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 GB/T 11797-2005(2005110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 GB/T 11797-2005(2005110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6月10日发布,自2005年11月1起施行。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 11797-1989。
本标准与GB/T 11797-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根据重新划分的机动车类型,增加了部分机动车图形,同时修改了部分机动车的表示形式;
——增加了部分安全设施图形符号;
——取消了道路标线符号、交通事故类型图形符号及部分交通现象图形符号。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正良、张兴无、何利利、朱海。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图形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现场平面图等图纸的手工制图和计算机制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 17.4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信息代码 第4部分:道路路面类型代码
GA 17.5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信息代码 第5部分:道路路面情况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the scene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地点及其相关的空间范围。
3.2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 the rough drawing for the scene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按标准图形符号绘制的记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情况的图形记录。
3.3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平面图 the ichnography for the scene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按标准图形符号、比例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情况的平面图形记录。
4交通元素图形符号
4.1 机动车图形符号机动车图形符号见表1。
4.3 人体图形符号
人体图形符号见表3。
4.4 牲畜图形符号
牲畜图形符号见表4。
5道路及道路安全设施图形符号
5.1 道路结构、功能图形符号
道路结构、功能图形符号见表5。
5.2安全设施图形符号
安全设施图形符号见表6。
6土地利用、植被和地物图形符号
土地利用、植被和地物图形符号见表7。
7动态痕迹图形符号
动态痕迹图形符号见表8。
8交通现象图形符号
交通现象图形符号见表9。
9其 他
其他图形符号见表10。
10使用说明
10.1 本标准中各类图形符号,可以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10.2 绘制图形符号时,应按本标准中图形符号的各部位近似比例绘制,避免图形符母失真。
10.3 实际使用时,将机动车平面图形中的两侧轮胎连接作为车轴后,即为机动车仰翻后的底面图形。
10.4 道路标志标线可按实际道路情况绘制。
10.5 道路以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绘制,并用文字简要说明。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高级律师,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2020年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定为2018—2019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定为2019年度“优秀律师”。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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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4091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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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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