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诚信体系 崖州湾科技城将推出优惠政策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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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正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形成守信激励、失信受罚的社会氛围。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崖州湾科技城已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给与相关市场主体大量的补助及奖励支持。为避免被有关主体通过虚假或欺诈等方式骗取享受优惠政策,还将推出优惠政策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据悉,凡是认定为失信人情形的,每次列入失信人名单,公示期限为五年。失信人不得申请及享受管理局发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已获得的);不得参与管理局负责的各项评优表彰活动;限制参与管理局负责的任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以及管理局提出的其他惩戒方法。
失信人名单公示后,相关失信人存在异议,可向管理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由管理局审核并给出结果和理由。此外,失信人名单公示两年以上,失信行为已经整改到位的,可向管理局提交书面信用修复申请。
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坚持“全面覆盖、客观公正、程序正当、公开透明”原则,对申请或享受优惠政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相关主体实施重点监管,若存在失信行为则纳入失信人名单并予以公示、惩戒、修复、退出等系列措施。
失信人认定情形
在优惠政策的申请、审查、确认过程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陈述情况的; | |
在优惠政策的申请、审查、确认过程中及领取后违反所作承诺的; | |
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优惠政策待遇的; |
违反优惠政策的要求,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相关奖励、补贴、补助等款项的。 |
在科技城区域内工商注册或开展生产、经营的相关市场主体在申请或享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管理局可以视情况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失信人认定退出机制
管理局认定存在错误 | |
管理局允许退出失信人名单的情况 | |
公示期届满自行退出 |
失信人认定程序
失信人认定程序 | 处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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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 | 发现失信行为起30日内 |
整合 | 收集完毕失信材料起10日内 |
报送 | 整合完毕之日期10内 |
告知 | 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10日内 |
申辩 | 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5日内 |
审核认定 | 收到书面申辩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 |
公示 | 自做出最终认定之日起30日内 |
📲咨询联系人:刘震1512468756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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