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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购房贷款政策有新调整!
日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关于稳住住建行业
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提出了
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
等若干措施
通知还有哪些重要内容?
一起来看——
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具体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予以适当提高。具体提高额度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支持龙头企业与央企、在闽子公司与母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城市轨道交通、机场设施、大型市政桥梁、大型综合管廊、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
企业拓展省外市场需调整“部四库一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等级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确认。
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工程,境外工程荣获的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奖)在我省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予以采认。对“走出去”企业纳税表现突出的企业,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在确定龙头企业等工作中要予以倾斜。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支持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缴纳比例,政府投资项目不再要求企业采用现金形式缴纳或预留。
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各地要在2022年底前编制、修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2022年,加快在建的38个113公里管廊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再开工15公里。
抓紧推进3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2022年全省新建改造雨水管网500公里。
各地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群众意愿强烈的汽车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列入重点改造内容。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编辑:王真真
责编:吴裕鹏
审核:施纯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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