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院观察: 从结案方式划分法官流派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欢迎点击上方“红发橙子”蓝色字关注本公众号          

 

        刚进法院时,有位老法官和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案子进了门,就一定要结出去。此言不虚,法官每天都在忙着审结案件,但是采用何种方式审结案件却是因人而异,套用老电影里的一句话,那就是各村有各村的高招。根据我这几年的观察,作一个小小的分类:


        一是审案子


        所谓审案子,就是指严格依照法学理论去审理案件。往往毕业时间不长的青年法官或者学究型法官喜欢这样审理案件 ,这类法官往往是院校科班毕业,书卷气比较重,审理案件喜欢从法学理论出发,追求理论的完美。应当讲这样审理案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在基层法院会遭遇到一定的尴尬,因为这样审结案件的结果有可能会不接地气,既不能保证当事人不信访,也不能保证二审法院不发改。而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案件被信访或被发改,本身就被认为是案件审理的一种失败。


        二是结案子


       这类法官往往以老法官居多,查明事实时并不过多的分配举证责任,而是凭借自己的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敢于对案件的事实下结论,判决结果的着眼点在于如何化解矛盾纠纷。不是说这类法官不懂法学理论,而是反对为了追求理论的完美而影响纠纷的化解,所以我把这种审判方式称为“结案子”。应当讲,这类方式更适用于基层法院,但是也容易产生两个弊端,一是这种结案方式依赖于法官个人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培养,青年法官学不好容易产生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效果;二是有的法官长此以往会忽视乃至轻视法学理论的学习和应用,毕竟不是所有的案子都可以依靠经验去化解的。


        三是踹案子


        所谓踹案子,就是审理案件时想方设法把案子推出去。例如案子到手了,先看看被告名字写错没有,写错了裁定驳回;审查管辖情况,看看能不能把案子移送给其他法院;看看当事人好说话吗,好说话的话能不能忽悠其撤诉,或者劝说当事人撤诉后再变更案由重新起诉,这样案子就会立到别的业务庭或是别的法院。简言之,努力不让案子进入实体审理,争取用移送、裁定驳回、撤诉等方式把案子“踹”出去。这样结案,期限短,风险小,指标还好看。平心而论,现在很多法院一线法官年均审理案件数百件,或迫于指标考核,或由于案件过于棘手,大概很少有法官敢拍着胸脯保证说这一年没有踹过一件案子。但是如果把踹案子当成审理案件的主要方式,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毕竟投机取巧岂能长久,长远看老实人终究是不吃亏的。


        还有一类是吃案子的,案子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机会和工具,这样的法官在各级纪委通报里出现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


        都说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光荣和痛苦都来源于此,很多矛盾纠纷都可以推给法院,而法院只要立了案,就没法再往外推了,按照老百姓的话,就是必须要给个说法和结论了。法官当然要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业务能力,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全社会也要争取给法官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让法官能够在合理的审限内将案件顺利审结。如果一味的把压力都加在法官身上,必然会让法官的审理行为异化,最终将是双输的局面。


欢迎长按二维码关注本公众号



审判琐记:法官的脸上挂着撤诉般的笑容


审判琐记:当法官下班后遇到当事人!


审判琐记:民事法官的白头发


法院观察:“上开”是什么意思?


法院观察: 在法院,未来的律师负责精通审判,未来的法官负责一地鸡毛


法院观察: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几大门派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