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T33761-2017(20170512)
2、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20171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12日发布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广州盟标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东秦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韵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付允、林翎、高东峰、吴丽丽、杨建新、孙晓立、李武贤、杨朔、于文、高欢泉、强鹏涛 周明明、徐湛、颜晓敏、张骁博、杨勇、王光立、叶瑾、孙俊军、李长太、王秀腾、商泰升、王东海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具体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产品green product
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品质高的产品
3.2 评价指标基准值reference value ofassessment indicator
为评价绿色产品而设定的指标参照值。
4基本原则
4.1 产品类别确定原则
依据GB/T76351,以终端消费品为主,根据产品的绿色指标特点,选取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升级急需、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大的产品作为绿色产品评价对象,并将具有类似绿色特性指标的产品归为一类。
4.2 指标选取原则
4.2.1 遵循“生命周期理念”原则
从原材料获取制造、使用、废弃等生命周期阶段出发,重点分析产品在不同阶段的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境影响及人体健康安全影响因素选取能够表征该类产品主要绿色特性并可量化和可检测验证的指标构成绿色产品评价体系。
4.2.2 遵循“代表性”原则
应在国内外与绿色相关的标准比对分析的基础上,并开展行业及消费者调查分析,选取消费者关注度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大的绿色性能指标,确保所选指标具有代表性。
注:标准比对分析的国别选取宜以该产品的主要贸易国为主。
4.2.3 遵循“适用性”原则
应在确保具备指标检测方法和中国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基础上,鼓励选用国际或国外相关标准中的指标及先进指标要求。
4.2.4 遵循“兼容性”原则
应在指标相关性分析的基础上,兼顾产品绿色性能和质量性能,合理确定指标基准值。
4.2.5 遵循“绿色高端引领”原则
符合绿色产品评价要求的领先产品比例不超过同类可比产品的5%。
注:此处的比例是指同类可比前提下,国内市场上符合绿色产品评价要求的产品型号数量占全部型号数量的比例。
5评价指标
5.1 指标体系框架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宜包括应满足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工艺技术、管理体系及相关产品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指标宜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品质属性指标等四类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设置可量化、可检测、可验证的二级指标。不同类别产品的一级指标可依据产品特点、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程度、现有标准实施情况等因素选取,具体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内容框架见附录A。
5.2 基本要求
生产企业应满足的绿色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应要求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应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生产企业的管理,应要求按照GB/T24001和GB/T19001分别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水平,应要求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5.3 评价指标要求
5.3.1 资源属性指标
资源属性重点选取材料及水资源减量化便于回收利用、包装物材料等方面的指标。
5.3.2 能源属性指标
能源属性重点选取产品在制造或使用过程中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方面的指标。
5.3.3 环境属性指标
环境属性重点选取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使用过程的有毒有害物质释放等方面的指标。
5.3.4 品质属性指标
品质属性重点选取消费者关注度高、影响高端品质的产品耐用性、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指标。
5.4 指标基准值确定原则
应根据产品和行业特点,以评价筛选绿色产品为目的,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检验检测、文献检索、专家咨询等方法,科学、合理确定指标基准值。在确定评价指标基准值时,以当前国内符合所有指标要求的该类产品比例不超过5%,符合每个单项指标要求的该类产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为取值原则,以体现绿色产品的优势。
5.5 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
制定的不同类别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应在附录中给出每项指标的计算方法或检测方法,相关指标和检测方法应优先采用现有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6评价方法
本标准采用指标符合性评价的方法。绿色产品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内容框架
《绿色产品评价XX》标准内容框架包括: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评价要求
a)产品分类
对于产品中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评价指标时,宜进行产品分类。
b)基本要求
c)评价指标要求
具体格式见表A.1。
d)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宜放在附录中)
—评价方法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工学、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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