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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海霞|中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及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特征——基于2000~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3-12-27




伍海霞,女,宁夏永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家庭人口学、老年社会学。



引  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家庭结构的演变,纯老年人家庭的增多使我国老年家庭空巢化趋势日益明显。全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发现,在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中,空巢家庭比例占到16.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单人户和一对夫妇户这种纯老年人户(即老年空巢家庭)占老年人居住的家庭户的25%。《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中国空巢老年人口持续增加,2013年已突破1亿人大关,未来老年空巢家庭将持续保持较高比例。明确城乡老年空巢家庭的发展态势,揭示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辨识养老风险较大的空巢老年人群体,对于增进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福祉、破解空巢老年家庭养老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社会现实意义。

一、研究综述

(一)空巢老年人与老年空巢家庭的概念界定


“空巢”的概念源于家庭生命周期理论。Glick(1947)从核心家庭角度,将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和解体6个阶段,空巢期属于家庭生命周期的一个阶段。相应地,空巢家庭通常指家庭中最小的子女离家后,仅由父母组成的家庭。潘金洪依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将空巢家庭定义为“随着最小的孩子长大,因求学、就业、结婚或其他原因离开家庭,使原有家庭进入大部分时间只剩下父母两人单独居住或夫妇中的一人居住的阶段”。张翼、田清涞、陈卫和段媛媛在家庭代际关系分析中将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夫妇、无子女的老年人、寡居和独居老年人均视为空巢老年人,进一步扩展了空巢老年人的范畴。


综合各方面的观点,本文沿用扩展后的空巢老年人概念,将无子女的未婚老年人、老年夫妇、寡居和鳏居老年人,以及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妇或夫妇一方均视为空巢老年人,并划分为独居空巢老年人和夫妇空巢老年人,相应家庭分别为老年独居空巢家庭和老年夫妇空巢家庭。

(二)老年空巢家庭发展态势及空巢老年人生活现状研究


家庭空巢既涉及家庭结构与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也影响着空巢老年人的生活和福利。穆光宗、胡湛和彭希哲关注中国家庭结构的变迁,借助于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指出中国当前家庭空巢化趋势明显、空巢老年人数量增多,但对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老年空巢家庭、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状况的城乡差异分析较少。研究发现,农村空巢老年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子女的经济支持,空巢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低于非空巢老年人;城镇空巢老年人的收入主要来自退休金或社会养老保险金,城市空巢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整体低于非空巢老年人。上述研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状况,但大多基于较早期的老年人抽样调查数据,难以全面反映当前中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的发展态势和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及差异。虽然陶涛等利用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指出,近20年来城镇与农村老年家庭空巢化水平均有所提高,高龄、女性老年人面临更加严峻的独居空巢形势,家庭赡养、社会保障和劳动收入是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空巢老年人健康状况良好,但对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户的发展态势及其成因、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及城乡差异的研究尚比较缺乏。本文旨在探究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户的发展态势,揭示省区市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户的分布模式及其成因;利用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明晰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和主要生活来源,辨识养老风险较大的城乡空巢老年人群体,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过程中精准扶助确有养老困难的城乡空巢老年人、提高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福祉提供理论依据。


二、数据来源


本文利用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简称“五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简称“六普”)和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简称“七普”),对比分析我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规模的发展趋势及差异。继而利用2020年七普数据比较分析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和主要生活来源,揭示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及差异。考虑到普查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户的发展趋势及差异分析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研究对象,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及差异以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研究对象。另外,本文主要关注居家生活的空巢老年人,后续空巢老年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和主要生活来源分析中剔除了目前居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数据。


三、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户发展态势

(一)2000年以来全国空巢老年家庭户的规模与比重均呈上升趋势,且增速不断加快


由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户的分布状况见表1可知,与2000年相比,2010年、2020年全国有老年人的家庭户中独居空巢家庭比例、夫妇空巢家庭比例均持续上升,2020年独居空巢家庭、夫妇空巢家庭所占比例均超过了有老年人家庭户的五分之一,且独居空巢家庭比例的增长速度快于夫妇空巢家庭。从2000年至2020年,20年间独居空巢和夫妇空巢家庭比例合计达到43.55%,上升了近1倍。而有老年人的家庭户中一个老年人和子女等构成的家庭户比例持续下降;一个老年人或一对夫妇与未成年亲属户构成的家庭户比例、两个老年人及子女等构成的家庭户比例,以及有三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比例变化较小,相对较为稳定。

 


从65岁及以上老年空巢家庭户的绝对数看,2000年独居空巢家庭约有7835140户、夫妇空巢家庭约7781231户,2010年分别为14439685户和13530510户,2020年分别达到29938548户和27932889户,20年间独居空巢、夫妇空巢家庭户数量分别增加了2.82倍和2.59倍,老年空巢家庭户规模呈扩大趋势。

(二)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户数量普遍增加,城市、镇和乡村间老年空巢家庭户占有老年人家庭户的比例的差异缩小


分城乡看见表2可知,五普时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户占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户的比例均超过20%,而城市、镇和乡村老年人与子女等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户比例均在70%以上。六普时,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家庭、夫妇空巢家庭比例均普遍上升,城市、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仍高于乡村;城市独居空巢家庭比例低于夫妇空巢家庭比例,镇、乡村独居空巢家庭户比例略高于夫妇空巢家庭,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家庭、夫妇空巢家庭比例差异均逐步扩大。至七普时,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家庭、夫妇空巢家庭比例均达到20%以上,空巢家庭占比均逾43%,城市、镇和乡村空巢家庭比例差距进一步缩小。相对而言,自2000年以来,城市、镇和乡村老年人与子女等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类型比例普遍降低,尤其乡村与子女等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家庭户比例下降幅度最大。

(三)三次普查期间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规模分布趋于多样性


1. 五普时全国除少数东部省市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城市外,多数省区市城市、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


五普时全国老年空巢家庭户占比约为22.84%,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以及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等中西部、东北部省区空巢家庭户比例超过全国水平。由图1所示,2000年不同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状况可知,北京、上海、山东、广东、海南5个东部省市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相应地区的城市、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辽宁、吉林、山西、浙江、重庆等5省市的城市、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乡村;其余21个省区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均呈城市高于镇,镇又高于乡村的状态,且宁夏、黑龙江、甘肃、陕西、青海、四川、云南、江西等省区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明显低于相应区域的城市和镇。总体上,2000年仅部分东部省市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相应地区的城市和镇老年空巢家庭,中西部地区和部分东部省市城市、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相应区域的乡村老年空巢家庭。

 


2. 六普时31个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普遍上升,其中城市、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模式仍占主流


六普时期,全国空巢家庭户比例达到31.77%,16个省区市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在30%以上,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省区市空巢家庭户比例均普遍上升。对比图1和图2所示可知,相比五普时期,六普时31个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规模均大幅上升。由图2所示,从2010年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中可发现,在山东、黑龙江、吉林和四川,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相应省份的城市和乡村,乡村空巢老年人比例最低;在浙江、上海、重庆、广西和海南,乡村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城市和镇,城市相应比例最低;福建则是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城市和镇,镇又低于城市。河南则为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乡村和镇,镇相应比例最低。除上述省区市外,其余省区市均为城市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相应区域的镇,镇又高于乡村。

 


3. 七普时31个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进一步上升,且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城市、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省区市数量增多

 


七普时全国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上升至43.55%,天津、山东、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省区市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超过50%。由图3所示,从2020年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中可发现,七普时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均仍呈明显上升趋势,安徽、河北、江苏、河南、贵州等省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城市和镇,镇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相对最低。山西、山东、浙江、上海、四川、重庆、福建、广西、广东、海南等省区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呈现乡村高于城市和镇,镇又高于城市的模式。辽宁、天津、宁夏、甘肃、新疆、陕西、湖北、湖南、青海、云南、西藏等省区市仍沿袭着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高于镇,镇高于乡村的模式。


基于上述结果,可将三次普查期间31个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分布模式划分为两大类,见表3所示:第一类,三次普查期间天津、湖北、湖南、甘肃、青海、新疆、陕西、宁夏、西藏、云南、北京、上海、山东、海南和吉林等15个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规模分布模式未发生改变;第二类,三次人口普查期间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江苏、河北、安徽、贵州、河南、广东、江西、四川、广西、福建、山西、浙江和重庆等16个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规模分布模式发生改变。

 


综合31个省区市三次普查期间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的变化态势发现,随着各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的普遍升高,除天津外,北京、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海南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市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高于镇和城市,河南、山西、安徽、江西等中部省份和重庆、四川、贵州等西部省市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也呈乡村高于城市和镇的模式,其余中西部、东北部省区市则均呈现城市、镇高于乡村的模式。结合已有研究,本文认为,老年空巢固然与家庭转变过程中亲子代际独立居住意愿增强而导致的代际居住分离密不可分,但快速的人口老龄化、剧烈的人口迁移流动等对我国省区市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态势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独居空巢老人企盼子女回乡


四、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特征


人口老龄化与人口迁移流动在影响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分布态势的同时,也影响着微观家庭中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本文利用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从老年人的婚姻、健康和主要生活来源3个方面进一步揭示城乡空巢老年人口的特征及差异。

(一)空巢老年人口的城乡分布


1. 乡村空巢老年人规模远大于城市和镇,且城市、镇和乡村夫妇空巢老年人数量远多于独居空巢老年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抽样比例约为总人口的9.84%,结合表4中第七次人口普查表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可知,截至2020年普查时点,我国至少有约1.45亿空巢老年人,即我国总人口中逾10%为空巢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5.68%。城市、镇和乡村分别有约4550万、2750万和7150万空巢老年人,乡村空巢老年人规模明显高于镇和城市。其中,夫妇空巢老年人约1.13亿人,独居空巢老年人逾3000万人;城市、镇和乡村夫妇空巢老年人规模远高于独居空巢老年人。独居空巢老年人中,有保姆的老年人仅占1.5%,城市、镇和乡村相应比例分别为2.8%、1.57%和0.8%,可见当前社会化养老照料在独居空巢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作用非常有限。

 

2. 城市、镇和乡村夫妇空巢老年男性规模大于老年女性,独居空巢老年女性规模大于老年男性


分性别看见表4所示,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男性空巢比例均高于相应区域的老年女性,差异相对较小。城市、镇和乡村夫妇空巢老年人中老年男性空巢比例普遍高于老年女性;独居空巢老年人中,无论有无保姆,老年女性的空巢比例均高于老年男性。这可能源于夫妇空巢老年人大多为中低龄老年人,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丧偶老年人增多,加之老年女性的期望预期寿命长于老年男性,老年女性丧偶后独居空巢比例上升。


3. 79岁及以下夫妇空巢老年人中乡村比例高于城市和镇,80岁及以上夫妇空巢老年人中城市比例高于镇和乡村;同龄独居空巢老年人中乡村老年人比例高于城市和镇


分年龄组看见表5所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城市60~79岁老年人中夫妇空巢比例逐渐上升,8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夫妇空巢比例逐步下降;镇、乡村74岁及以下老年人中夫妇空巢比例逐渐上升,75岁及以上老年人夫妇空巢比例逐步降低。上述结果可能源于城乡79岁及以下的中低龄老年人中,部分60~64岁老年人子女尚未嫁娶而共同生活,部分老年父母与已婚子女同住以便帮助照料孙子女。80岁及以上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上升,健康状况恶化,日常生活中对子女的依赖增强,与子女同住比例上升,空巢比例相应下降。


年龄在60~64岁的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比例均在11%左右,高于相应区域年龄在65~74岁的独居空巢老年人。这可能源于除部分未婚、丧偶和离异老年人独居外,部分再婚老年夫妇一方与子女家庭同住,另一方独居空巢。城市65~99岁的老年人、镇和乡村65~94岁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丧偶比例增加,独居空巢比例逐步上升;城市100岁及以上、镇和乡村95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恶化,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依赖性增强,部分独居老年人“回巢”,与子女家庭同住,独居空巢比例相应有所降低。

(二)空巢老年人的婚姻状况


1. 七普时城市、镇夫妇空巢比例高于乡村,乡村空巢老年人丧偶比例最高


从空巢老年人的婚姻状况看见表6所示,近83%的空巢老年人有配偶,约14.59%的空巢老年人丧偶,离婚、未婚的空巢老年人占比相对较低。分城乡看,城市夫妇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镇,镇又高于乡村;乡村未婚、丧偶等独居空巢老年人比例明显高于城市和镇;乡村离婚独居空巢老年人比例低于城市和镇空巢老年人。

 


2. 乡村空巢老年男性未婚比例、空巢老年女性丧偶比例相对较高


分性别看见图4所示,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中老年男性有配偶的比例高于老年女性,且城市老年男性有配偶比例高于镇和乡村老年男性,乡村老年男性有配偶的比例最低;乡村老年女性有配偶比例低于城市和镇的空巢老年女性,城市、镇空巢老年女性有配偶比例差异较小;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男性丧偶比例低于相应区域的老年女性,且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男性、老年女性丧偶比例均依次上升;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男性未婚比例均高于相应区域的老年女性,乡村空巢老年男性未婚比例明显高于城市和镇。从绝对值看,乡村约382万丧偶老年女性、160万未婚老年男性独居空巢。

 


已有研究表明,配偶在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担负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提供劳务支持、精神慰藉,又是经济共同体。空巢后相对于有配偶的老年人夫妇间相互陪伴、互相照顾,未婚、丧偶或离婚老年人,尤其乡村的老年未婚男性和老年丧偶女性日常孤独感更强,因配偶缺失而更缺乏依靠,无疑增大了相应群体的养老风险。

(三)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发现,约54.4%的空巢老年人身体健康,约33.8%的空巢老年人身体基本健康,约10.2%的空巢老年人身体不健康但尚能生活自理,约1.6%的空巢老年人身体不健康且生活不能自理。从绝对值看,虽然多数空巢老年人的自评健康状况良好,但全国约231万空巢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其中约41万为无保姆的独居空巢老年人。


1. 乡村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差于城市和镇的空巢老年人


比较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的自评健康状况见表7所示,我们发现城市自评健康、基本健康的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相应的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自评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不健康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年人比例低于相应的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乡村自评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不健康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年人比例相对最高。总体上,城市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好于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乡村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最差。

 

2. 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差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


由表7所示可知,相对于夫妇空巢老年人,城市、镇和乡村自评健康、基本健康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比例低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自评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不健康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相对而言,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差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


独居空巢老年人中,乡村自评不健康但能自理、不健康且不能自理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相应的城市和镇独居空巢老年人,镇独居空巢老年人相应比例又高于城市;乡村身体健康、基本健康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比例低于相应的城市和镇独居空巢老年人。可见,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相对最差。夫妇空巢老年人中,乡村自评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身体不健康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夫妇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相应的城市、镇夫妇空巢老年人,镇夫妇空巢老年人的相应比例又高于城市;乡村自评身体健康、基本健康的夫妇空巢老年人比例相对低于城市、镇夫妇空巢老年人;镇相应比例又低于城市,相对而言,乡村夫妇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差于镇和城市夫妇空巢老年人。


3. 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女性的健康状况差于相应区域的空巢老年男性,乡村空巢老年女性的健康状况相对最差


由图5所示可知,空巢老年人中城市老年男性、城市老年女性、镇老年男性、镇老年女性、乡村老年男性和乡村老年女性自评健康的比例依次下降,自评基本健康、不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比例依次上升,自评不健康不能自理的比例差异甚小。相对而言,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女性的健康状况差于相应区域的空巢老年男性;城市空巢老年女性的健康状况好于镇和乡村的空巢老年女性,乡村空巢老年女性的健康状况相对最差。


进一步地,结合表7中的结果发现,独居空巢老年人中城市老年男性、城市老年女性、镇老年男性、镇老年女性、乡村老年男性和乡村老年女性自评健康(包括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比例依次下降,自评不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比例依次上升。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男性间自评不健康不能自理的比例差异甚小,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女性自评不健康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差异甚小,且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老年男性自评不健康不能自理的比例均低于独居空巢老年女性。夫妇空巢老年人中,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男性和老年女性间自评健康状况的差异较小;城市和镇夫妇空巢老年男性自评不健康的比例均略高于相应区域夫妇空巢老年女性,乡村老年女性与老年男性无明显差异。



本文认为,乡村空巢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差于城市、镇空巢老年人,与城市、镇的医疗卫生水平、生活保障水平等普遍好于乡村密切相关。加之乡村缺乏社会化养老服务资源,乡村自评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特别是身体不健康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将面临更大的养老照料危机。

(四)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


由表8所示可知,离退休金、家庭其他成员供养、自己的劳动收入是城乡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财产性收入等生活的老年人比例相对较低。


1. 城市老年人主要依靠离退休金生活,镇老年人主要依靠离退休金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乡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


分城乡看见表8所示,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存在明显差异:四分之三以上的城市空巢老年人依靠离退休金生活,其次为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者占比较低;镇空巢老年人主要依靠离退休金、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劳动收入生活,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者占比较低;乡村空巢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依靠离退休金生活的空巢老年人比例明显低于城市、镇空巢老年人,依赖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空巢老年人比例高于镇和城市空巢老年人。

 

2. 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不同


比较城乡独居空巢与夫妇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见表8所示,我们发现虽然城市、镇独居空巢、夫妇空巢老年人均主要依靠离退休金或养老金、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但独居空巢老年人依赖离退休金和劳动收入生活的比例均低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依赖家庭成员供养的比例均高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主要依赖于家庭成员供养、自己的劳动收入,夫妇空巢老年人则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家庭成员的供养,依靠离退休金生活的独居空巢、夫妇空巢老年人比例差异不大。另外,乡村、镇独居空巢老年人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市独居空巢老年人和镇、乡村的夫妇空巢老年人。

空巢老年夫妇互相陪伴


3. 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男性和老年女性的主要生活来源存在明显差异


分性别看见图6所示,除依赖离退休金外,城市空巢老年女性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生活,老年男性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镇空巢老年男性主要依靠离退休金、劳动收入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老年女性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离退休金和劳动收入。乡村空巢老年男性主要依靠劳动收入、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离退休金生活,老年女性则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劳动收入、离退休金生活。另外,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镇、乡村空巢老年男性和女性也占一定比例,且高于相应的城市空巢老年男性和女性。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利用2000年、2010年和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比分析了我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规模的发展态势及差异,并利用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数据比较分析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和主要生活来源,揭示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及差异。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2000年以来我国城市、镇和乡村老年夫妇空巢和独居空巢家庭户的规模与比重均呈上升趋势,空巢家庭已成为当前我国城市、镇和乡村老年人家庭的主要家庭形态之一。城市、镇夫妇空巢家庭户比例高于乡村,乡村独居空巢家庭户比例高于城市、镇,乡村老年空巢形势更为严峻。受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迁移流动的影响,全国三次普查期间31个省区市城市、镇和乡村老年空巢家庭分布模式发生分化,其中北京、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海南等经济发达的省市乡村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高于镇和城市,河南、山西、安徽、江西等中部省份和重庆、四川、贵州等西部省市老年空巢家庭户比例也呈现乡村高于城市和镇的模式,其余中西部、东北部省区市则均呈现城市、镇高于乡村的模式。鉴于乡城人口流动对乡村老年空巢的影响,需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加快城镇化的发展步伐,以与乡村生活差距较小的小城镇带动周边乡村发展,促进外出劳动力返流,降低乡村人口流动距离,提高亲子共居、亲子就近居住比例;同时,开放中小城镇落户政策,降低落户成本,完善保障房制度,降低乡村老年人随迁落户难度,切实减少乡村空巢老年人数量。


第二,城市、镇和乡村夫妇空巢老年人主要以79岁及以下的中低龄老年人群体为主,且老年男性规模大于老年女性;独居空巢老年女性规模大于老年男性,且以高龄、丧偶女性为主。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男性未婚比例均高于相应区域的老年女性,乡村空巢老年男性未婚比例明显高于城市和镇。城市、镇和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的自评健康状况明显差于相应区域的夫妇空巢老年人,空巢老年女性的自评健康状况差于相应区域的空巢老年男性,乡村空巢老年女性的自评健康状况相对最差。上述老年空巢群体的日常生活、健康支持等应得到相关政府、社会及社区的特别关注。


第三,城市、镇和乡村空巢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存在一定差异。城市空巢老年人主要依靠离退休金生活,镇空巢老年人主要依靠离退休金、劳动收入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乡村空巢老年人则主要依靠劳动收入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依靠退休金生活的比例较低。随着年龄的增大、劳动能力的丧失,乡村空巢老年人,尤其乡村独居空巢老年人更可能陷入家庭养老经济负担重的境地。为此,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在继续提高养老金覆盖率、平衡城市职工养老金和居民社会保险金的增速与待遇水平的同时,切实提高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增强养老金在乡村老年人养老中的保障作用。


另外,相当比例的独居空巢老年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未接受保姆照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社会化养老照料在独居空巢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作用非常有限。满足空巢老年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空巢老年人的照护需求,需要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过程中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倡导和鼓励社区、养老机构等为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照料服务。


随着城镇化中后期的到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的实施,乡城间和区域间长距离人口迁移流动的规模和增速趋缓,人口从东部向西部回流现象不断增多,人口迁移流动对区域城乡老龄化水平、老年家庭空巢化的促进作用将减弱,城乡老年空巢家庭分布状况将发生改变,老年空巢家庭及空巢老年人养老也需要长期给予后续关注。


(注:文章公众号推文中的参考文献及注释省略,详见纸刊)



END






文章刊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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