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泉州7宗地块成功出让!
刚刚!
6月6日下午
泉州拍卖出让泉州市中心市区
9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最终
7宗地块成功出让!
(此次土拍吸引了泉州一建、建发、保利、
泉州城建、晋悦、中水海峡、省五建、
隆恩、联成等房企到场)
这是泉州首次采用
集中供地的方式进行土地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
“限房价、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不设保留价
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
采取熔断机制
不再接受更高报价
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
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地块:鲤2022-2号
成交价:77900万
竞得人: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鲤城区浮桥街道
地块:丰2022-3号
成交价:188830万元(溢价率达15%现场摇号)
竞得人:安溪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丰泽区安吉路和青莲街交叉口南侧
地块:丰2022-10号
成交价:90500万元
竞得人:泉州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丰泽区南埔山片区
地块:濛2022-2号
成交价:10460万元
竞得人:晋江文澜置业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德泰路与凤池路交汇处
地块:台2022-2号
成交价:29670万元(溢价率达15%现场摇号)
竞得人:中水海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上浦村
地块:洛2022-1号
成交价:30475万元(溢价率达15%现场摇号)
竞得人:泉州市城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块位置:洛江区万安街道
地块:洛2022-2号
成交价:12305万元(溢价率达15%现场摇号)
竞得人:泉州联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洛江区万安街道
此外
鲤2022-1号地块流拍
地块位于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
台2022-1号地块流拍
地块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上浦村
【鲤城区】
鲤2022-1号地块
宗地位置: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
宗地面积:104633.66㎡(约156.95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鲤2022-1号地块总价15030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6578.41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限房价: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鲤2022-1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5282元/平方米(毛坯)
区位图
【鲤城区】
鲤2022-2号地块
宗地位置:鲤城区浮桥街道规划五路,茂诚皇江御景南侧
宗地面积:39851.43㎡(约合59.78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鲤2022-2号地块总价8958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8028.5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限房价: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鲤2022-2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4752元/平方米(毛坯)。
区位图
【丰泽区】
丰2022-3号地块
宗地位置:丰泽区城东片区安吉路和青莲街交叉口南侧
宗地面积:60201㎡(约合90.3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丰2022-3号地块总价18883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4240.1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限房价: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丰2022-3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22888元/平方米(毛坯)。
区位图
【丰泽区】
丰2022-10号地块
宗地位置:丰泽区南埔山片区,北至南华路、西至城环路 、南至环山北路 、东至环山南路。
宗地面积:35670.6㎡(约合53.5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丰2022-10号地块总价10407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1221.8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限房价: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丰2022-10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20600元/平方米(毛坯)。
区位图
【洛江区】
洛2022-1号地块
宗地位置:洛江区万安街道,东至滨江路,西至市实小洛江校区,北临万智街,南临LJ2017-01-01地块。
宗地面积:15491㎡(约合23.24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洛2022-1号地块总价3047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7286.2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限房价: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洛2022-01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5900元/平方米(毛坯)。
区位图
【洛江区】
洛2022-2号地块
宗地位置: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社区,北至福兴妇产医院和信和幼儿园,南至万智街,西至安达路,东至规划商业用地。
宗地面积:6686㎡(约合10.03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洛2022-2号地块总价1230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9202.1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限房价: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洛2022-02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6900元/平方米(毛坯)。
区位图
【台商投资区】
台2022-1号地块
宗地位置: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上浦村,东至湖山路,西至湖顺路,南至东西大道,北至开发街。
宗地面积:66628㎡(约合100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台2022-1号地块总价10982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6718.1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限房价: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台2022-01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3000元/平方米(毛坯)。
区位图
【台商投资区】
台2022-2号地块
宗地位置: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上浦村,东至湖顺路,西至滨湖西路,南至开发街,北至其他项目用地。
宗地面积:66991㎡(约合100.5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台2022-2号地块总价2967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622.7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区位图
【泉州经济开发区】
濛2022-2号地块
宗地位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德泰路与凤池路交汇处。
宗地面积:10905.78㎡(约合16.4亩)
限地价、摇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濛2022-2号地块总价1127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5214.4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区位图
1.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鲤2022-1号地块建设内容为住宅和商业等配套设施。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为115000平方米(误差不超过600平方米),其中整体经营大型商场计容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误差不超过400平方米)。该大型商场须整体经营,不可分割转让、不可分割销售。
3.鲤2022-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和垃圾收集站、幼儿园等[具体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下达2021-1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1〕174号)],并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有权机构;其中配套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电信营业网点,与商业设施统筹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鲤城区政府指定单位。同时,项目用地内的住宅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要同步进行,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
4.鲤2022-1号地块内的18米宽规划市政道路应与周边市政道路等市政设施做好衔接和联通。道路建成后不得封闭管理,应作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对外开放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道路两侧地块的地下空间在不影响18米宽规划道路及周边市政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可设置联通通道(不得设置停车位)。
5.鲤2022-2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1-4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1〕96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6.丰2022-3号地块内15米宽规划市政道路应与周边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做好衔接和联通。道路建成后不得封闭管理,应作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对外开放并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道路两侧地块的地下空间在不影响15米宽规划道路及周边市政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可设置联通通道(不得设置停车位)。沿安吉路设置30米防护绿带,沿青莲街设置15米防护绿带,建成后不得封闭管理,应对外开放,也作为今后道路交叉口渠化用地的预留。
7.丰2022-3号地块内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路线设计全长171.0m,道路红线宽度为15m,机动车道宽为9m,双向2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采用4cm ac-13沥青混凝土+8cm ac-20 沥青混凝土,基层采用20cm5%水泥稳定碎石层+20cm3%水泥稳定碎石层+15cm 级配碎石层。建设内容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竞得人应以建安总造价不低于700万元的标准进行建设。
8.丰2022-3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1-30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2〕5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9.丰2022-3号地块内配建幼儿园室内外装修标准(装修标准按室内不低于每平方米1600元、室外不低于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进行建设,且具体装修方案应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10.丰2022-10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1-14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2〕70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11.丰2022-10号地块内应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独立成栋、精装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洛2022-01号地块内应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独立成栋、精装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精装修标准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独立成栋。户型建筑面积以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适当配比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户型。建成后无偿移交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泉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理运营。
12.濛2022-2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022-4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开管建函〔2022〕3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13.台2022-1号地块内要建设1栋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精装修普通商品住房(精装加价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7500平方米。
14.台2022-1号地块商品房的业主直系子女可申请就读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泉州学校(小学、初中),幼儿园纳入周边地块统筹配套。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幼儿园建设费用及捐赠教育基金(标准为每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0元)。
15.台2022-1号地块设置“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展示面建设设计贡献奖”,奖金1900万元,具体评奖流程和评选办法详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帆影杯”城市展示面建设设计贡献奖考评规则>的通知》(泉台管〔2021〕21号)。
16.台2022-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T01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2〕72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17.台2022-2号地块竞得人应于地块建筑总平方案批复后15日内与泉州台商区管委会指定的购买主体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指定的购买主体回购全部住宅、商业及车位,回购价格为住宅5800元/平方米,集中商业回购价格为9000元/平方米;车位回购价为7万元/个(子母车位回购价10万元/个)。
18.台2022-2号地块设计方案应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同意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户型及套数占比要求:户型75~85平方米(两房两厅)占套数比约15%;户型95~105平方米(小三房两厅)占套数比约5%;户型120~130平方米(大三房两厅)占套数比约35%;户型135~145平方米(四房两厅)占套数比约45%。
19.台2022-2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幼儿园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T02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2〕73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20.台2022-1号、台2022-2号地块竞得人应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夜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2021〕9号),增加夜景工程规划建设专篇。同时,应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统一标准设置施工围挡。
21.台2022-1号地块内配套防护绿地9195.1平方米,公园绿地1061.55平方米;台2022-2号地块内公园绿地3940.32平方米;以上两宗地的配套防护绿地及公园绿地的建设投资费用标准不少于500元/平方米。
22.泉州台商投资区成立规划建设服务专班,协助竞得人尽快完成用地规划建设、报批工作。其中台2022-1号地块专班联系人:张庭波,联系电话:15959859538;台2022-2号地块专班联系人:吴月华,联系电话13600810640。
23.台2022-1号、台2022-2号地块由非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须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4.洛2022-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L01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2〕74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25.洛2022-2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L02号储备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2022〕75号)],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方,与项目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建成后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权机构。
26.洛2022-1号、洛2022-2号地块由非泉州市洛江区的法人竞得的,须在泉州市洛江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须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在泉州市洛江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7.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融资便利,不是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是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是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是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事项的承诺书及《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并主动配合出让人及组织方进行资金审查。若竞买人资金来源未通过审查的,同意出让人或组织方取消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若竞买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并解除,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予返还。
28.鲤2022-2号、丰2022-3号、丰2022-10号、台2022-1号、台2022-2号、洛2022-1号、洛2022-2号地块中配套商业部分,竞得人应建设集中商业,并进行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
29.鲤2022-1号、鲤2022-2号、丰2022-3号、丰2022-10号、濛2022-2号、台2022-1号、洛2022-1号、洛2022-2号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政府调控。其中鲤2022-1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5282元/平方米(毛坯)、鲤2022-2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4752元/平方米(毛坯)、丰2022-3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22888元/平方米(毛坯)、丰2022-10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20600元/平方米(毛坯)、濛2022-02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1500元/平方米(毛坯)、台2022-01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3000元/平方米(毛坯)、洛2022-01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5900元/平方米(毛坯)、洛2022-02号地块商品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6900元/平方米(毛坯)。
30.鲤2022-1号、鲤2022-2号、丰2022-3号、丰2022-10号、濛2022-2号、台2022-1号、洛2022-1号、洛2022-2号地块的可销售房源应全部按程序办理预售手续并向社会公开销售。严禁采取“以房抵债”、股东或特定全体垄断房源、办理自有产权等方式逃避公开销售,否则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
31.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要求,上述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应占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
32.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上述地块的建筑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33.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应符合《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提升事项》要求。
1.鲤2022-1号、鲤2022-2号、丰2022-3号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2年内竣工。
2.台2022-1号、台2022-2号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其中台2022-1号地块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台2022-2号地块在开工后2年内竣工。
3.其余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应按照2010年6月28日原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泉州晚报》上发布的《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申报制度的通告》要求进行开工、竣工申报。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崔婧、黄志新
综合泉州市自然资源局、泉晚楼市、泉州蓝房网、海西地产网等报道
编辑:苏巧凤
责编:卓立人
审核:施纯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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