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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召开“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

贯彻落实民政部、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工作部署,推动大兴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8月26日,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组织召开“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陈建波主持会议,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王丽曼,全区26家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委局相关科室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伟传达民政部、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关于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文件精神部署大兴区“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结合大兴区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将“不年检”“不活动”“失联”的98家社会组织纳入整治范围,通过工作部署、摸底自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四个阶段,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以净化大兴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随后,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陈立红解读社会组织注销流程、注意事项等。






王丽曼副局长强调:

1.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精神实质,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正确方向,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层次、明确工作方法,推动大兴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依法稳步推进,实现任务


坚持依法从严管理,做好风险防范,严格监管与扶持发展并举,稳妥推进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依法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强化沟通协调,落实要求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与各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专题研究、协同配合,抽调专门的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4.完善长效机制,把握机会


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


供稿:孙文娟

编辑:罗   悦   何   临

审核:闫晓欢

签发:王丽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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