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答复:村医转正入编,人大提案落地!
近日,重庆市卫健委公开了一批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人大提案的答复,其中多条涉及当前乡村医生的身份和发展问题。
从答复函的内容来看,针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多项调整措施。包括乡村医生编制、收入待遇等政策的标准调整等方面。
对此,卫健委明确表示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建设及乡村医生的待遇发展问题,并一一作出回答。
1
卫健委明确:
增编扩编,老村医转正
作为基层医疗改革先进地区,重庆市持续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尤其针对乡村医生在编制少、入编难得问题上,作出了一系列应对举措。
据了解,早在2021年,重庆市就在多地启动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并要求各区县当年“县聘乡用”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招聘执业医师类人员总数的80%。
同时指导区县深入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改革。要求放开基层编制,完善编制动态调整、业务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卫生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荒”难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而本次在答复函中,卫健委再次上调乡镇卫生院编制量:
要求到202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由辖区常住人口的1‰提升到1.2‰—1.7‰,专技中级岗比例由40%提升到50%,高级岗比例由10%提升到15%。
据此前人民网公布,目前,重庆九龙坡、垫江、彭水等多个区县均已广泛实施“乡聘村用”改革,村医由以前的“个体户”变为了“单位人”。
以彭水县为例,直接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230名,让大批村医有了进入卫生院编制的机会。
这其中就就包括一些在岗多年的老村医,也可以如愿进入事业编制,端上铁饭碗:
“完全没想到,当了十几年的乡村医生,自己还能端上铁饭碗”。
“能把我们村医纳入编制,有固定的收入,也解决了我们后顾之忧”。
来自重庆市彭水县鹿鸣乡焦家村卫生室村医姐弟周桂、周余就是这项政策下的受益者。
在“乡聘村用”试点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后,重庆市已经发文全面推进这项制度,造福更多的乡村医生。
2
补助上涨
村医收入标准定了
身份确定后,下一步就是收入的问题。
重庆市卫健委曾指出,因农村常住人口和村医数量逐年减少,村医人均补助水平相应逐年增加。而乡聘村用正是确保村医收入水平的制度保障。
据测算,在实行乡聘村用制度之前,村医年均收入为2.63万元,实行后,村医补助增幅至少超过50%。
同时,为了给乡村医生收入待遇不断加码,重庆市卫健委本次在《答复函》中明确,持续加大各项政策保障力度,并针对乡村医生的多项补助标准进行上调:
乡村医生专项补助由每月400元提升到每月600—1000元;
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由9元/次调整到10元/次,村卫生室由5元/次调整到6元/次,增长部分全部由医保解决。
基层人员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60%的超额绩效由财政保障,盈余的60%可用于发放绩效。
在一系列措施之下,目前重庆各地村医的收入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们的待遇终于有了切实的保障。
再以彭水县为例,作为重庆市最早实行“乡聘村用”的县区之一,率先在收入待遇上做出改革。
据当地村医介绍,曾经当个体户的时候,一年只有两三万元;如今把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公共卫生补助等多项资金算在一起,年收入达到近10万元的标准。
3
国家代表发声
多地村医享受编内待遇
事实上,在社会发展迅速的当下,很多村医目前还面临困顿的生活。“旧身份、低待遇、老三样”早已与当下乡村医疗发展方向不匹配。
唯有纳入编制管理,摆脱半农半医的身份,获得理想的待遇,才能为这支队伍激起“一池春水”。
在今年的国家“两会”上,多位代表也对此项问题进行建议发声:
全国政协常委蔡秀军进行建议:
实施“县聘乡(村)用”,解决乡村医生编制问题,在当前医共体建设背景下可探索实施“编办回收闲置编制、重新对医共体核算编制、由医共体统筹使用”的新型编制管理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表示:
为保证乡村医生能够真正在国家的“县管乡用”制度下,实现身份转正,获得应该有的待遇,应该从国家层面,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我国基层医务人员“县管乡用”管理制度,让“县管乡用”真正落地。
各地政府为实现乡村医生“正规化”,出台制定多种政策,为乡村医生实现身份“转正”。具体来看,目前村医转正有以下几种“政策”:
1、全科医生优先享有编制,
县管乡用、乡管村用。
有文件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
2.推广编制池制度。
安徽提出编制“周转池”,广东省韶关要求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池”管理制度,重庆市忠县建立“县管乡用、乡管村用”,构建“编制池”。
3.建立紧密型医共体,
人财物统一管理。
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这也意味着县乡村一体化后,基层医生的编制、待遇、养老问题都将得到解决。
4.定向生有编有岗。
国家规定,免费定向培养的医学生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协议,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
5.村医转职工,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
甘肃提出,全省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只设立负责人。所有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即乡聘村用。
6.拥有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
优先入编。
多地发文: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村医,在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给予优先录用。
我们知道,通过“乡聘村用”解决乡村医生身份问题,助推村医职业化,是实现这一群体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推广“乡聘村用”机制,一方面要适应乡村人才振兴的需要,将更多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使乡镇卫生院有更多空余编制聘用村医;
另一方面要想让政策长期可持续,还需要政府建立合理的资金渠道,保障村医的薪资和待遇落到实处。
另外,“乡聘村用”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在推行,但整体力度却稍有滞后,希望各地能以重庆市为标杆,加大推行力度,将村医待遇落到实处,让全国各地的村医都能实现“转正”!
素材来源:重庆市卫健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