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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教师事件:“你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吗”?

秦鉴君 秦鉴 2019-10-06


徐州丰县女教师维权案一波三折,扑朔迷离。


众目睽睽之下,丰县教育局官员丁攀哭诉“你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吗?”


他嚎啕大哭:我和李秀娟劝说了很多次,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李秀娟如此待我,给我的名声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我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来维权,我的名声谁来维护啊?


丁攀还说当事人对其存在诬陷,信中多处描述不实。


丁攀的眼泪,不像是装出来的。尽管,规整的官腔表达,让他的哭诉多少有些不够“接地气”。


值此之时,女教师李秀娟再发第二封公开信《如有一句假话,我和丈夫自愿被开除教师队伍》。


谁是谁非,舆论场上的拼刺,和公开信所描述的“场下波澜”一样触目惊心。

 


事情来龙去脉并不复杂。这里简单回顾一下:


去年3月,李秀娟女儿遭同学误伤左眼。


而后眼睛被诊断为视神经损伤,基本失明,八级伤残。


随后,李秀娟提出索赔。但因诊断时间有间隔,涉事学生家长质疑当日误伤和后来眼睛失明两件事的相关性,双方没有谈妥。


李秀娟遂越级上访。据丁攀说,其中有15次进京上访,登记的上访记录就有4次。


随后,地方有关部门展开积极维稳。


这期间,免不了双方冲突、矛盾升级。


事态越来越不利于李秀娟一方。


她本人受到处分,当校长的丈夫因“稳控不力”,被撤了职务。


李秀娟背水一战,发出绝笔信。


矛头直指丰县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教育局信访办负责人丁攀。


 


正是李秀娟的这封信,引发轩然大波。


其“在看”即突破10万+,业内人士推测,其真实阅读量或许突破2000万。


罗烈、丁攀及当地相关部门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随着周一主流媒体跟进,更多信息大白于天下,李秀娟第一封信的诸多疑点开始显现。


比如:官方通报称,李秀娟女儿眼睛被同学无意用拉链触碰到,当时没有异常。



再比如:李秀娟第一封信中,曾提到:


“我被罗烈摔倒在地,我双膝跪在地上,罗烈薅着我的头发,疯狂的扇我的脸,那是我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屈辱,他那双硕大的黑手出现在我每一次噩梦里。”


下面这张图,李秀娟称是“被拖拽后受伤的膝盖,直到出了拘留所,还只能瘸着行走”。

 


但罗烈接受采访时,则说,这是李秀娟逃跑时自己摔伤所致。


在接受新京报视频采访时,李秀娟也突然“改口”,记不清腿伤的原因了。

 


再比如她承认第一封信“有人帮操作”;即使教师们为她签署的联名信,也被指“最后两句话”是“画押”后李秀娟加上去的。


这就存在刻意操作舆论的嫌疑了。



还有个悬疑点:

李秀娟说自己多次遭到殴打,但维稳人员表示没打。目前视频,录音都欠奉,都停留在各说各话,让观者雾里看花。



李秀娟的核心诉求是什么?


因为孩子接近失明,按“八级伤残”经专业机构核算,索赔36万。


从“八级伤残对应赔偿金”来说,李秀娟要求不过分。


但问题在于,对方家长需要确认,李秀娟女儿手术及视力下降,与之前两名学生无意打闹是否存在关系。


如媒体采访时医生所说,“炎症、肿瘤等多种因素,都可能造成视觉神经损伤。”


需要有一个专业的鉴定结果,走司法程序,让大家认可其中的责任关系。


这是一个合理诉求。36万说少不少,对普通家庭来说也不是个小数字。


在这种情况下,未做病理学鉴定,而通过“上访”来化解问题,感觉有点用错了方法。


上访只会给学校、有关部门制造压力,但压力不会传递到有关家长身上,我们同情小女孩的眼睛,但也要“以理服人”,而不是制造压力,让对方妥协。


但“用错方法”,并不是说李秀娟没有上访权利,不是可以被伤害的理由。



进入信访环节以后,问题就变复杂了。

即信访工作中,类似李秀娟这种“越级上访”并不被支持。


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规定: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而根据2014年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则明确规定:“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一般对于这种情况,地方会接到通知,把人接回去。

另一方面,信访工作常以“零上访”、“零进京访”为评价标准,实行信访一票否决制。


也就是说,只要某地出现越级上访,上级信访部门登记访量大或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当地工作就被一票否决,对责任单位领导“不提拔、不重用”,甚至会追究领导责任。

这个“一票否决制”本来是倒逼地方解决问题,但现实之中,面对部分“疑难杂症”,或地方权限制约,有些问题并不能轻易化解。

于是,一些地方对待上访就变成了“围追堵截”,一些不合理诉求可能异化为“敲诈”;而一些正当权益受损者,则被被打压、捂盖子,甚至引发悲剧。

李秀娟进京不是一次两次,而是15次,其给地方带来的考核压力可以想见。压力重重传递,来到罗烈等人的身上,一次次失败,一次次被催逼,会演变怎样的剧情,乃至于丁攀面对镜头失控大哭,似乎就能理解了。


当然,信访人员的压力,最终都要“返还”到李秀娟身上。这就成了双方矛盾激化的火山口。


罗烈等人应该没想到,李秀娟向互联网“突围”,且取得意想不到的爆款效应。

这个时候,想起阿基米德那句话,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地球。他少说了一点,他还需要一根足够长的杠杆。

对于李秀娟这样的维权者来说,互联网舆情成为了那个杠杆;而真相,就是那个支点。只要“真相”的支点坚实可靠,他就有能力,撬起五指山。

可问题同样来了:这个支点是破损的、有瑕疵的呢?

眼前的情形很特殊,李秀娟索赔“失之于理”,而地方维稳也大概率存在一些“非常”手段,这就让原本一件简单事情,变得两方面都可能存在程序不正当的情况。因此,舆论场也便呈现出诸多信息反转,但同时仍有很多人支持李秀娟的“分裂”局面。

这大概是李秀娟夫妇写第二封信声明,发誓“如有一句假话,我和丈夫自愿被开除教师队伍”,再度反击的底气所在。

同时,被李秀娟控诉的警方、学校,也还有各自问题。

比如,罗烈说执法仪在关键时刻断电了,监控没了。这样概率极低的事件,难平各方质疑。

再看学校,不愿意给盖章做女孩的“伤情鉴定”,包括此前老师所说,“伤害”发生后,“未发现梁某眼睛异常”,因为老师不是专业医护人员,这个说法,也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当时其眼睛无恙的证明。

综合前述,依据各方目前提供的信息,关键问题已经变成:维稳方,有没有采用威胁、殴打、蒙骗等“非常手段”;其次才是李秀娟的个人问题,小孩眼睛该不该赔的问题。可以说,地方稳控的一些“硬伤”,自行将不是问题的问题,激化、制造成了问题。

 


李秀娟的故事,不过是许多上访故事中的一个。


偏巧李秀娟是有文化的一个,偏巧一封引人眼球的绝笔信,引爆了舆论。


因此,还原这一个维权案的真实,有助于逼近许多上访案件的共性,从而有望改变未来另一个李秀娟案的尴尬与不堪。


这一点挺重要的。


需要看到,现实中太多故事,如奔驰女车主、偷西瓜倒赔300块,都是有了舆论关注,才帮助普通人赢得公正对待;如果现实的公正公平渠道闭塞,就会倒逼人们主动炒作、引爆舆论。这也是很多人同情李秀娟的原因所在。

但也需要看到,很多时候,是非对错并不是简单分明,同情不能取代真相。我们希望,舆论更多成为真相的捍卫者,而不被情绪和刻意的引导所驾驭,成为某种造势的工具。


对地方来说,需要思考如何改善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解决老百姓眼前的事,而要杜绝低效率的推诿,拖到病情激化。否则,堵住了现实路径,堵不住互联网。


关于信访考核本身,也有值得反思之处。


如何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人们依法维权的便利,才能根本上减少对人们对上访的“推崇”、稳控与维权“殊死相逼”的悲怆。


或许,真相最终会让我们看清李秀娟案中每一个角色:或许都委屈,或许也都不无辜。


希望,有一天我们不再面对,用互联网断案推动正义的激情与无奈。

 

作者:酌月

 编辑:雅蓉 审核:Linn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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