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老师,还拿得起戒尺吗……
学生犯错违规,老师如何管,能不能惩戒,社会各界一直有诸多争议。此前,部分地方还曾出现因惩戒违规学生,教师和学校被投诉的案例,造成不少教师不敢管、懒得管。今年3月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开始施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一起来了解一下。
教育惩戒新规实施 “戒尺”重回校园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出:
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家长谈教育惩戒:理解并支持
对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施行,不少家长表示支持和理解。有家长认为,在教育过程中,适当的惩戒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把握好度,不体罚孩子就可以。
学生家长:“因为(孩子)有时调皮,需要适当对孩子进行惩戒,我觉得可以比如说罚抄课文,让他背一些古诗,用这种方式就可以增进学习,又可以达到处罚的效果。”
学生家长:“我觉得要让他慢慢去接受,你做错了你就应该得到一定的惩罚,如果老师没有这样的惩戒动作的话,他很难去管,所以我特别支持把这个“戒尺”还给老师。”
但也有部分家长担忧,如果老师拿捏惩戒“度”稍有不慎,会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
学生家长:“如果情节稍微轻微可以稍微批评,但是不能伤自尊,就是要点到为止。有什么错可以跟我们家长沟通,我们家长有些也都是很明事理的。”
学生家长:“现在的小孩子 可能也有调皮一点的,就是不要用硬的去惩罚他,要用其他方面来教育他。用硬的来罚他,小孩子他也接受不了,家长也可能接受不了。”
七条“红线”限定惩戒尺度
对于惩戒的尺度,《规则》也划定了七条“红线”:
明确禁止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不得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等。
《规则》还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教育惩戒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被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把戒尺还给老师”。学生、教师如何看待惩戒新规?学校、教师在执行中,又该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
校方:对付“熊孩子”有规可依 教育学生更有底气
不少学校的教师表示,体罚和变相体罚在各自的校规校训里本身就是不被允许的,在教学实践中,教师更多的是采用口头教育的方式。不过,由于部分家长对惩戒权过度敏感,导致老师们不太敢批评学生,就担心学生接受不了走极端,或者家长去投诉。
如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规章形式,赋予并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惩戒权。不少教师认为,这无疑将免除部分教师不敢对“熊孩子”实施惩戒的后顾之忧,同时避免惩戒权被滥用。
南安市第二小学教师 吴晓玲:“我认为教育惩戒还是很有必要的,它是完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学生人格的健康和谐发展。当然,教育惩戒应该以爱为前提,惩戒为手段,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更好地发展。”
泉州六中初一年段长 林江文:“比如说叫他罚站,叫他站一会儿,有时候老师也会怕比如说有些家长不理解,那我们处理起来有时候会比较畏首畏尾。那现在这个惩戒措施出来之后,我们会根据这个规则,用不同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这样可能效果会更好。”
在不少人看来,《规则》的出台,明确了惩戒的具体方式、程度和界限,不仅让学校和教师更有底气,对学生也是一种警示,能够帮助学生加强对自我行为的约束,这是对师生和学校的双向保护。
泉州六中学生 何玮琪:“对我们同学而言,如果一些错误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通过一定的惩戒可以有深刻的印象,防止未来因为一些小错误,导致一些大祸的酿成,然后同时有利于维护整个教学的秩序。”
泉州六中副校长 杨亚华:“也让他们(学生)感觉到说,我如果做了一些违反规则的事情,我是要受到惩戒的,那么心里面就会有一种敬畏之心。有了这个规则,我们老师在执行起来,在教育学生,我们能够理直气壮,我们有法可依。”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虽然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做“靠山”,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恐无法短期内完全消除。
专家建议:应把握好尺度温度限度
多名教育工作者和专家也强调,学校、教师在教育学生时,仅有底气是不够的,还需要对教育惩戒有更系统科学的认知和了解,把握好教育惩戒这把“戒尺”的尺度、温度和限度。
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院长 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教授 曾雅茹:“老师必须要系统地去了解什么是惩戒,惩戒它的科学依据是什么,惩戒的效果是什么?惩戒使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以及惩戒可能带来哪一些弊病,惩戒一定要跟教育性配合起来一起用, 才真正具有惩戒这一种方法给教育带来的积极效果。”
学校征询各方意见 助教师更好执“戒尺”
目前,我市已有多所中小学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惩戒规则,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宣传教育。
南安市第二小学校长 洪惠敏:“接下来我们学校就打算召开一次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的专题会议,来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再根据这个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我们学校要制定 切合我们学校自己实际情况的,更容易操作,更合理科学的具体的实施方案。”
不少教育专家也建议,家长应正确看待教育惩戒,给予学校和老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并积极行使对学校的监督权力,只有家校合力,方能用好教育惩戒这把“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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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南安广播电视台
记者:苏巧凤、黄志新
编辑:陈曙玲
审核:黄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