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民生实事政策系列解读⑧ —— 老年助餐服务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使有意向参与助餐的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让老人了解到在助餐服务中,自己应得的实惠,现将老年助餐服务的相关政策向大家宣传。
社区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建设标准?
答社区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社区食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合理设置社区老年食堂。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个社区老年食堂。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设置老年助餐点。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的,可按照辖区内老年助餐需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老年助餐点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取餐服务的除外),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
社区老年食堂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
答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成运营并经认定后,即可申请建设补贴,经区民政部门评估合格后,按社区老年食堂20万元/个,老年助餐点5万元/个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
日均助餐老人数在10-30人的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给予每年2万元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人数在31-50人的,给予每年3万元运营补贴;日均助餐老人数在51人以上的,给予每年4万元运营补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正常运营满一年后,由区民政部门按年结算。
请问目前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有哪些模式?
答近年来,各地立足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老年助餐服务模式。从全市情况来看,主要是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餐饮企业等存量设施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基本形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助餐为主,“餐饮企业+助餐”“养老机构食堂+助餐”“中央厨房+送餐入户”“公益慈善力量+助餐”等多种模式。
(一)“养老服务中心(站)+助餐”模式。依托现有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以老年助餐服务为基础,集集中照护、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为老服务功能的标准化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建设主要要求:主要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建设主要要求: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
(二)“餐饮企业+助餐”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三)“物业服务+助餐”模式。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四)“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助餐”模式。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老年人开放。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五)“敬老院食堂+助餐”模式。2022年,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对外开放。引导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县区动员失能、高龄等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
(六)“中央厨房+助餐”模式。依托具有集体配送资质的餐饮企业作为“中央厨房”,通过“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形式,为助餐点、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和上门送餐服务。
(七)“公益慈善+助餐”模式。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开展“善行淮南·关爱老人”老年助餐行动,引导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组织成员单位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老年人在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中能得到哪些实惠?
答一是享受更便捷的助餐服务。在城市社区构建10分钟就餐服务圈,在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同时,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通过支持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探索“移动型”助餐车进小区,完善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等措施让老年人更便捷地获得助餐服务。
二是享受更优质的助餐服务。在规范助餐服务上,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相关标准和指引,建立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六公示”制度;在信息化技术支持上,鼓励各县区依托“皖事通”平台或现有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逐步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在服务内容上,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同时,加强日常监管,让老年人获得优质的助餐服务。
三是享受更实惠的助餐服务。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等多方支持方式进一步扩宽资金渠道。针对60-69岁、70-79岁、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餐分别补助1元、2元、3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每餐补助3元,补助不可叠加使用,每餐限补助1次。
来源:淮南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