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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琐记:法官如何避免跌进被炒作的坑(一)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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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职业风险而言,法官除了做好审判工作, 还要避免三件事:发改、信访和炒作。本月,湖南某位法官庭审时醉倒法台导致休庭引发媒体关注,最终该法官被免职并调离法院系统。应当讲,互联网兴起之后,法院系统每年都会有几起类似引发网络炒作的事件。对于一线法官而言,炒作虽不像发改和信访那样经常遇到,但是一旦跌进被炒作的深坑,承受的代价往往相当沉重,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有必要的防范意识。


        据我观察,一起司法舆情事件的发生,往往需要三个条件:足以引发炒作的行为,具备炒作意愿和能力的对手,以及必要的外部舆论环境。


一 、风起于青萍之末


        首先我们要清楚,法官的哪些行为,有可能引发炒作


(一)法官的工作瑕疵


        法官的工作瑕疵,是指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出现的工作失误。法院有句话,开庭和写判决是法官的两个基本功。而法官的工作瑕疵也恰恰出现在这两方面,即庭审时的不当行为以及法律文书的笔误。


        近年来,法官因为工作瑕疵引发炒作的事件层出不穷:

        

2006年,某位法官庭审时打瞌睡引发舆论关注


2006年,一位书记员庭审时打游戏引发炒作


审判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该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干警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法官的工作瑕疵之所以屡屡被网络炒作,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因为素材获取较为容易。虽然各级法院都会规定庭审时当事人不许录音录像,但依然无法避免庭审影像的泄露,一方面律师是可以带手机进入法庭的,另一方面拜信息科技高速发展所赐,偷拍偷录设备日益精巧,也让法院防不胜防。而法律文书则是直接发到当事人手中,因此一旦文书出现笔误,被当事人放到网上也是分分钟的事。


        二是对于法官工作瑕疵的判断不需要专业能力。每逢高考,当年高考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都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那么为什么数理化或者外语试卷的题目得不到同样的关注呢,原因很简单,这些科目的考题公众不懂啊。在我印象中,历年高考除了语文作文题目外,其他科目试卷大概只有一道数学题也曾得到过公众的关注,那就是某一年数学试卷那道要求考生证明勾股定理的题目,一是题目出的确实匪夷所思,二是毕竟勾股定理也在公众知识范围之内。法官的工作瑕疵也是同理,不需要法学院毕业,普通人也会知道裁判文书中“女”不能写成“吕”,也会知道庭审时法官不应该打瞌睡或是处于醉酒状态。


        三是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严格要求。每当法院或者法官要求提高待遇时,舆论往往都会众口一词的予以反对,因为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包括体制内的很多人,既不觉得法官有多了不起,也不觉得审判工作有多高大上,但是同样是这些人,又会对审判工作提出极高的要求,要求法官们都要像包拯海瑞那样刚直不阿,要像齐天大圣那样明察秋毫,还要像机器人一样工作中不能有任何瑕疵。简言之,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最好草也别吃,还能挤出特仑苏。


        相信法官们遇到工作瑕疵被炒作时多少都会感到委屈,法官也是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况且在案多人少的大背景下,每个法官年均结案数百件的情况下,出现瑕疵确实在所难免。但是情况就是这样,法官的工作瑕疵一经网络放大往往会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也会远远超过瑕疵本身,正如《南方周末》所评论的那样:这些职业法律人“不屑做的小事”,往往是最体现职业素养、也最容易葬送信誉的地方。


        尽管我认为,这些小事,并不一定是法官们不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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