司令部移出禅定寺,并依法惩治劣僧恶行。
另一方面,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则捏造罪名,以四十八旗的总管具名向谷正伦等控告宋堪布包藏祸心,危害抗战建国。禀文内称,宋堪布在博峪事变后时常怏怏不快,“大有非少主佐使之慨”,有勃勃野心,还散布谣言,破坏社会安定团结。具文如下:
(宋堪布)谓我藏民有暴动之举,一犬吠影,百犬吠声,一时满城风雨,汲汲有不可终日之象。幸赖刘局长暨杨司令镇静自持,沉着密查,结果水落石出,系出于一二僧人之口。而其所以然者,宋堪布希图离间官民,藉此造成一己之势力,将我藏民一网打尽,以收渔人之利。无如迷梦不成,劣性难戢,该宋堪布又复千方百计唆使少数不知时局之僧人,捣乱佛规,结党酝酿,起无谓之纠纷,构造蜚语,污蔑长官,怂词上控……
奈一波未息又起。多方顽抗,借端狡展,始则对众勒索卓尼四十八旗辅教普觉禅师信印,继则要求独立为禅定寺代理僧纲,此挑拨间离事实之显著者也。民众等经此当头棒喝,如梦初醒,无怪宋堪布于所住门屏画一横行旷野之雄虎,标题大书特书曰“英雄独立”。其包藏祸心已非一日,他如种种劣迹,实难罄述。伏思禅定寺系一百零八寺暨四十八旗僧俗民众信仰之中心,如为此寺代表者,理应上达人民之忠忱,下宣政府之德教,使政府与人民打成一片,且在中央领导之下,服从命令,完成抗建大业,方不负上嘉下崇之本意。该宋堪布行为诡秘,语言狂悖,纯为自私自利之计,图犹欲妄思取代僧纲,窥窃名器,其不自量何?然此犹其小焉者。该宋堪布脑筋不付,只知有己,不知有国家民族。惟恐假卓尼代表之名义变本加厉,危害抗建,背离党国,陷我杨司令全部官民僧俗于逆天之不义而不自知。
然而,此呈文所安的罪名明显夸张,过犹不及。首先,宋堪布是卓尼地区藏传佛教的高僧大德,民众是宗教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将我藏民一网打尽”,无异于自掘坟墓,自不能坐收渔利。第二,宋堪布素孚众望,是卓尼僧俗两界共同推举代行僧纲职务,自应护持僧纲印信,勒索印信实为无稽之谈。第三,将门屏上所画老虎与包藏祸心、“只知有己,不知国家民族”和“危害抗建,背离党国”等足以让听者惊愕咋舌的高言阔辞联系起来,着实匪夷所思,真是有些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些控词自不能令省政府官员信服,故省政府在向蒙藏委员会献陈解决双方纠纷的建议中,明确指出要求保安司令部移出禅定寺,迁回原驻地址,杨大太太交出僧纲印信,交由宋堪布护持。自知气短的杨世俊等人只好另谋他途,决定暗杀宋堪布和一些支持设治局的当地权势者。如1941年9月24日,有完科洛藏民二十多人“奉杨头目柴哈、乌龙喇嘛命令,前往阎家寺预备在晚间杀死宋堪布,适逢未面”,暗杀未遂。后来,他们派人去暗杀在第一区行政督察专署任参事的卓尼人安帕帕九,结果杀手与之相识,不忍施暴,便将真相告知,望其早做防备。可见,双方为权力你争我斗,明暗兼施,使尽各种手段,反复较量的历程延续数年之久。直至1943年北山事件后,洮岷路保安司令部被改组,杨世俊被捕枪决,寺权之争才基本平息。
三、围绕禁烟的角逐与部落力量增强
甘肃种植鸦片的历史悠久,种植面积十分广阔,就连交通闭塞、政令难及的偏僻之地也是“群罂乱飞”,僻处边徼的卓尼地区的山间沟谷和河滩低洼之地遍开毒卉。其实,卓尼地区开始种烟的时间要比甘省他处稍晚,很大程度上是禁烟政令在甘推行之后才呈现罂花怒放的繁盛景象。其中,位于卓尼南部、甘川交界的上下迭部地区种烟尤盛,“是有名的生烟生产基地,每年有数百斤的大烟销往外地”。有人分析了卓尼等地种烟甚盛的原因,包括藏民种植鸦片可获得丰厚的利润,以此换取枪支武器;回汉莠民潜入藏区偷种和贩运,刺激了卓尼藏民效法种烟;政府在此地的力量非常有限,禁政难行;地方统治者借鸦片谋取厚利等等。可见,种烟与禁烟的纠缠反映了不同权力之间存有复杂的博弈过程。
1942年,甘肃省民政厅厅长王漱芳在全省行政会议上点名卓尼、夏河等地“仍是罂花灿烂,它们离省窎远,且僻运其他各省,实为文化所难及、政令所难治之地。地方政教势力在卓尼地区尚大,包庇栽种”。王厅长所言卓尼“地方政教势力”实指洮岷路保安司令部。该司令部包庇种烟确实有据可查,一方面是掌握实权的杨大太太和参谋长杨世俊有烟具三副,常常对影横陈,同床吸食大烟。杨世俊更是嗜毒甚深,烟毒早已“侵蚀他的精神,在体力上显得有些不够”,同时保安司令部内部人员约有三分之二吸食鸦片。另一方面,他们包庇种烟,在查铲烟苗之时向各旗派收烟款,借机自肥。如1940年,杨世俊派亲信雷豫前往迭部佯称视察,实为征收官烟,后来事情败露,有保安司令部所发条谕为证,卓尼设治局也有存案可查。此等违抗禁政的行为被禁烟督察团长杨世昌和视察员履地查确后,呈报给省政府。禅定寺代理僧纲宋堪布身为甘肃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也涉入地方世俗事务,力陈杨世俊吸食鸦片,包庇迭部种烟,恳请将杨世俊押解兰州,“调验有无烟瘾,以明虚实,如无烟瘾甘反坐。一面将该杨世俊扣押,勒令该部管辖地带,本年春烟不容发现一茎半苗,如有发现烟苗情事,即由该杨世俊是问。”他认为只有控制包庇种烟的幕后推手才能禁绝卓尼烟情。当然,宋堪布把禁政难行的关键点指向杨世俊,这似乎将卓尼地区种烟的复杂性想得过于简单,因为保安司令部的铲烟行动也会遭遇来自部落社会的巨大阻力。
国民政府强势推行禁政,三令五申。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保安司令部不得不有所作为。1942年5月,杨复兴、杨大太太、杨世俊等人率领前山藏兵四百多名前往上下迭部铲烟,预计在两个月内铲除净尽。对此,当时前往卓尼调查的李安宅、于式玉夫妇写道:“在叠(迭)部,政府在三令五申戒烟的时期发现了烟苗之后,负责人绝不因‘情形特殊’卸下责任,竟毅然派人去把烟苗铲除了。”民政厅长王漱芳也称赞他们铲烟“已有相当成绩”。
然而,保安司令部铲烟的实情并不乐观。司令部人员到迭部后,先将上迭部的烟苗尽行铲除,而到下迭部后,“不但将烟苗未铲,反向种烟者征收大烟并派款”。如在截尼旗、卡巴旗、沙录哇旗、唵子旗、尤帕初旗查铲时,司令部派禁烟工兵联合藏民将道路两旁的烟浆混合收割,将僻背之处的烟浆则交由旗民自行收割,要求每户须上缴“官烟”五两、现洋二十元,完全由藏民自行收割的阿夏旗、多尔沟旗、达拉旗则每户须上缴“官烟”七两、现洋三十元。以上各旗中,除达拉旗抗拒上交烟款外,其他各旗共计二千二百余户藏民,一共上缴烟土一万三千五百两,现洋约六万元。仅阿夏和多尔沟两旗就上交烟土一千两,现洋一万元。
司令部人员在上迭部尽行铲烟,在下迭部则收烟收款,采用不同禁烟方式造成了明显不公,遭致上迭部民众的强烈反对。因为上迭部该年的农业收成欠佳,粮食和银钱皆缺乏,民众已经将烟苗铲除,农地全部荒芜,收入来源几乎全部断绝,故而民众生活无着,盗贼纷起出而抢劫,社会秩序混乱。由此,上迭部民众意图拦阻在下迭部包庇收割、满载而归的保安司令部查禁人员一行。等到司令部人员途经上迭部返回卓尼,借宿在买麻卡宋旗境内的血血寺时,上迭部藏民于夜间将参谋长杨世俊和头目杨俊的四匹马与包括多两烟膏在内的重要物件盗走。后来,到达班札旗境内的哈札庄时,上迭部各旗藏民汇聚于此,挡住去路,声称:“本区民众尊重中央命令,当司令(即指杨复兴)到区时,烟苗自行铲除,且具甘结,永不犯种。而司令到下叠(迭)部后,不但不禁,反而收烟缴款,令本区民众向司令要问此种矛盾、命令及行为之来由,如说不明白,决不让返部。”上迭部藏民集结拦路既反映了民众在生活无着之时也会铤而走险,谋求生存,又表明了司令部施行的不公平铲烟着实让上迭部民众感到齿冷心寒,对其失去信任,还说明了各部落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他们既可违抗中央禁政,借地域僻远偷种鸦片,又可在司令部铲烟自肥中继续种植,获取丰厚利益,还可借中央禁烟之命令、拿国家权力作为后盾,来反抗保安司令部人员的不公平铲烟之举。他们对中央禁烟政令的遵守和违抗可随意切换和借用,高悬于上的国家政令在此边疆地区已然沉沦为可供玩弄的工具。
实际上,上迭部藏民对保安司令部的“失去信服”亦有对杨世俊等人把持权力、胡作非为的反感。所以他们在挡住去路之时,提出的第一个条件便是“取消杨太太及参谋长杨世俊管理政事权”,接着才是赔偿荒地损失,对司令部所携带的各件行李进行检查,否则决不放行。杨世俊等人连夜用钱款贿赂各庄首领,延请总管勺麻次旦等人从中斡旋。最后,司令部赔偿民众三头牛、一千元现洋和若干酒后,方才过境返回卓尼县城。可见,普通藏民的抗争虽不能阻止和取消杨大太太和杨世俊的借势权力,也不能动摇和阻断他们继续享有传统政治权力,但足以消减他们在各部落中的权威及其推行政令的权力,各部落自身的独立性明显增强。
魏长青认为因为土司杨复兴年幼,才有许多手中握有兵力的部落头人“目中无人,视杨复兴为无物”,部落社会独立性增强。然而,仅将部落社会独立性增强的原因归结于土司年幼并不具有完全说服力。前后二十代卓尼土司世袭罔替中,幼儿继承土司的例子并不少见,但卓尼土司依然能维持统治数百年,且势力不断壮大。实际上,部落力量的增强不仅与土司年幼,杨世俊等人借势弄权、肆意妄为而自损威信有关(前文多有论述),而且与部落的自身属性有关。
卓尼土司管辖众多部落,但它们与土司家族的关系并非均质化,而是存有鲜明的层级差异。其中,土司家族属民和分布在土司衙门附近的各支系部落与之关系紧密,被称为“内十二章尕”,那些距离衙门较远、与之关系相对生疏的部落则被称为“外四章尕”。这十六个章尕包括洮河两岸的十一个村落,而其余的部落皆属于旗。并且,章尕属民与各旗民众在权利和义务上轩轾分明。
据20世纪40年代谷苞的实地调查,上迭部共有6旗、下迭部共有8旗。它们共有人口2700多户,1.9万多人,可集结3000名藏兵,2000多支枪,力量雄厚。上下迭部14个旗均坐落于白龙江上游、迭山和岷山的高山峡谷之间,与土司统治的核心区域距离较远、关系相对疏远,受高耸入云的迭山山脉阻隔而独立性相对较强。一些外国考察家和传教士过境迭部地区时也注意到该地藏民存在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部落是构成卓尼社会的细小单元,所以部落力量成为卓尼地区社会的基础性力量和本色力量。就部落组织和权力结构而言,上迭部6个旗由土司派任的两名旗长各管3个旗,各旗还有一至二名总管进行自我管理,他们则是由个部落民众推举德高望重者担任或轮流担任。因部落社会的自身条件限制,各部落实行集体负责制。每个部落成员“对部落具有很强的依附性”,“必须随时绝对服从于部落的利益”。每个部落成员“要视部落利益为最高利益,不能有丝毫损害部落利益的行为”,要遵守部落制度,“绝对服从部落的决定”。由此,“部落作为一种最为基本的集体资源保存和发展下来”,成为维持全体成员生存、安全和抵抗外来威胁的有效的权力形式。当作为外来者的、代表土司利益的“旗长”和司令部人员,与部落利益发生冲突时,部落民众就会予以抗争。铲烟使得上迭部民众收入断绝、生存堪虞,不公平铲烟使得整个部落遭受不公待遇,所以,无论从部落民众自身利益出发,还是从部落整体利益出发,他们都会选择奋起抵抗。
迭部藏民的集体抗争表明,在边疆地区的部落社会中,在国家权力和国家意识尚未建立、传统政治权力式微之时,作为基础性力量的部落力量就会增强,来填补这一权力真空。同时,部落的独立性越强,就越容易因维护自身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他们的地方自我意识就会损害国家意识。正如著名学人王造时在猛烈谴责地方意识时说:“地方意识越强,国家意识就越弱”“在工作时我们只关心推动自己地区的发展,就会很少考虑国家的利益”。因此,卓尼迭部藏民会为追逐私利而违抗禁政,继续种植鸦片。如阿夏旗旗长杨培荣称:去年“每户收去禁烟税烟土四两、五两、六两不等,故今年叠(迭)部人民均称,去年收五六两,今年怕收十两都可,烟一定要种”。所以,阿夏旗、多尔沟旗、截尼旗录亦卡庄和卡巴旗(除自甫庄和高日卡庄外)等地民众均在偏僻之处偷种许多冬烟。上迭部各旗更是借保安司令部人员铲烟不公,故意“普遍栽种烟苗,以示报复”。保安司令部在迭部地区的威望出现了明显衰减。
对此,新型国家权力继续加强渗透,厉行禁政,但效果甚微。甘肃省政府饬令卓尼设治局长要“不辞劳苦,亲往查铲,勿得诿责他人,致误禁政”。不过,国家政令达及卓尼地方,仍需倚重保安司令部。所以,它虽处于禁烟的风口浪尖,但根本无法从禁烟难题中抽身避开。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和设治局长刘修月要求杨司令选派干员迅即星夜前往截尼、卓巴等旗查铲烟苗。对此,保安司令部不得不有所作为,遴派了杨景华、李彦霖和安富容等人于2月28日“由卓尼起程前往各旗督耕,布种五谷,不准烟籽一粒入土”。在国家强势推行禁烟政令之下,一些部落纷纷承诺决不“偷种冬烟,日后如有烟苗发现情事,兵等愿受最严厉之处分”,且出具切结。局长刘修月数次亲往督查,均未发现烟苗,认为有人报称上下迭部故意种烟等情事全属捕风捉影,毫无事实根据。然而,从后来事实看,刘局长调查的结果(至少向省府上报的结果)并非属实,上下迭部的藏民仍然连年种烟,尤其在卓尼地方社会陷入乱局期间,借政府无暇顾及之机大肆种烟。由于卓尼地区地理和政治社会状况特殊,直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才彻底铲除烟毒。
四、结 语
土司制度是中央王朝统治边疆民族地区的一种重要制度,随着国家权力逐渐向边疆社会渗透,改土归流陆续推进。改土归流是边疆地区“国家化”的重要过程,历来也是学界关注的重点和热点议题,但学界往往将清雍正朝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视为土司制度终结的标志,习惯性地认为中央政府推行改土归流、将边疆地区纳入直接统治是一个比较顺利的、短暂的历程。近些年不少研究成果已揭示出这一权力转换过程的繁复多样和云谲波诡,许多土司地区在改土归流后都经历了国家权力与地方权力展开博弈的复杂过程。
对于卓尼地区而言,国民政府趁博峪事变施行“改土设流”,使得政教权力体系开始分离,新型国家政治权力进入。由此,洮岷路保安司令部代表传统政治权力,卓尼设治局代表新型国家权力,禅定寺代表政教合一体系崩解后的宗教权力,彼此之间展开了历时数年的权势争夺。在香火租粮划拨上,禅定寺极力维护其产权,而又无香火田地册籍可依,设治局等惟恐其新造清单不实,双方反复商讨。在寺权争夺上,寺院方面要求杨守贞交出僧纲印信、保安司令部移出寺院,而参谋长杨世俊等借势弄权、任用劣僧等以侵夺教权,双方明争暗斗。在禁烟方面,司令部包庇种烟,借机自肥,宋堪布予以上控。设治局厉行禁政,一边上报烟情,一边施压司令部铲烟。司令部在迭部铲烟不公,引致当地民众反抗和大肆违禁种烟,设治局又与司令部合作查铲,推行禁政。卓尼地区多种权力相互博弈说明了国家权力在更革边疆社会传统体制时带来地方权力结构变动具有普遍性。可见,传统权威的陨落并非直接由新兴力量完全继承,在新旧权力转换承接过程中,显露出来的真空状态和灰色地带往往会有更多力量萌发生长,攒集伺动。这就造成区域社会中多种权力并存,相互博弈又明争暗斗,展现出一幅纷繁复杂的乱局。同时,新型国家权力趁机介入未曾到达过的边疆社会,分化已有权力结构和形态,参与社会事务,但仍不能在短时间内发挥主导作用,也不能使区域社会秩序在短期内变得更好,但随着新旧权力关系的调整和权势转移,国家权力最终成为地方社会的主导力量,推进边疆地区的“国家化”。
卓尼地区权力结构发生变化的具体路径还具有一定特殊性。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众多土司在改流后,往往是土司权力与国家权力直接面对和博弈。在此过程中,国家权力往往进行政策调整,继续依靠和利用土司家族及其势力;一些普通少数民族民众会借助和依附强势的国家政权成为新的士绅阶层,分享和挑战土司权力,使土、流关系变成土、流、绅多角关系。然而,卓尼地区“改土设流”后出现的权势裂变更加琐碎,有新型国家权力、传统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并且,卓尼地区是部落社会,部落力量一直以来都是构成土司权力的基础,成为当地的基本力量和社会底色。当土司权力崩解、新型国家权力进入,彼此明争暗斗时,部落力量抬头,维护部落社会的利益。由此,博峪事变后不同新旧权力构成了土、流、教和部落力量多角关系。不过,将新权力出现、旧势力抬头和权力关系变化,放在改土归流和“大一统”的历史进程中去看,卓尼地区的多角关系和权势纷争都只是其中一个细微阶段,并不能消解边疆地区“国家化”的趋势和进程,反而他们的博弈、互动推动了边疆社会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总之,在这“改土设流”的政教纷争中,洮岷路保安司令部的权力逐渐减弱,卓尼设治局的权力渐有增长,禅定寺的自主性有所加强,各部落的独立性亦有凸显,区域社会政治生态发生变迁,权势出现转移。新旧权力的彼此博弈和兴衰沉浮表明,边疆社会本就复杂,边疆治理本就比内地的治理难度大,需要考量的因素多,国家权力在变更边疆旧有治理体制时,需要稳妥渐进、审慎前行,处理好新旧权力之间、不同传统权力之间、不同新型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立足边疆社会实际,紧抓边疆社会发展需要,适应边疆治理新需求,汲取边疆治理的历史经验和智慧,进一步完善边疆治理体系,才能提升边疆治理能力,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