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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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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0401)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已经202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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