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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波:积极探索种业CRO机制 助推高质量打造“南繁硅谷”


10月1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红波主持召开种业CRO(合同研究组织)机制发展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的批示精神,研究把CRO机制引入南繁育制种领域的思路、路径和举措。





会上,科研及企业单位、投资机构、CRO企业及市有关部门代表分别从产业布局发展、服务南繁科研角度,对供给端和需求端、设施配套完善和政策措施支持、可行性研究和必要性分析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周红波指出,CRO机制具有成功经验和成熟模式,种业科研有着CRO发展所具备的“相对独立的科研环节”和“清晰明确的技术规范”,把CRO机制引入南繁育制种领域的前景良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沈晓明的批示精神,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探索CRO机制在南繁育制种领域的引入路径,将其作为南繁事业向南繁产业转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健全现代种业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种业CRO机制成为种业关键技术攻关、种业科研成果转化和高质量打造“南繁硅谷”的“加速器”。要充分挖掘南繁科技城发展种业CRO的突出优势,针对主体集聚切实需求,强化核心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工作。要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已有种业CRO主体发展,加速培育壮大;聚焦优势领域,引导种业CRO主体持续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推进制度创新,激活种业CRO需求,建立种业CRO行业规则;构建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联合社会资本,共同研究种业CRO发展资金压力解决方案。


副市长罗东参加。




延伸阅读

CRO是什么?


合同研究组织(CRO)是通过合同形式为医药企业和医药科研机构在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外包服务的组织或机构。CRO行业目前主要集中服务生物医药领域,CRO机制具有外包服务综合化、资质认证标准国际化、提高新药研发效率、降低新药研发费用等优势。


探索创新把CRO机制引入南繁育制种领域,南繁服务外包研究型企业,专门做制育种,有利于帮助种业企业在科研育种过程中实现高质量的研究和低成本的投入,通过CRO企业把南繁事业产业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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