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能否载人?要不要强制买保险……泉州车主速投票,交警看着呢!
自7月中旬,《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上午,市交警支队就意见稿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中的几项争议较大的条款规定你同意吗?
听证会上,代表们就《办法》意见稿中的一些条款规定,各抒己见,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意见稿中对于“成年人仅限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承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这一规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交警部门介绍,此条款在所有征求意见中占比达百分之七十。
感觉不是很妥当,因为我们现在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在老旧城区里面,有很多老人出行,也是需要这种电动自行车的承载,那么你只规定十二周岁以下,有很大一部分人,就没办法享受这个交通出行的这种便利,所以我的建议就是,只要他身体可行的话,应该被载的人年龄可以取消限制。
关于强制性的保险,我是觉得也不大妥当,应该是鼓励大家买保险,因为你拥有量太大,要强制大家都买保险,可能在市民当中会引起一定的不理解。
下车推行的这块,我觉得因为你要是有载人,你要推行你要怎么推,也不合理,那么你就是慢行,本身电动自行车已经限速了,那只要说慢行是可以的,就不需要下车通行。
另外,在此次听证会上,也有代表建议,交警部门应加强对共享单车和外卖快递骑手的监管。
我们泉州规定,新国标是要上牌完以后,才能上路行驶,但是那个共享电动车没有监管,只是企业自己管理,那我觉得这一块 是不是更好地管理,会比较规范,包括路上乱停乱放的问题。那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现在送外卖的快递的这些车辆,真是让人家又爱又恨。
《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是泉州市发布的首部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与市民的生活和出行息息相关,此前,交警部门已收到市民通过邮箱、邮寄等方式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后,还需经历专家论证、实地调研、多次修改,交警部门也将继续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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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哪小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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