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房中房】挑高套房改成七个房间,这装修合理吗?
最近,家住市区城东安吉路澜湖郡小区的业主胡女士十分焦虑,因为楼上1503号室的业主正在装修,她担心,这位业主是打算把房子隔成多个单间,作为日租房出租,到时候一家人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
澜湖郡小区3号楼14层某业主:
“他的图纸就是复式楼下要做成三个房间,楼上四个房间,那在我们隔层(二层)的这个地方,他就要多增设一个卫生间。我认为他装修多增设这个卫生间,就是违反了装修条例;第二个现在做成这么多个房间,做成七个房间,这样能不能判定他是群租房。”
(业主拍摄的装修画面,点击查看大图)
胡女士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就在她楼下的1303和1305室,就被改成了7个房间出租,而这几套房的业主都是同一人。
澜湖郡小区3号楼14层某业主:
“首先一个就是电梯安全,我们不知道他每天跟我们进出的是什么人。第二个他的消防安全。还有一个就是楼上楼下的噪音,因为我这个人睡眠非常不好,有一点点动静,我整晚整晚睡不着,所以我现在就很焦虑,已经焦虑了一年了。”
澜湖郡小区3号楼12层某业主:
“就是原来的图纸规定的外面它又增设卫生间,所以我们现在这样进进出出就是听到楼上的冲水声,还有就是群租房人群很杂,我们就住得很不安心。”
采访时,记者在电梯里遇到几名租客,他们坦言,自己就是来旁边医院看病,暂时租住在1303室。而在1305套房里,记者看到,整个套房共隔成7个房间,几个房间装修基本一致,每个房间两张单人床,床上是白色的床单,墙上挂着小电视。
澜湖郡小区3号楼1305室管理员:
“我们这个就是一家公司,有客人过来就住一下,没有就算了,我长期就在这打扫一下。”
业主们表示,他们几次上门跟房东交涉,希望其能停止装修,至少不要在底层增设卫生间,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他们居家生活的影响。
物业:房屋为办公性质 非住宅性质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去年物业工作人员就发现了业主们反映的情况,随后物业联系该房东,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但是3号楼的房屋性质为办公性质,并非住宅性质。
泉州市富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VS 记者:
“我们这边本来就是办公性质,管理条例和装修条例 就没有体现出这个东西,我们这个不是住宅不是商住,连商业都不算,它是办公室性质的东西。如果按照产权上的性质来讲的话,我们没有办法按照住宅性质去调整。住宅就很简单,门窗不能移,卫生间不能扩大不能移位,这是约束住宅性质的,但是办公性质全部打通,集中厕所,这个是办公室可以的做法。
记者:所以增设厕所也是办公室可以的做法?
物业:对对。”
不过,物业表示,对于业主的装修行为,他们其实也有相关规定,就是要求业主按图纸施工,物业每天最少两次跟踪业主的装修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但因物业没有执法权,对违反约定的行为,只能进行劝阻。
泉州市富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装修里面包括剪力墙,承重墙,门改窗,窗改门,采光井啊,这些一系列对主体建筑有伤害的东西。这几套房这些行为都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这个布局大概就是这样。这边有增设卫生间,已经违反了我这边的规定,我给他暂停,但是我物业是没有行政执法权力的。现在他做了间房间,但是他说我这间不做卫生间,是做仓储间,那是可以的。不违反任何规定。”
住建局:违规新增卫生间 物业可督促整改
丰泽区住建局表示,他们也几次与城东街道和社区等部门共同到现场核实、协调,澜湖郡3号楼原为商业办公用房,原室内为无功能布局设计的毛坯房,交房后由业主自行装修房屋格局,每套房的装修格局均存在差异。
1303、1305在原有房屋结构上增设1个卫生间,目前业主均已改成储物间,房屋上下7间房为公司员工宿舍,他们也嘱咐业主屋内不能居住超10人。
1503还在装修,业主曾在一楼原有结构基础上增设卫生间,也因此被物业叫停过。
目前,住建部门也要求物业一旦发现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有新增卫生间的行为,可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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