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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20150101)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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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4年9月3日公告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1范  围

2术语和定义

3一般规定

4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损伤参与度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附录C(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1范 围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造成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评定,但国家已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躯体伤残the disabled due to body injury

因各种损害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功能丧失或障碍,导致全部或部分活动能力丧失。

2.2精神障碍the mentally disordered

因各种损害造成大脑功能失调或结构改变,导致感知、情感、思维、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紊乱或者异常,社会功能受损。

2.3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activities of dailyliVing ADL

人在躯体健康的情况下,日常生活必需反复进行的、基本的、共性的活动能力。包括: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床椅转移、行走、大小便、用厕等能力。

2.4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ability of takingcare of oneself

人在正常思维支配的情况下,自我料理个人日常生活的能力。包括:进食、修饰、更衣、整理个人卫生、大小便、外出行走、使用日常生活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能力。

2.5躯体移动能力ability of body moving

人体自主在床上移动,上、下床,室内或室外行走,上、下楼梯等能力。

2.6护理依赖 nursingdependency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仍需他人帮助、护理才能维系正常日常生活。

2.7护理依赖程度 leVel of nursing dependency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护理所付出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完全、大部分和部分护理依赖。

2.8治疗终结  end of treatment

人身损害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

2.9损伤参与度injury involvement in nursingdependency

损害因素对造成护理依赖后果所起作用的大小比例。


3一般规定

3.1评定要求

3.1.1对被评定人应进行详细询问,针对人身损害情况进行身体检查,必要时应做相关辅助检查。

3.1.2经检查,被评定人应有明确的临床体征,并与辅助检查、病历记载相一致。

3.1.3被评定人原有疾病或伤残与本次损害因素共同作用造成护理依赖的,应确定本次损伤参与度。见附录A。

3.1.4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应当有专科医疗机构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的诊断证明,或聘请精神科执业医师参加。

3.1.5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伤残、精神障碍和精神障碍安全问题均需要护理依赖的,应分别评定,按护理依赖程度较高的定级。

 

3.2评定时机

3.2.1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本次损伤治疗终结后进行。

3.2.2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治疗满一年后进行。

 

3.3评定等级及比例

3.3.1护理依赖程度等级

由低到高分以下三级:

a)部分护理依赖;

b)大部分护理依赖;

c)完全护理依赖。

3.3.2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参见附录B。

 

3.4护理依赖程度表述

护理依赖程度表述,参见附录C。

 

3.5评定人资质

由取得主检法医师、精神科执业主治医师、临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3.6数字规定

本标准列举数字“以上或以下”,均包括本数。


4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1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4.1.1项目

4.1.1.1进食

拿取食物,放入口中,咀嚼,咽下。

4.1.1.2床上活动

床上活动包括:

a)翻身;

b)平移;

c)起坐。

4.1.1.3穿衣

穿衣包括:

a)穿脱上身衣服;

b)穿脱下身衣服。

4.1.1.4修饰

修饰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4.1.1.5洗澡

进入浴室,完成洗澡。

4.1.1.6床椅转移

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4.1.1.7行走

包括:

a)平地行走;

b)上楼梯;

c)下楼梯。

4.1.1.8小便始末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4.1.1.9大便始末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4.1.1.10用厕

用厕包括:

a)蹲下站起;

b)拭净;

c)冲洗(倒掉);

d)整理衣裤。

4.1.2分值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10项评定分值见表1 。

表1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00分)

4.1.3计算

4.1.3.1根据躯体伤残者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4.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4.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2.1护理依赖

4.2.1.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 00分。

4.2.1.2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无护理依赖。

4.2.1.3总分值在60分以下,有护理依赖。

4.2.2护理依赖程度

4.2.2.1总分值在6 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4.2.2.2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4.2.2.3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1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5.1.1项目

5.1.1.1进食

进食包括:

a)按时;

b)定量;

C)在规定地点完成进食。

5.1.1.2修饰

修饰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5.1.1.3更衣

衣包括:

a)穿脱衣服;

b)定时更换衣服;

c)按季节、天气、温度变化适时增减衣服。

5.1.1.4理发、洗澡、剪指甲

理发、洗澡、剪指甲包括:

a)去理发店理发;

b)去洗浴处洗澡;

c)自己或要求他人帮助剪指甲。

5.1.1.5整理个人卫生

整理个人卫生包括:

a)整理自己的床铺;

b)打扫室内卫生;

c)清洗衣服;

d)女性能处理经期卫生,使用更换卫生巾、清洗内裤等。

5.1.1.6小便始末

小便始末包括: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小便过程;

c)清理小便。

5.1.1.7大便始末

大便始末包括: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大便过程;

C)清理大便。

5.1.1.8外出行走

外出行走包括:

a)自主外出;

b)能找回出发处。

5.1.1.9睡眠

按照一般正常人的作息时间、规律睡眠。

5.1.1.10服药

服药包括:

a)保管药物;

b)定时服药;

c)定量服药。

5.1.1.11使用日常生活用具

使用日常生活用具包括:

a)使用炉灶;

b)使用日用电器;

c)使用自来水。

5.1.1.12乘车

乘坐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

5.1.2分值

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12项评定分值见表2。

表2 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20分)


5.1.3计算

5.1.3.1根据精神障碍者完成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5.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5.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2.1护理依赖

5.2.1.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 20分。

5.2.1.2总分值在81分以上,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无护理依赖。

5.2.1.3总分值在80分以下,有护理依赖。

5.2.2护理依赖程度

5.2.2.1总分值在80分~6 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5.2.2.2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5.2.2.3总分值在4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2.2.4安全问题:有以下危害自身、他人和公共安全行为或倾向1项以上,治疗满一年,经专科医疗机构精神科执业主治以上职称医师或鉴定人员诊断、鉴定无明显改善的,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a)自杀;

b)自残;

c)伤人;

d)毁物;

e)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或倾向。


附录A(规范性附录)损伤参与度

A.1损伤参与度的表示

损伤参与度采用百分比表示,分为:100%,75%,50%,25%,0五种。

 

A.2损伤参与度的划分

A.2.1完全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原有疾病或残疾与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无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100%。

A.2.2主要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原有疾病或残疾对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只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75%。

A.2.3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护理依赖程度,且作用相当,难分主次的,损伤参与度为50%。

A.2.4 主要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对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只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25%。

A.2.5完全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无明确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0。


附录B(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是指各护理依赖程度等级所需护理费用的比例,分为以下三等

a)完全护理依赖:按100%的比例计算;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按完全护理依赖费用80%计算;

c)部分护理依赖:按完全护理依赖费用50%计算。


附录C(资料性附录)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的,直接书写其所需护理依赖的程度。

示例:李某某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张某某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赵某某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后果是由于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的,在所需护理依赖程度之后,加上损伤参与度所占的百分比。示例:李某某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损伤参与度为50%。表示该被评定人所需大部分护理依赖,其50%是由于损害因素造成的。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于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的,损伤参与度确定为0,必要时说明本次损害与护理依赖无因果关系。


律师简介




卫祥,男,高级律师,辽宁瑞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学、法学学士。现被聘为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2019年8月被入选大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2020年被辽宁省律师协会评定为2018—2019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定为2019年度“优秀律师”。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98B号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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